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营经济发展及转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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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民营经济发展及转型综述
特区建设30年,也是厦门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30年。
在这30年里,厦门民营经济从无到有、茁壮成长、不断发展,其综合实力由弱变强,生产经营由粗转精,产业规模由散而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发展战略由陈出新,成为推动厦门特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厦门正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着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因此,加快厦门民营经济发展及其转型,既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富民强市惠民生的一项长期战略。
本文试图在总结厦门特区30年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厦门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路。
一、厦门特区建设30年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
伴随着特区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厦门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位和作用日渐提升,民营企业已成为特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止2010年末,厦门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的%;全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实现营业收入总额亿元,净增亿元。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缴纳税收58亿元,增长%,占全市税收总额的%。
纵而观之,厦门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总量规模不断壮大,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特区建设之初,厦门民营经济发展较为缓慢,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是力微言轻。
据统计数据,1981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业产值20万元,仅占全市工业产值的%;个私商业企业零售额210万元,占限额以上贸易业零售额的比重仅为%;城镇个私从业人员仅有2340人,占全市从业人员的%。
伴随着民营经济由改革开放之初的“有益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相关政策从“引导、监督和管理”变成“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特区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逐步宽松,企业数量不断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确保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就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至2010年末,全市民营企业万户,注册资金总额亿元;全市个体工商户万户,注册资金总额亿元;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共万人,占全市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部分民营企业分别入选中国服务企业500强、福建企业100强和厦门企业100强。
与此同时,借助特区率先全国对外开放的机遇及其港口、区位优势,厦门民营企业呈现出明显的外向型经济特征。
民营外贸企业在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且增幅高于三资和国营企业,成为拉动厦门对外贸易增长的强劲动力。
2010年末,民营外贸企业6876
户,占全市外贸企业总户数的%;完成进出口总额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实现贸易顺差亿美元,同比增幅比全市水平高出个百分点。
2.三产比重大、二产后劲强从产业结构看,厦门民营经济呈现“三、二、一”的合理产业布局,服务业经济在全部民营经济中的占比呈绝对优势。
2010年末,全市民营企业中,从事第一产业的448户,从事第二产业的15451户,从事第三产业的57980户,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
从国民经济行业来看,除少数垄断行业外,几乎都有民营经济活跃的身影。
制造业、批发零售商贸业和住宿餐饮业是民营企业参与最多的行业,其中,全市批发零售商贸业70%增加值和住宿餐饮业36%增加值,都是由民营经济创造的。
此外,民营科研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交通运输及房地产业发展也很快。
从发展前景看,民营制造企业表现出良好态势,他们一方面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走工贸结合、产销一体之路,既生产传统工业产品,如工业电器、建材、印刷制品等,也主动融入产业集群发展,为大型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提供配套的零配件生产。
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加大研发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在这当中,涌现出了银鹭、联想移动、三安光电、三维丝环保等一大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
3.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产业集群发展凸显从行业经营
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政策的不断放宽,垄断藩篱逐渐打破,民营企业也从原有的商业、运输、餐饮等传统行业,延伸到电子、机械、科研技术、信息传输、房地产、能源、金融、旅游、学校、医院等多个新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领域发展较快。
从企业经营看,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一批大型民企在做强、做精、做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基础上,有效整合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积极推行生产产品、经营品种的多元化,跨领域投资、跨行业经营稳步推进。
从地域经营看,一批在特区建设中发展起来、具备相当规模和实力的民营企业既在外地设立营销服务中心和生产供应基地,着力推行全国性营销和生产策略,又走出厦门、走出福建,积极拓展外地市场,寻找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厦门民营企业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极融入产业集群发展之路,他们或以外向型经济发展为主体,着力做好那些扎根本土的民营中小企业的产品整合、配套协作,加快产业聚集;或以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为载体,通过资源整合、专业化协作,发展关联产业,推进产业聚集;或围绕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龙头企业为重点,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关联。
