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及政策问题和最新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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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及政策问题
一、锡十条细则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财税、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最新政策,于一季度公布年度新建
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2.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
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
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允许其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
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5.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
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6.加大土地供应及清查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
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土地出让时应明确地块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比例。
7.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切实
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筹集、供给和管理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8.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
建设;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销售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每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规模不得低于30000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0000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
9.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价格备案。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10.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行为。
二、目前由于限购政策的影响,购房者(以家庭为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无锡本地户籍者
2.锡户籍者名下无房或者有一套房,可再购买。
3.若名下无房或者1套商品房(商业类不算),并曾经名下有过2套以上的贷款记录者,再购买第二
套必须一次性付款,不能贷款
4.非锡籍人员需有一年的社保证明或者完税证明
5.非锡籍人员购买必须名下锡市无房产记录
6.非锡籍人员若已有1套商品房(商业类不算)以上的不能购买
7.非锡籍人员但是属于高层次引进人才,可购买1套房
三、签订认购书后细则:
1.购房需另缴交哪些费用,费用清单
备注:外籍人士需合同公证,费用参照公证处统一标准
1、若填未成年孩子的名字,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未成年人不计入家庭为单位。如果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并只写未成年小孩一个人的名字,须一次性付款;如果按揭,合同中必须体现监护人姓名,同时需提供户口本。
2、认购方签署认购书后,未能依时缴付楼款或不履行此认购书的条款造成违约现象,如何处理?
答:按照认购书相关条款,可没收客户已缴纳的定金。
四、商业性住房贷款办理指引
办理按揭必须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借款人及配偶、房产共有人)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借款人及配偶、房产共有人)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市户口的须提供本市暂住证
4、非本市户口的提供满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满一年无锡纳税证明
5、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6、收入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借款人月还款额占其家庭收入的50%以下
7、私章(借款人及配偶、房产共有人)
8、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30%以上首付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月还款额超过10000元需提供至少3个月的工资流水或消费记录等
10、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及配偶、房产共有人须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贷款对象和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无锡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暂住证)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3、已支付银行认可的首期购房款
4、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利率及年限
1、最高贷款额度:合同总价的70%。
2、最高贷款期限:30年男性借款人贷款年限加年龄不超过65—70周岁;女性借款人贷款年限加年龄
不超过60周岁。
3、第一套住房首付款30%,利率不下浮。;第二套住房首付款60%,利率上浮1.1%。。
4、具体的贷款成数和期限由银行根据贷款人实际情况和提供的贷款资料确定。
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认定及贷款政策:
目前,银行对住房贷款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同时认贷又认房,即使有过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还算第二套。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不受理。(该政策会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的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