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建设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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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建设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医联体建设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32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的原则,整体推进医联体建设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机制模式,全面积累推广经验,积极稳妥推行三二模式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城市区域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模式,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群众获得感。
二、任务目标
通过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围绕实现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六统一”,全面开展医联体建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到X年底,基本实现三二模式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医疗集
团)、城市区域医联体网格化管理。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和防治康协同机制,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特别是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同时在管理体制、医保支付、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等方面建立较为完善的医联体建设支撑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医联体建设模式。
三、工作内容
(一)三二模式医联体建设
适用于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
在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机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和保障不变)情况下,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依托,可通过全面托管或管理共建的方式,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县级公立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诊疗科目设置,在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进一步加强临床及其支撑专科建设,提升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能力。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统一组织实施医疗、预防和保健等工作,探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管理和技术“双下沉”运行机制和考核标准,探索县级公立医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的实施办法和效果评价,探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诊疗方案下沉、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模式,
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和群众获得感。鼓励三二模式医联体与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的有效衔接。
(二)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模式建设
适用于县级公立医院与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加入。
全面推进以县级公立医院为依托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不改变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职能任务和编制,建立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探索建立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县域医共体县乡一体化的编制总额管理模式,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探索建立村医由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制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结余留用”的管理方式改革,通过优化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转变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机制和技术手段,整体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效率。鼓励开展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三)城市区域医联体模式建设
适用于城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区所辖乡镇卫生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加入。
一是按照“院办院管”原则,不改变城区医疗机构职能任务和编制,城市公立医院与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建城市区域医联体;二是按照自愿、就近原则,以托管模式,城市公立医院与城区政
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或二级专科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城市区域医联体。鼓励二级专科医院或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组建城市区域医联体,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诊疗方案下沉、双向转诊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整体提升城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效益。
(四)专科联盟模式建设。
适用于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具有优势专科医疗资源的各级各类
综合及专科医院之间的相互协作。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城市三级公立医院重点发展院前急救、创伤、胸痛、脑卒中、孕产妇、新生儿、重症等重大疾病救助中心建设;县域内二级公立医院重点发展妇幼、院前急救、重症等学科建设,提升急诊科、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专科能力。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区域内就诊患者的需求,以学科建设为先导,与国家、自治区、市本级各类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建立联盟。以技术协作为纽带,统一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技术建设、质量管理、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工作,实现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四、组织领导
将医联体建设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具体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统筹落实总体规划和制定实施方案,指导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配套文件,组织考评验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指导编制试点工作经费预算。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X年12月)
制定市级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1—10月)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和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加大医联体建设相关政策宣传。市卫生计生委牵头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X年11—12月)
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考评办法和量化考评表,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总结试点经验,并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自治区。
考评办法分为中期重点督导和总结评估两个阶段,采取现场查看、资料查阅、数据复核、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实施。X年5月组织中期重点督导,对医联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确保医联体建设任务顺利推进;X年11月组织总结评估,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并结合试点工作预期目标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