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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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各级责任人责任制及各部门工作职责、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出入库管理、采购管理、运输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公司易制毒的生产、经营、仓储、出入库等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应自觉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司易制毒生产、经营等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组织修订完善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1.2全面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3.1.3建立并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级责任制,建立健全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3.1.4同时要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对易制毒管理的投入。

3.1.5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督促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1.6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3.2安全副总经理职责

3.2.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综合监管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2.2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监督易制毒管理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和人员管理。

3.2.3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2.4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3.3采购部主任职责

3.3.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监管下,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

3.3.2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完善销售过程中人员管理和职责落实,不断的规范完善销售过程中易制毒管理的流程。

3.3.3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相关销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3.4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工作,负责到公安局进行备案。

3.3.5审核客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资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存档,负责查验购销合同。

3.3.6建立并及时的记录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帐,与车间仓储对接,了解仓储和发货信息,及时更新管理台账。

3.3.7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月报工作。

3.3.8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3.3.9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3.4 易制毒办公室(安环部)管理人员职责

3.4.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起草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负责到安监局进行备案。

3.4.2认真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易制毒管理办公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人员工作开展情况。

3.4.3监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检查易制毒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易制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3.4.4收集并保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贯彻落实。

3.4.5具体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3.4.6配合物流部通过系统审核客户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资质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4.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3.4.8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季报、年报工作。

3.4.9负责与安监局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3.6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员职责

3.6.1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工作。

3.6.2通过系统申报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信息,并办理购买证(备案证明)。

3.6.3并按规定采购易制毒化学品,仔细核对数量,并监督入库。

3.6.4建立并及时的记录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台帐,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证备案存档。

3.6.5在购买过程中负责与公安等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3.6.6负责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月报工作。

3.6.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3.7盐酸发货员职责

3.7.1按制度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保管、出入库以及内部流转管理工作。

3.7.2按照销售开具调拨单数额准确发货。

3.7.3按照调度室开具调拨单,进行内部流转调剂。

3.7.4建立完善并及时填写易制毒化学品发货记录和内部流转记录,及时与销售分公司对接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储情况。

3.7.5负责检查易制毒运输车辆资质和车辆情况,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3.7.6易制毒仓储出现火灾等险情以及偷盗情况要及时向易制毒办公室汇报。

3.7.7定期接受易制毒管理培训。

4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管理规定

4.1公司安环部(易制毒办公室)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管理工作。按照法规要求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应当自生产之日起或生产、经营的备案品种增加、主要流向改变时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产量、销售量、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市安监局备案,取得生产备案证明,确保符合法律要求。申请备案时应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

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贮存、包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4.3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演练。

4.4做好生产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备齐必须的防护用品。

4.5按照要求进行开展生产作业现场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6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5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规定

5.1公司采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管理工作。本公司生产的副产盐酸属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到市中区公安局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5.2按照公司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载明销售品种、数额、运输方式、用途、价格和交易提货日期,并约定查验购买方资质相关权限和相关违约责任。

5.3销售时应当:

5.3.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和销售合同;

5.3.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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