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膨化粉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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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RFB0001S-2013前言
我厂生产的玉米膨化粉(谷物膨化加工品)是以玉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食品添加剂、等辅料,经原料处理、高温、高压挤压膨化、深加工、包装等工艺加工生产而成的粉末状粮食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订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质量检验、贸易及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注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扬州中扬食品厂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Q/TRFB0001S-2013
玉米膨化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膨化粉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为原料,经去皮和胚,然后经膨化、粉碎、过筛、添加白砂糖、食用油等辅料调配成1:1:1、熟化、干燥、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玉米膨化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时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1353-2009玉米
GB2716食用植物油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5009.5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测定
GB/T5009.6食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
Q/TRFB0001S-2013GB/T5009.7-2008食品中还原糖含量的测定
GB/T5009.8-2008食品中蔗糖含量的测定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素B1的测定
GB/T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56糕点卫生分析的方法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产品分类
产品根据终产品的水份、容重、淀粉糊化度的差别可分为三种不同的产品:低膨化度产品、中等膨化度产品、高膨化度产品。
4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玉米:应符合GB1353的规定。
4.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的规定。
4.1.3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4.1.4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5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品使用原料和辅料。
Q/TRFB0001S-2013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4.6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生产线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5.2抽样方法
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个销售包装,抽取不少于20个独立包装的样品(总质量不少于2kg),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用。
5.3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5.4型式检验
5.4.1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5.4.2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投产时;
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原辅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或更新主要生产设备时;
d)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时和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
e)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请第三方进行仲裁时;
f)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5.4.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项目若有任一项不合格,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Q/TRFB0001S-2013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销售包装的食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2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6.3运输
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卫生。运输过程应防雨、防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抛掷、重压和挤压。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室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易污染的物品混贮。堆放应离地、离墙20cm以上,堆码高度以提取方便为宜。
7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