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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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文件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因此,公司特制订客运车辆卫星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1、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确定由宏地监控平台为平台运营商,由该营运商负责公司平台的建设、车载终端的安装和维护管理。

2、公司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车载终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能实时上传车辆位置、状态、违章报警灯等休息。

(2)车辆超速或连续行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车载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自动提醒驾驶员。

(3)公司监控平台依据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或者监管需要向终端下指令时,终端能以语音报读方式提醒驾驶员。

(4)三类以上客运班线车辆必须安装使用企业能实时视频监控的车载终端。

(5)安装车载终端时,接线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和《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标准操作,确保车载终端的行驶记录功能和卫星定位功能正常运行。

3、公司在车队建设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安排3人负责监控工作。

4、车辆驾驶员负责监控终端的日常保护,不得随意移动,不得遮挡摄像头等,车载终端出现故障,由公司及时通知由监控平台,由宏地监控平台处理。

二、监控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

1、、监控及监控终端运行维护管理:

(1)管理人员对本公司车载设备实行台账登记,对其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并对故意损坏和违规操作者按规定落实处罚;

(2)驾乘人员负责车载终端的管护和正确操作,不得私自拆卸车载终端,不得改变车载终端的初装位置。凡故意拆卸车载终端或故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新购、维护、一安装费用外,按规定接受处罚;

(3)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或乘务员要实时接收公司发布的指令信息,并准确执行和操作;

(4)驾驶员或乘务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的路面、气候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实时监管理人员,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2、监控及维护工作流程

(1)监控中心应每日查看车辆在线情况,做好在线车辆监控数据的登记分析工作;通过车辆运行轨迹分析判断在线数据异常的原因;汇总不在线车辆的信息;

(2)监控中心应每日将查实的车辆超速等违规情况报安全科汇总;

(3)监控中心对抽查中发现的超速车辆,应在监控平台上实时监控其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警示;

(4)监控中心要每天对所属运行车辆进行两次监控动态监管信息抽查,填写《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台账》,每日对重点关注车辆查询数量不少于总车数的30%;

(5)安全科在每次路检路查工作中,对本公司车辆的车载终端和视频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间题要立即与宏地平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分析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6)监控中心要每月对车辆监控监管情况进行小结,内容包括车辆在线情况、故障情况、设备检查情况、轨迹查询与违规车辆处理情况等。

3、违规处罚

(1)故意损坏车载设备或断电造成设备无法正常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1000元;

(2)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无法实现车内监控,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

(3)车载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对驾驶员处罚500元。

(4)车载终端发出超速警报或监控平台发出警告信息拒不执行者,属驾驶员责任的,处罚驾驶员500元;

(5)车辆每趟次运行中监控平台累计超速提示3次以上者,处罚违规者500元;

(6)严禁超员,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下的,处罚车辆经营者500元,超员超过核定人数10%以上者处罚经营者2000元;

(7)私自承揽包租车业务或无正当理由串线经营者,车辆停班整顿,处罚经营者1000元;

(8)私自聘用未经公司审核的驾驶员驾驶车辆,车辆停班整顿,并处罚经营者1000元;

(9)监控中心管理人员每日都必须采集每辆车的监控、视频动态监管信息两次,并填写报表,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10)公司主管领导要对违规违章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认真记录教育(谈话)内容,建立健全整改处罚台帐,完善各种档案资料。若资料不完整,处罚公司安全生产科100元;

(11)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上报有关采集数据、报表,若未按时上报监控数据和违章统计报表,有意包庇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分别处罚相关管理人员各100元;

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科工作职责:

(1)制定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负责车辆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指导监控中心的日常监控工作,对监控工作的违规行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3)监督、检查、指导实时监控中心对监控到的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情况;

(4)重点监控本公司营运线路上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车辆的运行情况;

(5)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对外发布系统监控信息;

(6)协助做好车辆报废、转让、更新时车载监控、视频监控终端的回收、安装和维护工作;

(7)负责每月通报本公司违规车辆处罚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提供各类监控、视频监控安全监控信息、数据与报表等相关资料;

(8)负责每月按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各类监控、视频安全监控信息与数据报表;

2、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1)检查日常车辆管理工作,通过监控系统了解掌握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做好新增、更新车辆的系统数据更新及车辆报废、转让数据信息登记工作。变更信息及时报送系统运行维护部门,确保车辆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

(3)及时了解客运车辆的信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监督包车、加班车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及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记录,并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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