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浈江区新韶镇水口、黄浪水村委部分集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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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浈江区新韶镇水口、黄浪水村委部

分集体土地的通告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韶府[2005]79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9.01

【实施日期】2005.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浈江区新韶镇水口、黄浪水村委部分集体土地的通告

(韶府[2005]79号)

根据韶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征用浈江区新韶镇水口、黄浪水村委的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垃圾填埋场。现将有关征地拆迁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用土地位置:浈江区新韶镇水口、黄浪水村委。具体位置以现场放桩、线确定的位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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