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简要情况(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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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简要情况(doc 8页)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简要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

法规局副局长于吉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大总结了二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并明确要求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机构设置上实现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织框架初步建立。2003年3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目前,省级国资委的组建工作已经完成,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正在组建之中。部分省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2、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2003年5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条例》为基础,国资委出台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业绩考核等32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了重要依据,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257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3、建立了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业绩考核等相关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普遍开展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截止2004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已与187户中央企业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已正式启动。与业绩考核相配套,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进行了规范,同时完善了国有资产统计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部分省市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4、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已调整为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派出。2004年,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普遍进行了实地检查,为加强企业监管和加强企业管理提供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正在着手修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5、加强了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普遍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容是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面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04年4月,全国

共安排企业兼并破产项目8095个,涉及国有商业银行呆账和金融资

产管理公司债权损失2928亿元。其中关闭破产项目3377个,核呆

额2238亿元。

4、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2004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775家,涉及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截止2004年10月底,共有62家中央企业上报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目前已批复43家的总体方案。

5、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新的进展。研究提出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加强了对中央企业并购重组活动的指导,促进了中央企业的同业重组。到2004年10月,中央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有36家18对中央企业进行了联合重组。

6、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一步规范。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企业国有产

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2004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将北

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作为从事中

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试点机构,2004年1-9月,中央企业

转让的国有产权实际成交价格比挂牌价格平均高约4%。在各省区市

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监察部、工商总局组成

6个检查组,对广东、江苏、江西、安徽、山东、河南、福建、山西、贵州、云南、甘肃、四川等12个省市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督查结果看,各省市国资委组建以后特别是两个文件发布后,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得到进一步规范。

7、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三家企业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截止2004年11月中旬,除个别省份外,三家试点企业已基本与地方政府就机构、人员及资产的移交达成协议。预计移交工作完成后,有796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名职工(含离退休教师)将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每年为企业减负近40亿元。

8、中央企业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人才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中央企业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2004年扩大了中央企业面向海内外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范围,目前22家中央企业22位高级经营管理者已经到岗。职工素质工程建设迈出重要步伐,314万人次参加了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24万人晋升了职业资格,128人获得了“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在34家中央企业启动了培养技能人才成长的新机制。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有企业效益、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明显增长。2004年1-10月,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5万亿元,同比增长29%;实现利润4188.9亿元,同比增

长53%。预计全年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将分别达到5.3万亿元和4500亿元。截止2004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9.2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净资产为3.9万亿元,同比增长10.5%;2004年1-10月,中央企业平均资产收益率7.3%,比2003年提高2.3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报酬率6.5%,比2003年提高1.5个百分点。实践再次证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专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必要的、正确的。

三、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成效开始显现,但也要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具探索性、极具挑战性的工作,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还面临着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当前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力争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规范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取得新的成效,在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迈出新的步伐。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1、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抓紧组建和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央企业授权经营制度、国有企业监事会条例(修订)、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等法规规章。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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