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IPQC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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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明确注塑IPQC的工作职责,作业流程和检验方法,及时反馈和监控注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况,确保制程不良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预防,防止批量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生产部注塑车间的制程检验控制。

3.0 职责;

3.1品管部:负责产品检验标准的编写、首件检验、制程检验、异常反馈及改良效果验

证。

3.2生产部注塑车间:负责确保产品物料及工艺条件符合文件要求,首件确认及送检,

改善对策执行及保持,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3研发技术部:必要时,参与评审及技术指导。

4.0 定义;

4.1 首件:开机生产、修模后或停机超过4小时后恢复生产时,机台调试正常后取样的2模产品。

5.0 工作程序及内容:

5.1 作业流程(流程图)

5.2物料及生产文件确认;

5.2.1机台生产前,IPQC对所领取的物料进行确认,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产品标

识、规格、检验状态,当出现无任何标识、检验员未检验合格,及与《工艺卡》规定不一致的物料一律不允许投入使用。

5.2.2 机台生产前,注塑车间领班应跟据产品悬挂相应《工艺卡》,当出现未悬挂文件,

或与所生产产品不一致的情况,IPQC应反馈给注塑相关人员改善。

5.2.3 检验前先确认检验仪器是否正常、经过校准,并在有效期内,确认无误后方可检验。

5.3首件确认;

5.3.1开机生产、修模后,机台调节正常,产品经注塑车间领班自检合格后填写《首件检

验报告单》,并制作首件,自检合格后交IPQC确认。

5.3.2 IPQC依据《注塑件检验标准》或《挤塑件检验标准》要求对产品的外观/尺寸/功

能进行全性能确认。注塑IPQC无法检测或测试的项目,填写样品测试申请单,委

托相关部门进行组装、测试并跟踪结果。

5.3.3 首件合格则填写产品留校标签,对首件进行留样标识,并将首件悬挂于生产现场指

定位置,作为员工自检的标准样品,机台开始大货生产;若首件不合格,则向注塑

车间领班或相关人员说明不合格原因,由注塑车间采取整改后IPQC再检验,直至

产品合格方可生产。检验结果做好相关记录,记录依据5.7项审核、保存。

5.3.4 首件在当批产品生产完成、或重新制作首件后,统一登记保存。

5.4制程检验;

5.4.1 IPQC根据《注塑件检验标准》或《挤塑件检验标准》对机台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查,

生产中的机台每3小时巡检一次(通常两次巡检时间的间隔不超过3小时),当出

现异常时可视情况增加巡检频次,并将异常反馈给注塑车间,已生产产品按 5.6

项标识、隔离。

5.4.2注塑车间领班接到IPQC的异常反馈后,应立即进行相应处理,必要时请求研发技

术部支援分析原因、确认改善对策并执行。产品改善后通知IPQC确认合格后方可

继续生产。IPQC验证对策落实及改善效果,并将异常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5.4.3 IPQC对正常生产的机台参数按照《工艺卡》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在注塑车间填

写的注塑/挤出工艺参数记录表中签名确认,如出现参数不一致的情况,马上反馈

给注塑车间相关人员改善,并做跟进。

5.4.4满箱/袋产品注塑车间填写好流转卡,IPQC按照《注塑件检验标准》或《挤塑件检

验标准》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检,产品合格允收则盖“Passed”章,产品不合格则盖

“Rejected”,并用“返工或不合格”标签注明原因。通知注塑车间相关人员将产

品摆放在规定的区域,并跟进处理情况。抽检情况应记录在《注塑部检验记录》的

半成品抽检区域内,记录依据5.7项审核、保存。

5.4.5尺寸检测:根据《注塑件检验标准》或《挤塑件检验标准》的要求,按图纸重点控

制尺寸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产品检测报告》中。

5.4.6功能测试:根据《注塑件检验标准》或《挤塑件检验标准》,及相关产品的测试作

业指导书执行,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产品检测报告》中。

5.5产品异常;

5.5.1当发现产品异常时,须对当前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与标识,并对上个巡检时间

段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复查,复查无异常产品放行。如果发现有不可接收的品质缺陷,应按5.6项将产品标识、隔离。同时知会注塑车间相关人员整改,并将产品放到不

合格品区,待返工或评审后进行处理。

5.5.2 IPQC巡检过程中发现以下批量品质异常时,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

出具《不合格品评审表》,经主管及以上人员审核后交责任部门整改。

A.不良品生产超过6小时,且不良比例超过10%;

B.产品重复出现尺寸、功能上的不合格。

C、生产部门对检验结果有分歧时。

5.5.3由IPQC出具《不合格品评审表》,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责任单位并

进行跟进处理,有需时应拟定改善对策,IPQC跟踪验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

反馈、记录。

5.5.4 IPQC巡检过程中发现重大品质异常时,应按《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

序》出具《纠正和预防措施表》,经主管以上人员审核后交责任部门纠正,以防止

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IPQC跟踪验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反馈、记录。

5.5.5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6 IPQC标贴及印章(允收/挑选/不合格/Passed和Rejected章)的使用;---程序文件为:返工,报废,重新利用

5.6.1 IPQC对生产的产品判定允收时,在流转卡贴上直接盖PASS章。产品要求生产车间

摆放在规定的区域。

5.6.2 IPQC对生产的产品外观判定不合格时,根据要求填写返工标贴(在流转卡贴上直接

盖Rejected章),并写清楚拒收的原因,产品要求生产车间摆放在规定的区域。

5.6.4 IPQC对生产的产品尺寸、功能判定不合格时,根据要求填写不合格标贴(在流转

卡贴上直接盖Rejected章),并写清楚拒收的原因,产品要求生产车间摆放在规定

的区域。

5.7 IPQC的记录表单;

5.7.1 IPQC巡检结果分别记录在对应的《注塑部检验记录》、《产品检测报告》中并交于

品质部主管审核。

5.7.2 IPQC依据《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对巡检过程的相关记录进行整理、编号和储存,并做好标识,便于检索。

6.0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3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4 《产品抽样计划》

6.5 《注塑件检验标准》:

6.6 《挤塑件检验标准》:

7.0 相关记录表单如下:

7.1 不合格品评审表:

7.2 纠正和预防措施表:

7.3 注塑部检验记录:

7.4 产品检测报告:

7.5 首件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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