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出血热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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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出血热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流行性出血热(以下简称为出血热)是由病毒引起以几种鼠类为主要传染源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是我国传染病疫情报告中列为乙类传染病。根据主要传染源种类不同,本病分为野鼠型、家鼠型和实验动物型三种类别。典型病例有发烧、出血和肾脏损害。
近年的血清流行病学研究证明,黑线姬鼠和褐家鼠是流行性出血热的主要宿主动物和传染源,它主要由于接触宿主动物及其排泄物经皮肤、消化道或呼吸道传播,也可能经螨媒传播,人群对本病普通易感。近年来家鼠型出血热常有暴发流行,为了控制和减少发病,应采取以灭鼠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措施,疫区灭鼠要在搞好卫生和防鼠的基础上,以药物毒杀为主,结合灭鼠进行灭螨,同时做好疫源地的消毒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发生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时,由市政府成立指挥统一指挥,疫区县、区(乡)要成立现场指挥,负责疫区现场防治工作的实施。指挥部的组成包括:卫生、工商、交通、民航、铁路、医药、农牧、海关、驻、公安、财政、经贸、教育、宣传等各有关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部门要组成流行病、检验、动物昆虫、消毒、后勤保障等人员的疫区处理组织,社会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实施。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全国《流行性出血热监测方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流行性出血热诊断标准》(GB15981-1995)。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辖区范围内发生出血热时的应及处理和控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决策机构:由市、县(区)两级政府成立指挥部,负责制定行动方案,指挥实施疫区的封锁隔离与解除,交通管制,物资的调配,督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措施。
(二)指挥机构:卫生部门成立行动指挥中心,负责出热疫情的处理,各部门协调,指导各项防治措施实施情况。
(三)应急处理和救治队伍
卫生部门组成疫区处理应急小分队,负责发生出血热疫情应急处理。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报告
一旦疫情发生暴发时,以快速、简捷的网上直报方式报到当地疾控中心疫情监测科,同时电话逐级上报。
(二)监测
监测是卫生防病的耳目,应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好。但监测是手段,监测要为控制服务。监测包括:人间疫情监测、鼠间疫情监测(或称宿主动物和传染源)、疫区监测、病原类型监测、传播途径监测、易感人群免疫情况监测和预防(控制)效果监测等。疫区应开展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监测。详见出血热监测方案。
四、防治措施
(一)灭鼠
1、指标:无论家鼠、野鼠,灭鼠后的密度都要低于3%。
2、重点:在疫区普遍动员灭鼠的前提下,要着重抓好发病率大于30%的高度病区的灭鼠工作,饮食业及公共场所和车站等地重点灭鼠。
3、次数:每年进行2-3次突击灭鼠,在高发病区还要抓好经常性灭鼠措施的落实。
4、范围:以居民区及其周围3-5华里为重点。
5、方法:以毒饵方法主为,结合器械捕打和改变鼠的栖息条件。
6、本病系通过接触带毒或其排泄物传播,因此在灭鼠时应尽量减少人与鼠的接触。疫区应严禁玩弄鼠类,发动群众灭鼠时,严禁采用交死鼠或鼠尾的做法,应根据效果考核的结果来评价灭鼠成绩。
(二)防鼠:新建和改建住宅时,必须遵照防鼠要求,安装防鼠设施,以防止鼠类侵入。
(三)食品卫生及其管理:为了杜绝病从口入,要做好食品卫生、食具消毒、食物保藏等工作。在本病疫区特别是家鼠型疫区,除开展灭鼠工作外,要防止鼠类排泄物浸染食品和食具。剩饭菜必须加热或蒸煮后方可食用。
(四)加强消毒工作。对发热病人的血、尿和宿主动物排泄物及其污染器物,以及死鼠等,均应进行消毒处理,防止污染环境。方法见附件二。
(五)注意个人卫生和个体防护:凡是在疫区生活或劳动的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做好防护工作。包括:不直接用手接触鼠类及其排泄物,不坐卧草地或草堆,劳动时注意保护皮肤,防止破伤,如有破伤应消毒包扎。在野外工作时,要穿袜子,扎紧裤腿、袖口和腰带,皮肤露出部位可涂防蚊剂,以防止螨类叮咬。
(六)严格执行《流行性出血热实验室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防发生实验室感染。
(七)搞好宣传和培训,抓好防治出血热的“三早一就”(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就近治疗)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利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电话等保证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政府都要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在领导机构,专业队伍等方面要明确人员组成和数量保证;保证应急装备、物资、药品的储备和资金保障,做到了生疫情时各种防治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三)技术保障
成立各方面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保持经常性联系,提供科学的分析和技术支持。
(四)培训和演习
1、对疫区广大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有关出血热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经常开展出血热防治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畜牧部
门的业务素质。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疫情结束后,要对疫区内人员全面进行一次检诊,做好疫区的终末消毒。
(二)社会救助
对处理疫区所需资金和物资由各级指挥部统一集中保管,并登记注册。
七、有关部门职责
(一)卫生部门
1、组织防疫医疗队。由临床、流行病、检验、消毒等专业人员组成,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2、隔离治疗病人。对出血热病人由当地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突突发疫情发生的时间、传染源和感染过程、传染源的密切接触者的数量、行踪和波及的范围等。
4、对疫区进行消毒处理,方法见《消毒技术规范》。
5、加强易感人群的预防。对重点人群预防投药。对高危人群可接种出血热疫苗进行预防。
(二)农牧、林业部门,分别负责农田、牧区和林区鼠情监测、科研、灭鼠技术指导和推广工作。
(三)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分别负责车站、港口、机场和车、船、飞机、有关仓库的鼠情监测及灭鼠工作、防止流行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