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语境及英语思维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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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满胜

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在 2008年竞选这一美国最高行政职位时,很多媒体在报道中会提及下面这句话:

1. Obama is called a “political upstart” in American politics often because he’s only been a senator for four years.

读者朋友初看上面这句话时,注意力自然或不自然地更多放在了 upstart 一词或者 sena-tor 一词上面,因为这两个词对某些读者来说可能是生词。为了理解该句的意思, 我们可以翻开词典,查到 senator 意为“参议员”,而 upstart ,说得好听点叫“新贵”,说得不好听点叫“暴发户”。在上面这句话中, political upstart可译成“政治新贵”。这样上句意思就不难理解了,可以译为:

在美国政界,奥巴马常被人们称作“政治新贵”, 这主要是因为他当参议员只有四年时间。

但是,笔者要追问一句:大家的注意力有没有片刻停留在不起眼的“ ’s ”上面,注意到“ ’s been”这个现在完成时态?并在此基础上考虑到该句背后潜含的使用语境?如果大家刚才没有想到上面这些问题,那么就不能算是真正“懂”这句话。

具体来说,这句话里使用了现在完成时态的 h a s been ,按照现在完成时态表示“动作或状态延续到目前为止”这一基本时间概念,该句背后的语境必须是“到目前为止,奥巴马还是参议员”。这说明媒体当时使用这个句子进行报道时,奥巴马的身份应该依然是“参议员”,而不是现在的美国总统。事实上,这句话出现在 2008年 10月 29日的一个外文媒体上,当时美国总统大选结果尚未揭晓,奥巴马的确还只是一个参议员。直到 2008年 11月 5日,竞选结果出来之后,奥巴马的身份才变成了“当选总统” (president-elect。而这之后就不能再用现在完成时态 has been来描述奥巴马的“参议员”身份, 而只能改为一般过去时态 was 来说明他“曾经是”参议员。因此,

严格意义上来说,若在 2008年 11月 5日竞选结果揭晓之前提及奥巴马的“参议员”身份,都要用现

·New Oriental English

New Oriental English

·17

在完成时态 has been;而若在 2008年 11月

5日竞选结果揭晓之后提及奥巴马的“参议员”身份,则都要用一般过去时态was 。比如,现在奥巴马是美国总统而不再是参议员的情况下,这个句子要改写成:

2. Obama is called a “political upstart” in

American politics often because he was only a senator for four years.

在长期的英语培训过程中,笔者发现中国学生普遍存在这样一个误解:认为一般过去时态不能与“ for +时间段”连用,而只能与现在完成时态连用。这个误解究其原

因,可能是因为他们都熟悉现在完成时态可以表示一个延续活动,据此就错误地以为“ for +时间段”只能用于现在完成时态而不能用于一般过去时态。

可事实是,一般过去时态和现在完成时态都可以与时间段连用,差别在于二者使用语境不同。二者的区别可以图示如下:

一般过去时表示的延续动作:

现在完成时表示的延续动作:

以上图示清晰地显示出了两种时态的区别:一般过去时与“ for +时间段”连用,表示动作在过去已经结束,并没有延续到现在;而现在完成时与“ for +时间段”连用,则表明动作延续到现在,并且还可能延续下去。请比较:

3. a.I have had the car for ten years.

b.I had the car for ten years. 妙语点睛:

在 a 句中,现在完成时 have had表示“拥有这辆车” 的状态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即表明现在这辆车还是我的 (The car still belongs to me.,比如汽车行驶证上还是我的名字。

在 b 句中,一般过去时 had 表示“拥有这辆车”的状态只是在过去的某一段时间内持续,但没有持续到现在, 即表明这辆车现在不再属于我了,比如我已经把它当二手车卖了,汽车行驶证上的名字已经换作其他人了。

虽然这两句话都可以简单地译成“我有这辆车已经十年了”,但其实二者真正的含义完全不同。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指着眼前一辆你曾经拥有过、但现在已经转手卖给别人的车,你就应该用一般过去时态说成“ I hadthe car for ten years”,这样老外才能真正明白你的言外之意——这辆车不再属于你了。如果你用了现在完成时

态说“ I have had the car for ten years”,则必然会导致误解。因此,准确来说,上面两句的译文应该有所不同。

译文:

a. 这辆车我买了有十年了。

b. 这辆车我曾经开过十年。

由此可见,时态的准确运用对于句子意思的正确表达是多么重要。另一方面,在特定的语境中,我们要知道该用何种时态形式来准确表达意思。关于这一点,我们来看奥巴马在胜选演说中的这句话:

4. A little bit earlier this evening, I received an

extraordinarily gracious call from SenatorMcCain. Senator McCain fought long andhard in this campaign. And he’s fought evenlonger and harder for the country that heloves. He has endured sacrifices for Americathat most of us cannot begin to imagine. Weare better off for the service rendered by thisbrave and selfless l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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