目前,在厦门精心梳理、重点发展的13条百亿产值产业链中,如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业链、光电子产业链等都活跃着民营经济的身影,并起着中坚的作用。
4.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管理方式更加先进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厦门民营企业大胆改革,努力寻找家族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平衡点,在保持企业特色与优势的基础上,逐渐摈弃家族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改制、重组和发展过程中,通过参股、购并、合作、联营等方式,着手改变封闭式的产权制度和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目前厦门民营企业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占%,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的占%。
此外,受企业上市财富效应的示范,不少民营企业摆脱守旧观念束缚,突破资本禁区,从传统的产品经营向高层次的资本运作过渡,实现企业的超常规加速发展。
他们有的积极推行股份制改革,并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操作,走上市发展道路;有的试水“买壳”或“借壳”之路,通过科技创新与资本运作的结合,依靠先进技术,成功实现境内或境外上市融资计划;有的通过股权投融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等资本运作方式,努力实现实业与投资齐头并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
5.科技创新和品牌意识日益强化30年耕耘,30年成长,“科技兴企”日益成为民间投资领域的新潮流。
目前,厦门民营资本投资已从单纯的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的粗放型投资方式向以提高技术含量、跨行业投资为特点的集约型投资方式转变,资本经营已从来料加工、来样生产为主的纯粹产品生产向大力促进产学研一体化转变,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品,科技型、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十分活跃,经过不断孵化、发展,涌现出一批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技术中心。
2010年末,民营高新技术企业320家,占比%;民营企业技术中心29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0家,市级16家;一大批民企产品分获省、市优秀新产品奖。
品牌意识、品牌经营在广大民营企业中显著增强,特别是成长型、规模化经营的民企已经形成了创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名牌的梯次战略,并成为提高市场占比、占据行业高地的制胜法宝。
2010年末,全市有中国驰名商标43件、福建省著名商标67件、厦门市著名商标80件,属于民企的分别有24件、40件和46件,占比各为%、%和%。
二、厦门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问题和困难分析
2011年是特区建设30周年,也是厦门“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
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全面提升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时期,民营经济发展在岛内外一体化、二三产共推进的政策推动下,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及其转型势在必行。
但是,对于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国有经济比重较大的厦门特区而言,民营经济发展转型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1.发展环境问题一是民间资本仍不能平等进入各个行业。
虽然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
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内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但是,由于市场准入审批制度的长期存在,加上厦门强大的国有经济背景,即使一些垄断行业打开了一道门缝,也是门槛极高、部分准入规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某些行业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以及大力发展外资经济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
二是政策扶持仍内外有别。
尽管厦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不仅在思想认识上不断打破清规戒律,还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问题上,工作重点多放在利用外资和发展外向型经济,而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许多政策措施难以真正具体落实。
有的政策只有原则上规定,缺乏细化和强制性规定,有些部门互相推诿扯皮、落实监管不力,导致不少好政策被束之高阁。
三是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我们对民营经济仍重“管理”轻“服务”,行政透明度低、行政制度不健全、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民营投资的管卡多、手续杂、费用高。
相关部门由于受体制和自身利益的影响,服务重点仍停留在国有企业和引进外资上,这为民营经济发展更是设置了体制上的制约和障碍。
2.发展转型的路径问题当前,国内宏观政策趋紧,通
胀形势不容乐观,外部需求明显放缓,世界各国正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
由此,民营经济发展转型本质上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这就离不开产业由低到高的演进过程,需要传统优势产业升级,需要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更需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
而厦门民营企业仍主要集聚在传统的制造业、建筑业、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的批发零售商贸业和住宿餐饮业等一般竞争性领域,且规模企业少、企业集团化和产业集群化程度不高,产业链的两头延伸有限,不少民企产品附加值低,专业化、协作化水平不够,为各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能力较差,这无疑滞缓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转型。
