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心肺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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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心肺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肝心肺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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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肝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肝脏移植技术是指经过外科手术,将她人具有功能的肝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肝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普通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肝脏移植项目,有消化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普通外科(肝胆专业)

1、开展普通外科(肝胆专业)临床诊疗工作以上,床位8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普通外科专业(肝胆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肝、胆、胰外科手术500例以上,其中独立完成的肝肿瘤、左、右半肝切除术、胰头癌根治术等高难度手术占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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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肝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肝脏移植病房,床位15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消化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并开展消化内科临床诊疗活动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其技术

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消化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进行肝脏活组织检查,并为肝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ICU)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III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1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肝脏移植专业需要。

2、有多功能监护仪、呼吸机、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设备、凝血功能检测仪和床边生化检测仪。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肝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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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血液净化室

独立设置,有20台以上血液透析设备,能够完成常规透析及其它血液净化工作,可为肝功能不全、肝衰竭病人提供人工肝支持系统。

(八)其它辅助科室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肝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抗体检测和HLA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2、能够开展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检测。

3、病理科能够进行移植器官的组织活检诊断、排斥反应的病理诊断。

4、具有高水平的医学影像诊断与介入技术。

5、具备能够有效处理、治疗呼吸、神经、泌尿等系统并发症的科室及技术能力。

(九)设备

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彩色多普勒超声

波诊断仪、床边X光机、纤维胃镜、纤维胆道镜、肺功能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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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肝脏移植专用器械、快速冰冻切片设备等;供体器官摘取与保存的药品与器械。

(十)至少有3名具备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有经过肝脏移植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肝脏移植相适应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肝脏移植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2、有以上普通外科(肝胆专业)工作经验,参与肝脏移植临床

工作5年以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肝脏移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5、近3年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肝肿瘤和左、右半肝切除术、胰头癌根治术等高难度的手术不少于100例。

(二)麻醉医师

1、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过器官移植麻醉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其它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肝脏移植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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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

相关专家拟订的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

(二)摘取肝脏符合无菌要求;器官冷缺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器官保存液。

(三)肝脏移植前必须进行血型、交叉配型、组织配型和群体

反应抗体(PRA)检测。

(四)每例肝脏移植手术成立治疗组。术者由具有肝脏移植技

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肝脏移植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每年完成肝脏移植手术不少于20例;良性终末期肝病移植肝脏1年存活率不低于80%,3年存活率不低于70%,5年存活率不低于60%;肝脏恶性肿瘤移植肝脏1年存活率不低于70%,3年存活率不低于50%。

具有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肝移植手术不少于10例。

(七)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

用能力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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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

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制度规范

目录 1、总则3 2、编制方法3 3、运维工作职责3 4、运维服务管理体系5 4.1运维服务管理对象6 4.2运维系统功能框架6 4.3运维管理组织结构7 4.3.1工程负责人8 4.3.2工程经理8 4.3.3技术主管9 4.3.4服务台9 4.3.5网络管理员10 4.3.5应用、数据库管理员10 4.3.7终端管理员11 4.4运维服务流程11 4.4.1工程运维服务工作流程图12 4.4.2服务台- 12 - 3.4.3事件管理- 13 - 4.4.4工单管理- 13 - 4.4.5问题管理- 14 - 4.4.6变更管理- 14 -

4.4.7配置管理- 15 - 4.4.8知识库管理- 15 - 4.4.9统计及工作报告- 15 - 5、运维服务内容- 16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 5.1服务目标-16- 5.2资产统计服务-16- 5.3网络、安全系统运维服务-17-5.4主机、存储系统运维服务-18-5.5数据库系统运维服务-20- 5.6中间件运维服务-21- 5.7终端、外设运维服务-22- 6、应急服务响应措施- 28 - 6.1应急预案实施基本流程20 6.2突发事件应急策略20 7、服务管理制度规范21 7.1服务时间21 7.2行为规范22

1、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实验室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良好运行,使员工的运维工作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运维工作总体目标:立足根本促发展,开拓运维新局面。在企业发展壮大时期,通过网络、桌面、系统等的运维,促进企业稳定可持续性发展。 第三条运维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运维人员。 2、编制方法 本实施细则包括运维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法、管理标准/规范、管理模式、管理支撑工具、管理对象以及基于流程的管理方法。 本实施细则以ITIL/ISO20000为基础,以信息化工程的运维为目标,以管理支撑工具为手段,以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方法,以全生命周期的PDCA循环为提升途径,体现了对运维服务全过程的体系化管理。

