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纪委通报八起贪污腐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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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纪委通报八起贪污腐败典型案例

2015年8月23日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据悉,这是南京7月底启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专项挂牌督办工作以来通报的首批典型案例。

一、鼓楼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峻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4年11月,陈峻在处理街道辖区内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矛盾的过程中,在饭店接受其服务对象物业管理公司的宴请。陈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浦口区汤泉街道拆迁办原副主任韩永余贪污问题

2008年3月至2012年9月,韩永余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采取虚报拆迁资产等手段套取国家建设资金170余万元,贪污140余万元。韩永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三、玄武区住建局原副调研员陈爱平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并殴打他人问题

2015年7月11日晚,陈爱平酒后陪同他人在宾馆前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时,因住宿价格等原因与前台服务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宾馆服务人员、保安人员,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陈爱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四、高淳区环保局原局长马苏林贪污问题

2009年,马苏林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手段,骗取并贪污国家专项资金70万元。马苏林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没收退赃款70万元。

五、原沿江工业开发区市政建设局局长徐正华、副局长吴平海和规划工程科科长许玉田违规公款出国执行公务和旅游问题

2011年8月至10月期间,徐正华、吴平海和许玉田分别持个人普通护照,参加企业组织的从因私渠道出国执行公务和旅游。徐正华、吴平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出国费用;许玉田被诫勉谈话,并退缴绕道旅游费用。

六、六合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张文才收受贿赂问题

2003年至2012年6月,张文才在担任六合区经济开发区蒋湾村支部书记,六合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规划建设部部长兼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52.9万元,并在工程承接、施工、管理、资金引入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张文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152.9万元予以追缴国库。

七、栖霞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芮万平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购物卡问题

2009年至2012年,芮万平多次收受两家服务管理对象给予的苏果卡,共计1万元。芮万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退交的1万元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八、江宁区上坊林场原场长王军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问题

2009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间,王军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上坊林场原副场长戴国金、孙立云、刘正义,采用虚构工资单、虚列或虚增报销费用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36.3万元。同时,王军在担任东山街道渔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列补偿款、报销费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5.7万

元。王军、戴国金、孙立云、刘正义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全部上缴。王军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戴国金、孙立云、刘正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来源:/kx1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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