另一方面,面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的现状,民营经济应顺应科技发展潮流,积极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着力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由要素投入型驱动向技术创新型驱动的跨越。
厦门民企尽管早就意识到产品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技水平的竞争,但在经营理念上仍重销售轻技术,资本投资倾向于回报率高、周期短的行业,从而使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较低,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协作攻关的企业较少,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市场中的占比太大,且以定牌、贴牌生产为主,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缺乏品牌、名牌产品和核心竞争力,不少行业增长仍以粗放型为主,这也严重制约了厦门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
3.融资担保问题随着经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与民
营经济对国民经济贡献度的日趋增大,厦门各金融机构一直在积极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成立中小企业信贷服务部门,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努力争取民营企业这块不太好吃的“蛋糕”。
但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资金缺口,在当前宏观政策趋紧、信贷资源稀缺的背景下,民营企业更是资金普遍短缺,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究其原因,从银行方面讲,贷款抵押形式比较单一,基本局限在固定资产或实物抵押,非实物抵押包括专利、知识产权等尚缺乏价值确认的标准依据和权威确认机构,而且,即使是实物抵押尤其是房地产抵押,银行放贷也非常谨慎。
从企业方面讲,民营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数据核算、成本监控和效益监控程序,信用等级普遍不高,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加上部分民企逃废债务、披露虚假信息等影响,导致银行将有限贷款资源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
从融资担保看,厦门民营企业通过担保投资公司担保获得的融资占同期银行发放的贷款不到10%,正是担保公司尤其是民间担保公司的发展比较滞后,使银行和民营企业之间少了合适的中间人,导致“企业―担保人―银行”链条断裂,并最终制约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
4.民营企业自身的问题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
厦门民营企业虽然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多数企业产权不清,企业主不但掌握企业决策权,还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管
理权,投资的收益和风险也高度集中于企业主个人。
在管理方式上普遍实行以血缘、亲缘、地缘关系为轴心的家族治理模式,公司虽组建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真正分离,相应机构不能履行职责,实际上依然由家族成员控股并实行集权管制。
二是企业家自身素质待提高。
不可否认,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不少,但也有为数不少的经营者在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及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不足。
有的不注重学习,缺乏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知识,在经营决策上急功近利、独断专行,缺少长远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远景;有的民营企业主,产业与权钱分不开,甚至职业道德欠缺,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小农思想严重,缺乏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三是人才使用机制不科学。
民营企业发展转型关键在人才,但许多民营企业家仍没有从思想意识上真正重视人才,甚至还固执地认为只要有高薪,市场上多的是优秀人才,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仅是资本与劳动力的雇佣关系,致使许多优秀人才难留,即使留下的也只是持打工心态,只关心眼前利益,缺乏长期扎根的思想,难以真正关心企业发展。
三、促进厦门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对策思考
1.优化环境,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和“弹簧门”问题尽管国务院分别于2005年2月和2010年5月颁布了两个关于民营经济平等进入各行各业的“36条”,但是,民
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玻璃门”和“弹簧门”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所谓“玻璃门”是指某些行业和领域虽然未明文规定禁止民营企业进入,但是却通过各种不合理的政策或非政策手段,如不合理的准入条件、内外资有别的准入政策等,将民营经济拒绝在外。
“弹簧门”是指由于国企的行业垄断或在政府部门占有垄断地位的领域,使民营企业虽然走得进,但生存发展困难,最终被弹出来。
为此:首先要打破行业垄断、地方保护。
长期以来,我们在金融、电信、教育、水利、煤电等行业国有垄断严重、壁垒森严,民营经济无法进入,也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竞争和发展。
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技术进步、社会融资体系的发展以及收益成本的变化,许多传统上只允许国有企业进入的行业,若给予民营企业国民待遇,按照市场原则开放所能开放的所有领域,将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有序竞争,达到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的目的。
因此,我们应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
其次要放宽市场准入。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所有竞争领域内的投资行为,政府都不应该主导,应该交由市场解决,企业按照利润预期,决定自身的投资行为,并自己承担风险。
要进一步放开经营范围的限制,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法规,调整不利于民营资本进入的相关规定,保护民营经济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
益。
切实采取措施,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使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真正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再次要降低创业投资门槛。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步骤,合理制定审批标准,强化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降低前置许可审批条件,坚决避免出现互为前置条件而限制民营企业入门的情况,消除和降低居民、中小企业投资创业的准入门槛。
