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与宋代儒学的复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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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与宋代儒学的复兴(一)
钱穆先生论两宋学术云:“宋学精神,厥有两端:一曰革新政令,二曰创通经义,而精神之所寄则在书院。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而止;创通经义,其业至晦庵而遂。而书院讲学,则其风至明末之东林而始竭。”(《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此处所说的“两端”,亦有体有用,即以“经义”为体,以“政令”为用;“书院”者,即教授此“明体达用”之学也。《宋元学案》托始于“安定学案”,安定(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其教人之法,科条纤悉具备,立经义、治事二斋”。其“经义”即体也,其“治事”则用也。此种治学精神的确立,以及宋代“书院”的兴起,实是本之于范仲淹。宋学精神中的“革新政令”,其事至荆公(王安石)而止,其始则亦是创自范仲淹。由范仲淹倡导、推行的庆历新政,是王安石熙宁变法的先河;而庆历新政的改革科举、兴办学校,则使儒学得以复兴,成就了宋元明时期的新儒学。范仲淹实为宋代复兴儒学的第一人。
一
范仲淹具有鲜明的民本意识,这与其青少年时期的经历有关。据《范文正公集·年谱》,他两岁丧父,从母在朱姓家中长大,21岁始寄居长山醴泉寺(今山东邹平县南)苦学,在此之前可能因贫寒而无缘于读书,当他27岁登进士第时,仍是“长白一寒儒”。这种经历使他深知民间疾苦、社会利病。他“少有大节”,“慨然有志于天下”(欧阳修:《范公神道碑铭并序》),在进入仕途后,始终“忧其君”、“忧其民”,而“忧其君”也是忧君主不能“进贤授能”,为民行善政。
“民”在范仲淹的思想中,就是士、农、工、商“四民”。在他所作的《四民诗》(《范文正公集》卷一)中,他对农(“制度非唐虞,赋敛由呼吸。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一夫耕几垄,游堕如云集。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入”)、工(“可甚佛老徒,不取慈俭书,竭我百家产,崇尔一室居”)、商(“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在当时所受的压迫、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流传较广、童稚能诵的《江上渔者》:“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也是他“忧其民”的心怀袒露)。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
作为“四民”之一的“士”,是范仲淹自身所处的一个阶层。他认为“士”在社会中所应得到的待遇是:“前王诏多士,咸以德为先,道从仁义广,名由忠孝全。美禄报尔功,好爵縻尔贤,黜陟金鉴下,昭昭媸与妍。”也就是说,君主要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而授予“士”之爵禄,“进贤授能”,与君主“共理天下”。但是,当时的境况却是:“此道日以疏,善恶何茫然”,也就是说,自秦汉以来,儒家之“道”日益荒疏,善恶失去准衡,“士”之升迁黜陟不是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虽然“君子不斥怨,归诸命与天”,但是“术者乘其隙,异端千万惑”,由此造成了士风与吏治的败坏:“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天下无所劝,赏罚几乎息。”这种境况给儒学带来的危害是:“禆灶方激扬,孔子甘寂默。六经无光辉,反如日月蚀。”这里的“禆灶”(春秋时期郑国言“阴阳灾异”者,子产以“天道远,人道迩”批判之)是喻指佛老。范仲淹在此所说的佛老“激扬”、孔学“寂默”、“六经无光辉”,也正是稍后王安石与张文定公的那段问答所反映的情况:“一日荆公]问张文定公曰:‘孔子去世百年生孟子,亚圣后绝无人,何也?’……文定曰:‘儒门淡薄,收拾不住,皆归释氏焉。’公欣然叹服。”(宗杲:《宗门武库》)在佛老激扬、儒门淡薄的情况下,范仲淹发出了复兴儒学的呼声:“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尽管是“昔多松柏心,今皆桃李色”,但是“愿言造物者,回此天地力”。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就是要担当“造物者”之功,“回此天地力”,复兴儒学。
在范仲淹的思想中,民本、士风、吏治与复兴儒学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要使“琴瑟更张”,百姓歌咏“良辰”,就必须端正士风,整顿吏治;而要整顿吏治,“举县令,择郡守”,又必须“慎选举”,即改革科举考试的方法,不是以词赋、墨义(记诵经书章句)来取士,而是据经
