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课件 (2)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1/28
10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第12条)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国家行为是一种政治行为,对国家行为的审查权属于 国家权力机关。 2、抽象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相对人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 并且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目前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人民法院司法审查权。对抽象 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本级权力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实施。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参照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 认为与规章之间不一致的,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裁 决。
7
2019/1/28
5、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享有司法变更权, 仅限于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形下,才可以判决变 更。(第54条第(四)项)
6、司法最终裁决原则 人民法院的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行政相对人 和行政机关都必须服从法院的裁决。
2019/1/28
8

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第11条)
2019/1/28 3
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诉讼自身所特有的, 与其他诉讼活动的原则是完全不同的。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又称有限管辖原则,是指对于行政 纠纷,人民法院只管辖并解决其中的一 部分。这与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民事 案件的完全管辖权不同。
2019/1/28
4



2、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 限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限于外部行政行为,不审查内部行政行为 ⑵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 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上对合理性不审查) 是否超出了法定界限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 法性审查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是参照的依据。
2019/1/28 9
5、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 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不服的。 6、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革命残疾军人残疾金,牺牲、病故抚恤金,职工伤亡抚恤金 7、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包括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件。 8、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人身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荣誉权等等 财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等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反倾销案件、反补贴行政案件 具体表现: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 认、行政复议等
1、不服行政处罚的 包括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 业、没收财物等决定不服的。 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 限制人身自由:劳动教养、强制戒毒、行政扣留、限 期出境等 限制或剥夺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强制扣缴、 强制拆除等 3、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物质采购权等 4、拒绝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或者不予答复不服的 许可证和执照应作广义理解,如批准证书等
2019/1/28 12

(一)管辖的概念
管 辖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内,由何级 何地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行政诉讼管辖包括: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构成完整 的诉讼法律体系。
行政诉讼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989 年4 月4 日通过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19/1/28
2
(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共有原则 这些原则与其他诉讼活动如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的原则相同的,是诉讼活动的一般准则,又称为一般 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5、辩论原则 6、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合议制原则、回避原则 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制原则
行政诉讼法
2014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行政诉讼法概述
(一)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诉讼 法》第2条) 行政诉讼法是指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
2019/1/28
3、不适用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进行调解。 (第50条) 因为行政诉讼处理的是行政争议,而 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 职权实施的,行政职权属于国家权力, 是不能通过调解而放弃或让步的。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第67条)
2019/1/28
6


4、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含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为相 对人的起诉而停止执行,在诉讼期间,依然具有法律 效力。 理论上:是国家行政管理连续性、有效性和不间断性 的必然要求。 实践上:对行政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并消除其存在 的违法状态,可能发生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例外:(第44条) ⑴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⑵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 的执行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⑶法Leabharlann Baidu、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2019/1/28 11
3、内部行政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管理其内部事务的自律 权范围,主要是行政机关对本系统和机关内部人事、 财务、工作等方面的管理行为。对内部行政行为的审 查由监察机关、人事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进行。 4、行政终局行为。 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这里的“法律”仅指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当事人可以选择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公民出境入 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对省部级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仅有行政救济权:依据 ……,省政府确认土地、矿藏、 水流、森林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 裁定。(《复议法》第30条第2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