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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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调动员工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定于每月开展评星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一、二、三、四季度各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本公司入职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标准
1. 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工作热情高涨,服从领导安排,善于沟通协调,团结互助,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2.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3.在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突破重点难题,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公司及客户的表扬;
4.敬业爱岗,对公司忠诚。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评选流程及名额分配
1.部门推荐
各部门经理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指标,在公司内部产生候选优秀个人。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推荐理由请列举1-2条突出事迹,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公司评选
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对部门上报的候选优秀个人进行评选,以候选人突出事迹为主要参评标准,经综合考评后在公司中产生候选人。
3.公布名单
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人力资源部将最终当选先进之星的员工主要业绩在公司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六、本方案自2015年2月起施行。前发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