旨、策论来选拔真正的人才,“取以经济之士”(范仲淹所谓“经济”,即是本之于儒家的经旨、经义而经世济民);而“取以经济之士”,又必须“敦教育”,即兴办学校,“教以经济之业”,授以“明体达用之学”。这种“明体达用之学”,已经不是“学者失其本”的“泛滥词章”,也不是“功名思苟得”的进士场屋之学,而是能够认明儒家之经旨而经世济民之学;它所培养出来的“士”,虽然须通过科举考试而进入仕途,但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考取“功名”、达身“富贵”(《范文正公集》卷二《鄱阳酬泉州曹使君见寄》:“吾生岂不幸,所禀多刚肠。身甘一枝巢,心苦千仞翔。志意苟天命,富贵非我望”),而是为了把儒家之道“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这种儒家之“士”即孔门弟子曾参所谓“仁以为己任”者,他们把个人的祸福得失置之度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仕途的顺逆沉浮不能改变其志向,故“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范文正公集》卷七《岳阳楼记》),他们将此作为自身的终极关怀、内在价值,因此,他们虽然“进亦忧,退亦忧”,但仍不失为“道义之乐”(《范文正公集·年谱》)。这种“明体达用之学”,就是宋代所复兴的新儒学。
二
“宋初三先生”即胡瑗、孙复和石介,先后游仲淹之门,他们受范仲淹的激励、延聘和推荐,将其复兴儒学的精神付诸治学和讲学之中。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范文正公集》卷七)中已提出了“救文弊”、“重三馆之选”。两年之后,他又在《上执政书》(《范文正公集》卷八)中明确提出了“慎选举,敦教育”,“呈试之日,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诗赋以观其全才”,“深思治本,渐隆古道,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此时他正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掌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年谱》),“明体达用”的教学之法在此时当已有其雏形。《年谱》引《东轩笔录》云:
公在睢阳(按南宋时金改“南京”为睢阳)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钱一千。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因问:“何为汲汲于道路?”孙生戚然动色曰:“母老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公曰:“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学乎?”孙生大喜。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荐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又见《宋元学案·泰山学案》附录)
这一段范仲淹与孙复的因缘际会,实乃宋代儒学复兴的一个重要契机。范仲淹对索游的“孙秀才”给予同情、帮助,补以学职,授以《春秋》,激励他“安于学”,这与范仲淹因自身的苦学经历而同情“寒儒”很有关系。《宋元学案·泰山学案》载:孙复“四举开封府籍,进士不第,退居泰山,学《春秋》,着《尊王发微》十二篇”。孙复在睢阳两次上谒范仲淹,当即孙复四举而进士不第之时,他在泰山“学《春秋》”,当始于范仲淹在睢阳“授以《春秋》”。孙复不负范仲淹所望,在泰山苦学十年,成为复兴儒学的“宋初三先生”之一。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载:胡瑗“七岁善属文,十三通五经,即以圣贤自期许。……家贫无以自给,往泰山与孙明复、石守道同学”。他生于宋太宗淳化四年(公元993年),十三岁时是公元1006年,而孙复离开睢阳时是宋仁宗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也就是说,在胡瑗十三岁“通五经”之后,又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贫困坎坷,然后往泰山与孙复、石介同学。《安定学案》载其在泰山苦学的情况:“攻苦食淡,终夜不寝,一坐十年不归。得家书,见上有‘平安’二字,即投之涧中,不复展,恐扰心也。”在此期间,“宋初三先生”相互砥砺,而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当通过孙复而传达给了胡瑗、石介。
景佑二年(公元1035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且首先把自己所得南园之地建为“义学”,希望“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既成或以为太广,公曰:‘吾恐异时患其隘耳。’”此年,范仲淹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诸子从学焉”,同时亦给孙复写信,希望他到苏州“讲贯经籍,教育人材”(《年谱》)。此年末,范仲淹召还判国子监,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范仲淹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