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使用守则及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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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使用守则及安全管理规定

目录

1.0 目的 (1)

2.0 范围 (1)

3.0 责任 (1)

4.0 使用守则及安全管理 (1)

4.1 电脑及周边设备使用 (1)

4.2 外来笔记本电脑使用 (1)

4.3 电脑档和软体的管理 (2)

4.4 电子邮件 (3)

4.5 内部网路安全 (3)

4.6 Internet上网安全 (4)

4.7 病毒防护 (4)

4.8 资料备份 (4)

1.0 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电脑及周边设备的使用与安全管理,确保电脑设备正常运作。

2.0 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有电脑使用部门及个人。

3.0 责任

3.1 本集团公司电脑部有权利和义务追踪及落实本守则。

3.2 本集团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务必按照本守则规定实施和执行。

3.3 行政部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4.0 使用守则及安全管理

4.1 电脑及周边设备使用

1. 电脑、笔记本电脑、印表机、和其他的周边设备都由公司提供,如工作需要,可申请笔记本电脑,员工在职时根据公司资产借用档可长期借用或暂时借用。(请参考香港行政部档案 ADM07-18/07公司资产借用规定)

2. 同事如未获公司借用电脑作长期使用,于公干或拜访客户时,可申请暂时借用。

3. 用户使用电脑时,请勿在电脑四周饮食或放置食物,饮料等,应注意电脑设备用电安全,避免电脑损坏。

4. 用户应注意电脑设备的防火、防潮、防尘(温度<21℃±3℃,湿度<65%),自觉爱护电脑设备,做好日常清洁工作,确保电脑设备有一个良好运行环境。

5. 各电脑使用都应确保电脑使用时为正常的开、关机操作。

6. 严禁用户在通电状态下插拔电脑设备,当电脑正在工作,切勿突然人为地阻止其工作以免造成设备物理损伤,凡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硬体损坏,由使用者赔偿。

7. 如遇到突然停电、断电等供电中断的意外情况,用户应断开电脑设备所有连接电源,并且在供电恢复正常几分钟后再接上电源启动电脑设备,以避免刚来电时电源不稳对电脑设备造成损坏。

8. 用户暂时离开电脑设备时,应及时锁定电脑或退出系统。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电脑设备长时间不使用应拔下电源插头。节假日或雷雨季节,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隐患。

10. 因保管不善造成的电脑或配件遗失或被更换,电脑使用者需按公司资产借用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11. 用户打印文件时,应确认纸张上无异物,如:订书钉等。

4.2 外来笔记本电脑使用

1. 访客笔记本电脑带入公司需接入网路时,必须由相关接待部门或人员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香港公司及其它分公司由香港行政部主管批准,其他各分厂则需报营运经理批准,再由电脑部开通,并有相关部门人员陪同下,在公司指定的会议室使用。

2. 公司职员如需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私人笔记本电脑或相应的周边设备,必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使用都需填写“IT服务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香港公司及其它分公司由香港行政部主管批准及备案,各分厂则需报营运经理批准并在电脑部登记,方能带入公司;

2)接入公司网路前,必须安装公司指定的防病毒软体,依照公司防病毒软体策略进行病毒扫描;

3)如果要安装公司其他应用软体系统时,必须填写“IT服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和IT 经理批准后,由IT部负责安装;

4)使用私人笔记本电脑的用户,必须至少每月到电脑部备份一次,由电脑部做好登记,并在每月月底稽查备份情况,违者将会被拒绝使用。

5)同事如须经USB,移动硬盘下载或存储公司资料,必须按4.2.2.1打提报。

6)同事因拜访客户或公干使用私人笔记本电脑,并直接或经USB,移动硬盘下载或存储公司资料至私人笔记本电脑,必须按4.2.2.1提报。

4.3 电脑档和软体的管理

1. 用户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必须放入公司指定存放路径里,不得放在用户的“桌面”等本地或其他存储介面;

2. 存放在IT指定存放路径文件伺服器上的工作文件若因感染病毒、误操作或其他原因而遭到损坏用户应填写《IT服务需求单》报请IT部予以恢复,用户存放在电脑本地磁片或其他存储介面的文件则不在IT部服务范围内;

3. 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密级资料上网共用;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在存储、外寄或带出前需要进行加密处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

4. 禁止电脑作用者擅自安装电脑部规定以外的软体,如有需要,需由相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批准,经香港行政部审核后,由电脑部负责安装。

5. 电脑或公司内部网上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主要包括一切游戏,动画,MP3,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和文档资料。电脑部会定期检测,一旦发现,电脑部人员有权将其立即删除,并由香港行政部执行对该电脑责任人的处罚。

6. 公司任何软体和程式禁止拷贝或外泄。

4.4 电子邮件

1. 邮箱只用于传递与工作相关的内容,不能传递与工作无关的邮件,以免造成网路阻塞。

2. 对外邮件不得洩露本公司机密或发送私人邮件,且邮件必须是与工作相关的事情。

3. 禁止发送匿名邮件或伪造他人名义发送邮件。

4. 做好邮件分类归档,禁止私自删除公司的邮件。

5. 违反公司规定者,一经发现,由IT部报香港行政部,以便执行对该电脑责任人的处罚。

4.5 内部网路安全

1. 未经IT部允许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如确因工作需要调换的,需填写《电脑服务申请单》报请IT部,由IT部安排相关事宜;

2. 对于联网的电脑,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公司网路中拷入或拷出软体或文档。

3. 电脑使用人在短时间离开时应及时锁定电脑,长时间或下班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4. 任何人未经电脑使用者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电脑,外部人员借用其他部门电脑,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电脑部人员凭IT服务申请单除外)。

5. 电脑使用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的帐号和密码,更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和密码进行使用,违者将予记过处罚。

6. 使用者必须定期更新用户密码(电脑设备每一个月强制更改密码一次),如有需要,使用者应随时更改密码,且尽量使用高强度密码,让别人难以猜测。

7. 禁止用户使用一切外部储存设备,如U盘,移动硬蝶等,如有特殊应用要使用USB介面的需填写“IT服务申请单”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香港公司及其它分公司由香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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