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合理用药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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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合理用药的策略

导致不合理用药的原因是很多方面的,因此促进合理用药

的策略也应该是全方位的。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各因素

相互牵连,错综复杂,如某些医师收取药品回扣,与药品销售

无序竞争和不正当促销相联系;药品不正当销售又与目前药品

生产企业、药品营销企业数量泛滥和水平低下有关;上述医药

企业问题的出现又与国家的药品政策密切相关。因而,为推进

我国合理用药的进行,必须综合考虑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因素,重视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监督规范社会医药企业的行为,

营造合理用药气氛,为引起人们正确使用药物提供保障。因此

在我国各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施促进合理用药的策略

已经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合理用药的问题设计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它们彼此相互作用、相互制药、相互影响。此前我国医药领域

改革效果不尽理想的现实表明,对医药领域单个问题的具体解

决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各单项政策之间的目标有时也并不

能完全一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国家需要制定出总揽全局、

相互协调、目标清晰地药物政策来促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一)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

基本药物概念是国家药物政策的中心,促进合理用药的实现,首先必须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五项重点改

革之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保证基本药物足额供

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限制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恶性循环,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的整合。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其主要特征是安全、

必需、有效、价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

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

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

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

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

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突出改革重点,积极稳妥实施;

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参与。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

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

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

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基本药

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

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

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统一配送。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

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要确保招标过

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

每个医疗卫生机构。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各地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

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

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

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

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在定价上,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均由国家定价,在

价格上会较之前有一定幅度的降低;在基本要物的使用环节,

基本药物应在基层医疗卫生结构全部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

卫生机构必需按规定使用,同时要求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

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再支付报销环节,基本药物报销比例

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在药品质量环节,国家对辖区内生产

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要加强监督,确保基本药物质量,保证群

众用药安全。

(二)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法

在全国的大部分大、中、小城市,步行20分钟左右,总能看到一个药店。密布的药房,使居民们买药方便了,但是用药

的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在缺乏医生、药剂师指导用药的大环

境下,面对柜台上众多药品,百姓选择药物的难度增大。对于

医药知识有限、文化水平不同的用药患者,依赖自我诊断的自

主用药,存在着相当大的不合理用药安全隐患。调查显示,一

半以上的市民表示自己不能区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差异,更

不清楚“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的处方才能购买”这一规定。对

于治疗适应症相同但所含成分不同的药品,如何选择更是无所

适从。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

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在国外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

到的药物“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普通人即可自行判断、购买

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由处方药转变而来,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在非处方药中,还有更细的分类,红底白字的是甲类,绿底白

字的是乙类。甲乙两类OTC虽然都可以在药店购买,但乙类非处方药安全性更高,故除了可以在药店出售外,还可以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由于我国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久,故国家规定目前乙类非处方药暂时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非处方药说明书上应醒目标注”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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