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考评细则范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物业管理考评细则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771物业管理考评细则范文

Property management evaluation detai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物业管理考评细则【1】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

我部自95年开展全国优秀管理项目考评验收工作以来,树立了一批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对推动建立物业管理体制、提高全国物业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地普通反映原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

如继续执行原标准,难免出现评选优秀物业管理项目过多,失去其先进示范作用。

为此。

在广泛征求各地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本着高

标准、严要求、操作简便的原则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从今年开始执行。

现将考评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我部只对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授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取消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验收及其称号。

各地对物业管理项目考评验收是否设立“示范”、“优秀”两个档次,视本地物业管理发展情况自行确定。

二、申报基本条件

l、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没施齐全c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人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2、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一年以上。

3、物业管理企业已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物业管理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

5、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

方面的重大投诉:

三、各地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将参加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验收的项目名单及《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申报表》报我部:

四、修订后的标准在条款设置和评分细则上都有较高的要求。

各地在进行考评验收时,在质量和数量上都应从严掌握,使评选出来的物业管理项目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凡是上报我部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评预验分值不得低于98分。

五、根据建房t号文件要求,全国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每三年进行一次复验。

各地要认真做好自95年以来已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L1称号的复查工作。

经省市主管部门复查,对管理水平确实下降、群众意见较大、达不到95年标准、不能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物业管理项目,要督促其整改。

并提出撤消原称号的意见,报我部批准。

今年的复验意见要与申报工作一并报我部。

六、鉴于今年进行原标准修订工作,各地的申报工作与复验意见上报时间延迟到8月30日。

七、新标准颁布后,1995年颁发的《全国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及1997年颁发的《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停止执行。

八、其它有关“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考评验收工作仍按建房[1995〕120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1、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2、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

物业管理考核办法【2】

为了加强对行政中心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对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行政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为维护行政中心入驻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优质目标,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物业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机构,设立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物业管理考核小组人

员由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对物业管理公司日常工作和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结果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

二、本办法对服务方的绩效评分,主要依据《物业管理考核分数量化标准》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

三、每月的考核评分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股负责;每半年由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组织一次全面的考核。

四、每合同年度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权重为:每月考核评分平均得分占60%;入驻单位测评占20%;半年考核评分占10%;年终考核评分占10%。

五、惩罚措施:物业管理股每月对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平均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从当月的管理费暂扣1000元/分,作为整改金。

检查中在同一地点发现同一问题的,第一次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除限期整改外并给予500元的经济制裁;第三次除限期整改外并给予2000元的经济制裁;第四次除限期整改外将作为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

六、物业管理股、物业管理考核小组在考评和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以书面整改通知形式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每月汇总报告物业管理股,由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考核结果和需整改项目有申诉和解释权,经考核小组确认属实,对考核结果可予以调整。

确有争议的,决定权归考核小组。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