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饲养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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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提高警犬的饲养管理水平,•培育优质警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警犬要精心。

1、警犬饲料要新鲜、卫生、多样化,配制合理,营养丰富,适口性好,易于消化。

2、警犬饲粮供给,应根据各类犬的营养需要及当地饲料种类情况灵活掌握。日粮组成需包括蛋白质饲料(各种瘦肉、鲜鱼、禽蛋等),能量饲料(大米、玉米、小麦等),青饲料(无刺激性的蔬菜等),矿物质饲料和食盐。

工作犬日粮组成:能量饲料400-600克,蛋白质饲料300-500克,青饲料200-300克,矿物质20-30克,食盐10-15克;

非配种季节的种公犬,空怀状态及妊娠前期的种母犬和8月龄以上青年犬,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外,要根据犬体状况适当增加蛋白质和青饲料;

种公犬日粮组成:能量饲料400-600克,蛋白质饲料450-600克,青饲料250-400克,矿物质20-30克,食盐10-15克;

妊娠后期母犬日粮组成:能量饲料500-600克,蛋白质饲料600-800克,青饲料400-500克,矿物质30-50克,食盐15-20克;

哺乳母犬日粮组成:能量饲料600-700克,蛋白质饲料800-1000克(可增喂适量母鸡肉汤),青饲料500-600克,矿物质40-60克,食盐15-20克;

断奶至三月龄幼犬日粮组成:能量饲料100-250克,蛋白质饲料150-250克,青饲料100-150克,矿物质10-15克,食盐10-15克,鱼肝油5-10滴;

4-8月龄幼犬日粮组成:能量饲料250-500克,蛋白质饲料300-600克,青饲料200-300克,矿物质15-30克,食盐15-20克,鱼肝油5-10滴。

3、警犬饲喂要定时、定量、定温,饮水必须清洁。成年犬(含8月龄以上),每日两餐;20-45日龄,每日3-4餐;45日龄-8月龄,每日3餐。妊娠母犬每日3餐;工作犬每日1餐。但必须保持营养;小犬要保持少食多餐。

4、保持犬身、犬舍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5、犬舍要干燥,通风,防寒防暑,有条件的要适当宽敞。

第三条警犬要经常散放运动,•保持健壮体魄。每次喂食前后散放15分钟左右;每次训练前后也要散放片刻。

各类犬除散放运动外,还要保持适当运动强度。母头犬的运动,要根

据犬体壮况、气温高低、运动地点的地形等条件科学地确定。运动量既不能过量,又不能过小,尤其在高温下,严防中暑,并注意运动量逐渐加大,运动时间逐渐延长。

1、3月龄以下幼犬,以犬舍自由运动和游散运动为主,不限方式,如果舍外运动,每次不能超过40分钟。

2、3-7月龄犬,以舍外中速奔跑玩耍为主,一般以呼吸加快为度。

3、8月龄以上犬,以速跑运动为主,每周最少2次,每次运动3-4公里,采取自行车或其它快速方式。公犬运动量宜大,母犬运动量宜小,每次舍外运动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4、母犬于妊娠一个月内可按成年犬的要求进行。一个月后,以轻快、游散运动为主,严禁激烈运动或跳越障碍,每日舍外运动不少于1小时。

第四条产犬要精心护理。母犬妊娠45天后,应做好临产准备工作,除每日三餐增加营养外,要适当补充维生素、鱼肝油、钙片等。还应犬舍消毒和擦洗犬乳房。产犬期间训练员应在场看护,防止母犬踩压、吞食仔犬,辅助仔犬尽早吃到初乳,如果发现难产须采取助产措施,产后6小时内禁食,给予清洁饮水,此后几天内给予营养丰富的半流汁饲料。

仔犬20日龄左右开始训练舔食(以肉类、牛乳、蛋类等为主、外加适量主食及维生素、鱼肝油、钙片等)。

第五条保持犬身、•犬舍清洁卫生。犬体要经常刷洗,换毛期间要天天梳刷。夏季每星期洗澡不少于一次,用无刺激性药皂搓洗,冬季洗澡可少。犬舍要天天清扫,定期消毒(每月2-4次,传染病流行期每日1-2次),清除的粪便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科学配种。•种公犬满两岁开始初配。每周最多交配两次,间隔均匀,每年平均不超过60次,每年检查精液品质1-2次;

种母犬的初配年龄为1.•5岁以上,按一年发情两次计算,一般情况2年可繁殖3窝。配后几天内要与公犬隔离,防止被其它公犬私配。

第七条警犬每年必须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6月龄以下幼犬应按规定程序注射犬瘟热疫苗和犬细小病毒疫苗等预防针。

20日龄仔犬首次驱虫,以后每月驱虫一次,6月龄后每三个月驱虫一次,防止肠道寄生虫感染。

第八条警犬必须有良好的专用犬舍。•犬舍建筑结构要适应当地的气候等自然条件,防寒防暑,通风干燥,上下水畅通,舍内要设有犬床板。

1、大犬应“一犬一舍”,每舍室内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活动场所不小于4平方米。

2、幼犬舍应适合群居或两犬一室,其住室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活动场所不小于10平方米。

3、产犬舍应与护理值班室相邻,与走廊相通,每舍门窗应方便观察(如门上留观察口等)。居室面积约9平方米,冬季寒冷地区应有取暖设备,•夏季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活动场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隔墙(网)不低于1.8米。

4、隔离犬舍应远离健康犬区,结构可参考产犬舍。

第九条对于45日龄至6月龄幼犬,•必须进行警用品质培养。要求通过早期培训,使幼犬具备体质健壮、依恋性强、兴奋性高、灵活性好、注意力集中、勇敢胆大等基本品质,为进一步的训练打下良好基础。

第十条警犬运输必须由专人押运,•长途运输应使用轻便、坚固及通风良好的犬箱。如短途运输或条件许可不需装犬箱时,应给犬佩带皮制口笼。

中转时,押运者要亲自监督或动手装卸。不准委托代办。在中转或停站时间允许时,可牵犬放便。运输中,犬应放在卫生、无害和安全处。喂食量和饲喂次数要减少但满足饮水,

劝退群众围观,注意安全。到达运输目的地后,应先带犬散放、活动、熟悉环境,禁止暴饮暴食。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警犬档案,•严格执行警犬档案管理细则。全国警犬按基地(所)、省、市规定统一编号,2-4月龄打耳号,填写警犬卡并开始建档。档案一式四份,公安部、基地(所)、省(市)、训练员各一份。种犬、工作犬退役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备案;淘汰犬应填写淘汰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警犬死亡应填写死亡报告,并予以注销;警犬调迁时,也应填写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半年向基地(所)统计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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