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霍桑小说中的宗教意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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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霍桑小说中的宗教意识(一)
【论文关键词】霍桑小说;宗教意识;“原罪”;自我救赎
【论文摘要】霍桑的作品充满了具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意识,表露出其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
一方面他将清教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作品中渗透了清教的“原罪”与“自我救赎”观念;另一方面他又抨击清教的伪善及对人性的摧残和迫害。
本文就霍桑小说中的宗教“原罪”与自我救赎意识做了相关探索,并探究了其渊源。
一、引言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Hawthorne,1804—1864)是美国十九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
霍桑一生共写下短篇小说一百余篇,着有四部长篇小说,即《红字》(1850)、《七个尖角顶的房子》(1851)、《福谷传奇》(1852)和《玉石雕像》(1860)。
他的几乎每一部作品都充满了具有神秘色彩的宗教意识,表露出其思想上的复杂性与矛盾性。
一方面他抨击清教的极端、偏执和残酷,另一方面他又把清教的善恶观念当作认识社会的标准,心灵中深潜着“原罪”意识。
二、霍桑小说的宗教“原罪”意识的表现
《圣经》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没有律法之先,罪己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1]人因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的过失而带有无法摆脱的原罪,这是基督教的一个基本教义,清教徒在神学上也持有与此相同的思想。
出身于清教世家的霍桑,其道德观正是建立在宗教教义基础上的道德观,清教思想中的“原罪”意识在其道德观中占据核心地位。
他认为人生来皆是有罪的,罪恶是人类的天性,在其创作中最常表达的主题思想就是“原罪”的宗教观。
短篇小说《牧师的黑面纱》中,一贯受村民爱戴的胡珀牧师,突然一天戴着块黑面纱出现在公众面前,此后即使遭到各种议论责难也不肯摘下。
直至临终,牧师仍竭尽全力保护他的面纱,“他猛地从被盖下面伸出双手,用力按住黑面纱,决心硬拼到底。
”2]这黑面纱象征的正是世人对自己丑恶灵魂的虚伪掩饰。
正如胡珀牧师所言:“等到朋友之间能推心置腹,爱人之间能坦诚相见,等到人们不再妄想逃避造物主的目光,令人厌恶地藏匿自己罪恶的秘密,到那时再因我生时戴着、死也不离的这个象征物而把我看成怪物吧!”3]
在《小伙子古德曼·布朗》中,霍桑对人内心潜在的“恶”进行了探究,并加以深刻的剖析和揭示。
纯朴虔诚的小伙子布朗夜里参加神秘的林中聚会,却发现平日受人尊敬爱戴的牧师、德行卓著的老基督徒、贞洁贵妇、纯洁少女统统都在场,参加聚会的甚至还有妻子费丝,这才明白人人都悄悄皈依了魔鬼,心里都藏着邪恶。
魔鬼在集会上揭示各人的隐秘,“那些胡须花白的教会长老们如何对家中的年轻女仆悄声讲着淫荡的话语;有多少女人渴盼着穿上寡妇的丧服,怎样在临睡前给丈夫喝一杯毒酒,让他在自己的怀抱中睡上最后一觉;颔毛未长的年轻人怎样急于继承父亲的财产;如花似玉的闺女们怎样在花园里挖些小坟坑,请我这唯一的宾客去参加私生婴儿的葬礼。
”4]霍桑认为每个人都有隐秘的罪恶,外表的纯洁不过是一种假象,所谓的道德君子只不过是用各种各样的欺骗形式把罪恶隐藏起来罢了。
然而,在代表作《红字》中,霍桑所表达的宗教意识却要复杂得多。
他奉行某些清教信条,却又对清教伦理束缚、扭曲人性的一面进行了抨击。
小说开篇一章《牢门》第二段开头是这样一句话:“新殖民地的创建人自从踏上处女地的时候,就认准了一定要圈出一块地做坟墓,圈出另一块地做监狱,哪怕他们的本意是打算在这里建成一个充满幸福和人类美德的乐园。
”5]在霍桑看来,作为惩戒场所的监狱必不可缺,是因为罪恶是绝对存在的。
然而,霍桑却又着力描写蔑视教规的海丝特·白兰顽强的反叛精神。
她倔强地面对教会的羞辱与迫害,当她从狱中迈步到观众面前时,人们惊愕地发现,“她
依然光彩照人,甚至使包围着她的不幸与灾难也成了耀眼的光环。
”6]她的脸上浮现出高傲的微笑,她用不甘受凌辱的目光注视她的邻居与熟人。
她衣服上象征耻辱的A字绣得异常精美,“她用花哨、艳丽的奇特玩意儿去宣泄不甘约束的情绪”7]。
当海斯特·白兰站在绞刑台上时,霍桑写道:“在这群清教徒当中倘若有一个是罗马教徒的话,他会立刻从这个美丽的妇人,艳丽的服饰,优雅端庄的神态以及怀抱里的婴儿联想到圣母。
”8]霍桑在此塑造了一个勇于反抗宗教束缚的女性形象,直观地反映出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揭示了清教社会中以道德律令的形式束缚人性的社会问题。
由于受清教意识的影响,霍桑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归结为“人类的罪恶天性”。
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犯罪现象等等的根源都在于人性之“恶”,因此探索人们心中隐蔽的“恶”以及关于“原罪”的阐述便成了霍桑小说创作的重复主题。
三、霍桑小说中“原罪”主体的自我救赎意识的表现
清教教义认为,人有原罪,所以需要救赎。
霍桑同样认为“罪”是可以赎的。
他认为对待罪恶,人们应该自觉采取赎罪的方式,使被罪恶玷污的心灵在“净化”中得以拯救。
他主张通过善行和自忏来洗刷罪恶、净化心灵,从而得以“赎罪”。
《红字》中的海丝特·白兰为了获得新生,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
她离群索居,在此地远离城镇的一间偏僻茅屋开始了漫长的自我救赎之路。
“她自叹到:就在造了孽的地方受惩罚吧,耻辱的折磨终将涤荡她的灵魂,创造一个更加纯洁的新灵魂。
”9]她独自承担罪责,忍辱负重,顽强地生活下去。
她用双手刺绣缝衣,赚取微薄的收入养活女儿。
与此同时,她还接济穷人,四处行善,以一颗善良的心博得了乡民的尊重。
“大家已不再按本意去解释红字‘A’(Adultery通奸)了。
人们说,那字母的含义是‘能干’(Able)。
”10]随着岁月的流逝,绣在她胸口的红字“A”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烙印,而是成为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