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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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

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28

【实施日期】201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

认证监管工作要贯彻中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供给水平,推进“上海品质”认证试点工作,积极发挥检测认证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一、持续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1.建立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与各资质许可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条例》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本区域检验检测活动监管综合工作。

2.深化检验检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条例》的要求,建立联合现场评审制度,制定联合现场评审实施办法,对检验检测机构同时申请计量认证与其他资质许可的,实施联合现场评审。推动以计量认证为前置的检验检测资质许可采信计量认证结果,对相同内容不再重复考核。完善在自贸区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和部分领域扩项施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改革举措,在效果评估基础上适时复制推广至全市。

3.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国家认监委“基础资质认定行业特殊要求”资质管理模式要求,完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修订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落实区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观察制度,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指导局业务受理中心加强对资质认定网上预审、信息管理、评审质量、评审员队伍的管理。

4.推进上海品质认证试点工作。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着力打造上海品质认证体系。推进《上海品质评价通用规则》地方标准出台,建立第三方合格评定制度。组建上海品质认证联盟,统一认证依据、认证规则、认证标志,推动实施上海品质认证活动。建立社会化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对上海品质认证标志实施授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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