进一步降低民营经济登记准入资金要求,延长资金到位年限,放宽出资方式,缓解居民创业、民营经济投资发展起步资金不足的问题。
2.走产业集群之路,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集群是指某个领域内相互关联的企业与机构在一定的地域内集中连片,形成上、中、下游结构完整、外围支持产业体系健全、具有灵活机动等特性的有机体系。
集群能够促使相关产业或者同一产业的众多企业通过“干中学”和外溢效应等途径形成聚集经济,从而有利于技术创新,促进生产服务业快速发展。
由此,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转型,要充分发挥现有工业园区的聚集和辐射功能,依托重大项目和新上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中小企业优势,走专业化分工协作之路。
要积极支持具备资金、经营管理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促进各种生产要
素迅速向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聚集,形成规模经济。
强化以品牌、资本、技术等为纽带的紧密型关联产业网络体系,重点培育行业排头兵民营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并通过税收、资金、信贷和技术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加大品牌战略实施力度,培育支持地方知名品牌提升发展为国家知名品牌乃至国际品牌。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要坚持以自主创新为突破口,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努力跟踪世界先进技术,积极引进国际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现有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自主创新机制,致力在产业链的高端环节上狠下工夫,大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现由“厦门制造”向“厦门创造”转变。
要围绕“十二五”时期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从简单的依靠资源、扩大投资转移到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并跳出传统产业束缚,主动对接台资、外资,改造提升食品、纺织、化工、商贸等传统优势产业,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光电子、半导体照明、软件动漫等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和科技先导产业,加速进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大金融产业、物流商贸、科技服务、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使民营经济由劳动、资源
密集型为主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转变。
3.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管理和经营模式创新,提高转型升级能力管理创新的核心,就是以企业先进的文化调动人事。
为此,民营企业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打破封闭的产权模式,建立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使企业的管理层、经营层与执行层职责清晰,各个机构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
有条件的民企适时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吸收新的资本、技术、管理等改善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治理模式,增强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活力。
充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人才使用机制,在人才选拔上,坚决杜绝任人唯亲现象,实行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实现“家族化治理”向“职业化治理”转变;在人才使用上,多给员工舞台以实现他们的价值、抱负,并根据员工的绩效给出相应的薪酬待遇,努力建设一支熟悉国内外市场、具有战略眼光、管理水平先进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
还有,民营企业现在经营的办法不多,主要靠打价格战,最终两败俱伤。
为了应对市场环境的多变性,民企应尽量减少管理层次,实行分散决策;尽快实现企业信息化,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奠定信息化企业发展的基础。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借助互联网向顾客发布产品或服务信息,节约管理和经营成本,扩大产品宣传,增强与顾客的情感交流。
在紧抓自主技术、自主品牌和自主营销渠道的同时,积极借鉴先进经营模式来发展
自己。
对于当前盛行的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特许经营、品牌加盟等经营模式,民营企业要善于为我所用,适时实施传统经营模式的转型。
4.借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契机,加大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目前,厦门正根据国务院相关精神,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先行先试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加快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为此,首先要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诚信信息体系。
针对相当一部分民营中小企业管理不够规范的具体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指导,规范财务制度,将企业的资金财产情况、经营效益等详细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企业信息库,为银行提供全面、详实、连续的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同时加强企业诚信教育,提高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形象和地位,增强其信用实力和信用风险控制能力,加强银企沟通交流,营建互信共赢的合作氛围,增强民营经济对金融信贷资源的吸引力。
其次,进一步拓宽融资思路,切实改善民营经济融资环境。
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改进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完善信用征集、评价体系,放宽抵押物范围,加速引进中小商业银行,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切实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股权抵押、票据质押等形式的贷款,调整信贷结构,增加贷款规模;策略性减免中小企业贷款合同的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