肝心肺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附件2 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肝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肝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肝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肝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普通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肝脏移植项目,有消化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普通外科(肝胆专业) 1、开展普通外科(肝胆专业)临床诊疗工作10 年以上,床位8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普通外科专业(肝胆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肝、胆、胰外科手术500 例以上,其中独立完成的肝肿瘤、左、右半肝切除术、胰头癌根治术等高难度手术占20%以上。 3、肝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肝脏移植病房,床位15 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消化内科有独立的病区并开展消化内科临床诊疗活动10 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 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消化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进行肝脏活组织检查,并为肝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ICU)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III 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10 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 平方米,能够满足肝脏移植专业需要。 2、有多功能监护仪、呼吸机、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设备、凝血功能检测仪和床边生化检测仪。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 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肝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 平方米以上。 2、达到I 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血液净化室 独立设置,有20 台以上血液透析设备,能够完成常规透析及其它血液净化工作,可为肝功能不全、肝衰竭病人提供人工肝支持系统。 (八)其它辅助科室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肝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 抗体检

运维技术研发管理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技术研发经费管理 (1) 第三章技术研发环境管理 (2) 第四章技术研发团队管理 (3) 第五章技术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 (4) 第六章技术研发规划管理 (4) I

技术研发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运维技术和工具的预研和开发管理,有效提升公司运维服务能力,不断改进服务过程,为客户提供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的运维产品和工具,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研发中心立项自研的运维系统项目和运维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管理。第三方的运维系统项目和运维产品的集成技术管理,由事业部负责。 第三条本规范由研发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技术研发经费管理 第四条技术研发经费管理原则 技术研发实行重视研发成本、促进研发进度、关注研发效益的经费管理原则,由集团财务部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技术研发经费管理职责 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研发经费管理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和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需求,同时有效监督研发经费的合理使用。研发中心负责按照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项开发项目的研发预算,有效利用研发经费。 第六条技术研发预算管理 6.1为规范集团的经营预算管理流程,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保证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公司财务部制定了《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6.2研发体系作为集团预算单位之一,对技术研发预算目标的实现承担经济责任,并享有相应的资源使用权,通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和预算调整管理三个方面实施预算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和上报研发的经营预算草案,提供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资料;严格执行下达的正式经营预算方案,在预算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分解和落实研发预算指标,监督和保证研发预算得到执行;分析和报告研发预算执行情况;当发生特定情形时,提出经营预算调整申请;配合财务部做好各项预算管理工作;研发负责人对研发预算执行结果负责。

心脏外科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章心血管外科手术麻醉操作常规 (1) 一、标准心脏手术室配置 (1) 二、体外循环 (3) 三、抗凝及血制品 (5) 四、术毕往ICU病房的转运 (7) 第二章体外循环操作常规 (8) 一、体外循环操作管理常规(总则) (8) 二、冠心病手术的体外循环管理 (17) 三、瓣膜病手术的体外循环管理 (21) 四、小儿体外循环管理 (24) 五、大血管手术的体外循环管理 (31) 第三章开胸、体外循环的建立、关胸操作常规 (35) 第四章二次开胸操作常规 (37) 第五章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操作常规 (39) 一、术前准备 (39) 二、乳内动脉游离 (41) 三、大隐静脉游离 (42) 四、非体外循环冠脉搭桥手术 (44)

五、常规体外循环冠脉搭桥手术 (46) 六、室壁瘤切除手术 (48) 七、自手术室转运至ICU途中处理 (50) 八、ICU中处理 (50) 九、ICU转运至普通病房的处理 (56) 十、出院计划 (57) 第六章瓣膜手术操作常规 (57) 一、二尖瓣替换手术 (57) 二、主动脉瓣替换手术 (59) 三、联合瓣膜替换手术 (60) 四、二尖瓣直视成形手术 (62) 五、三尖瓣直视成形手术 (63) 六、三尖瓣替换手术 (64) 七、瓣膜替换联合冠脉搭桥手术 (65) 第七章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操作常规 (66) 一、室间隔缺损修补手术 (66) 二、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 (68) 三、动脉导管结扎手术 (69) 四、法洛氏四联症根治手术 (70)

五、右室流出道疏通手术 (72) 六、主动脉缩窄成形手术 (73) 八、三尖瓣下移畸形矫治手术......................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部分型房室隔缺损修补手术 (76) 十、完全型房室隔缺损修补手术 (76) 第八章大血管疾病手术操作常规 (77) 一、腋动脉插管 (77) 二、升主动脉替换手术 (79) 三、Bentall手术 (80) 四、Betall+半弓替换手术 (82) 五、改良全主动脉弓置换+Bentall+象鼻手术 (85) 六、保留主动脉瓣的根部替换(David I型)手术 (87) 第九章全机器人及机器人辅助心脏手术操作常规 (89) 一、全机器人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 (89) 二、全机器人乳内动脉游离 (91) 三、全机器人冠脉搭桥手术 (93) 四、全机器人内乳动脉游离+MIDCAB (94) 五、全机器人二尖瓣成形手术 (95) 第十章心脏移植手术操作常规 (98)

