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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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若干规定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对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全面
改善环境质量,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江州区畜禽养殖禁养
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江政办规〔2018〕3号)对禁养区的划定有超越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的情况,禁养区的划定范围有所扩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号),
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桂环函〔2019〕1869号)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畜
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了调整,以加快畜牧业产能恢复、有效保障市场供应,更好满足居民消费
需求。
《方案》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8.《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10.《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11.《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13.《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6.《广西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
17.《崇左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将饮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划定为禁养区,规范禁养区管理,做好地面标识和地图标识,禁养区内禁止规模饲养畜禽,严禁新建、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四、《方案》的意义
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原则;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合理优化畜禽规模养殖业生产布局,兼顾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改善和提高江州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开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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