医疗机构医院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9版)

医疗机构医院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管理 规范 (2019年版) 目录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2) 二、人员基本要求 (4)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4) 四、培训管理要求 (6)

为规范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是指将角膜捐献人(供体)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全部或部分角膜,植入接受人(受体)的相应部位,以恢复受体角膜形态及功能的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必须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眼科诊疗科目。 (三)开展眼科显微手术临床诊疗工作15年以上,床位50张以上,每年可完成内眼显微手术500例以上,包括白内障、青光眼和玻璃体切割手术等。其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备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包括眼科AB超检查、角膜内皮镜检查、光学相关断层扫描(OCT)、共聚焦显微镜、超声生物显微镜(UBM)、眼电生理检查、视野检查设备以及角膜移植器械等。 (五)手术室。 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

—2002》。 2.有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配备有显微外科专用显微镜设备和器械。 (六)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眼科显微手术诊疗专业需求。 2.有空气层流设施,配备有多功能心电监护仪、组织血流检测、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器。 3.配备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七)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同种异体角膜移植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 2.医学影像科具备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超声设备和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能够收集移植区的必要影像学资料。 3.病理科能够进行移植组织活检诊断。 (八)有至少2名具有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有经过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涪陵李志沧骨科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各科室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各科室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向市卫生局申报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已报区、市卫生局审批。 第三类医疗技术我院暂不开展。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第一、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院内审核工作,医务处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由医务处进行组织并报去卫生局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 术审核。科室应当自准予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每年向医务处书面汇报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医务处建立医疗技术档案,

定期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医务处定期向卫生局报告。 二、各临床科室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医务处报告:、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各临床科室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请医务处批准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与该项医疗技术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设备、设施、辅助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带来不确定后果的; 、该项医疗技术非关键环节发生改变的; 、准予该项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后年内未在临床应用的; 、该项医疗技术中止年以上拟重新开展的。 第一类医疗技术和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附后 涪陵李志沧骨科医院 .

肺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肺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附件: 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肺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肺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肺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肺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肺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胸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肺脏移植项目,有呼吸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胸外科 1、开展胸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胸外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胸外科手术800例以上,具备开展气管、支气管、肺动脉袖状切除成形术等常规手术能力,能够开展复杂肺切除手术及纵膈肿瘤手术等。

3、肺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肺脏移植病房,床位10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呼吸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开展呼吸内科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8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呼吸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为肺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ICU)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万级层流标准。病床不少于1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肺脏移植专业需要。 2、能够开展有创压力监测、心排量监测、床边生化、血气监测、人工机械通气治疗以及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治疗。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肺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达到万级层流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其它辅助科室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准入与应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技术概述: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临床准入与应用管理工作。 二、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省卫生厅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其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院部组织实施。 三、医院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对具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展不同级别的手术进行限定,并

2017版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阅读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同种胰岛移植技术就是指将人体来源(包括同种异体与自体)的具有正常生理功能的胰岛移植到接受人(受体),以达到治疗糖尿病的目的。经干细胞诱导分化的胰岛素分泌细胞及基因修饰的胰岛细胞移植技术不适用于本规范。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同种胰岛移植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与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器官移植诊疗科目(肝脏或肾脏移植)以及与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相关的诊疗科目(包括医学影像科、普通外科专业、内分泌专业与儿科专业等)。 (三)有规范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每年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案例10例以上,完成器官移植手术10例以上。相关专业疾病临床治疗能力水平达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重点专科水平。 (四)具有符合临床要求的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cGMP)标准的胰岛制备室以及胰岛分离、纯化、保存与质量控制的相关设备。 (五)手术室。 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与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2、有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与药品。 (六)血管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与“路途”功能,影像质量与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呼吸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与药品。 4、有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以及其她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七)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2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同种胰岛移植技术诊疗专业需求。 2、有空气层流设施,配备有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血流监测、中心供氧与中心吸引器。 3、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与护士。 (八)其她辅助科室与设备。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同种胰岛移植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能够开展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检测。

1-技术部运维管理制度

技术部运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技术部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考核制度,技术部员工除了日常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勤奋、积极主动工作,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之外,根据部门工作的特殊性,还应严格执行技术部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规定如与公司制度抵触,以公司制度为准,同时也希望部门员工在执行中,提出意见和好的建议,为部门的工作献计献策。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益康臻品(北京)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技术部所有在职人员,并在公司总裁签发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技术团队 1、技术部总监(兼系统架构师)。 2、产品研发组:含产品主管,产品经理,测试工程师 3、软件维护开发组:含PHP程序员, JAVA开发人员,APP开发人员,数据库设计师,系统架构师。 4、 UI界面设计组:含UI界面辅助设计师,前端设计师(指切图员,有js编写能力)。 5、内容编辑组:含产品内容编辑(网站信息文件上传、网站产品编辑)、用户信息审核员、评论信息审核员,数据分析师。 6、安全维护组:系统维护员(环境部署、系统维护及数据备份,定期平台数据检测数据、系统维护等)。 第三章:例会制度 部门各主管及组长成员例会原则上每周一次,周五下午16:00-18:00,网络部全体例会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周五15:00-16:00,视情况可增减例会次数和时间。例会要求如下: 1.开会不准迟到,因故不能到会者,应事先提前请假; 2.所有参会人员,手机一律关机或调至静音,不得影响会议; 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言,多提一些对部门工作开展有利的建议或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例会由部门总监主持,重点事项由总监向公司总裁汇报。 第四章产品经理管理 工作职责及管理: 1、负责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工作并深入了解市场,搜集行业动态和相关政策信息,研究和拟定营销线新项目的开发;

(完整版)课题设置方案

心脑肺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项目 课题申请指南 一、总体目标及实施年限 根据我国重大疾病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基础条件,“十一五”期间将重点⑴对代谢综合征进行综合监测及控制,开发早期亚临床检测指标和心脑血管病综合防治技术,并在广大社区人群和防治实践中应用,评价其综合防治心脑血管病的效果,验证其可推广性。⑵对冠心病、高血压、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慢性心力衰竭和肺血管病的早期预防、早期诊断和优化治疗方案进行研究,降低我国心肺血管疾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⑶对脑动脉硬化改变的早期发现,缺血性卒中内、外科治疗规范进行研究,提高我国缺血性脑卒中的诊断和治疗水平。⑷优化脑出血急性期治疗,规范出蛛网膜下腔出血与脑动脉瘤的诊断与治疗方案;达到以微创技术和脑动脉瘤诊治为突破点,全面促进我国出血性脑卒中诊疗技术的发展。 项目实施年限:2006年-2008年12月 二、申请课题主要内容 课题⒈代谢综合征的发病趋势及综合控制研究 ⒈研究内容:

⑴在有代表性的队列人群研究的基础上,掌握我国人群代谢综合征的发病率和心血管多重危险因素的流行趋势。分析代谢综合征及其重要组分对心脑血管疾病和总死亡的人群归因危险性。 ⑵在有代表性的省市,建立3个高危对象注册登记和社区人群监测网络,分别进行高危人群临床试验、社区人群前瞻性强化社区干预研究,提高代谢综合征及其重要组分的知晓率、接受治疗率、控制率(提高10%、5%、2%)。 ⑶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研究基地建设及基层医务人员的防治能力建设, 提高心血管病多重危险因素和代谢综合征早期防治技术的综合应用水平。 ⒉研究目标: 掌握我国人群代谢综合征和心脑血管病多重危险因素的发病率和动态变化趋势。开展高危和社区人群的综合干预,提出早期干预策略、措施和方法。 ⒊申请条件: (1)在我国南北和城乡有代表性的大样本队列人群研究的基础上,具备代谢综合征包括腰围等心血管病危险因素调查基础和监测网络;血脂检测采用国际标准化的方法和质量控制方案。提供我国人群代谢综合征和及其重要组分发病率和动态变化趋势;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3 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同种胰岛移植技术是指将人体来源(包括同种异体和自体)的具有正常生理功能的胰岛移植到接受人(受体),以达到治疗糖尿病的目的。经干细胞诱导分化的胰岛素分泌细胞及基因修饰的胰岛细胞移植技术不适用于本规范。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同种胰岛移植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器官移植诊疗科目(肝脏或肾脏移植)以及与同种胰岛移植技术相关的诊疗科目(包括医学影像科、普通外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和儿科

专业等)。 (三)有规范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每年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案例10例以上,完成器官移植手术10例以上。相关专业疾病临床治疗能力水平达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专业重点专科水平。 (四)具有符合临床要求的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cGMP)标准的胰岛制备室以及胰岛分离、纯化、保存和质量控制的相关设备。 (五)手术室。 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2.有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六)血管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和“路途”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呼吸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有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以及其他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七)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2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同种胰岛移植技术诊疗专业需求。 2.有空气层流设施,配备有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血流监测、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器。 3.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八)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同种胰岛移植相关检验项目参

深圳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深圳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为了促进我市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完善医疗技术分类及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我市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取得相应的资质。 医疗机构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须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取得许可后方可在临床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属于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别报广东省卫生厅和卫生部审定。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以及本规范实施严格管理。 二、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2、高风险; 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目前卫生部公布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如下: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基因治疗技术、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精神病技术、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瘤苗治疗技术等。 2、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 3、风险性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利用粒子发生装置等大型仪器设备实

项目运维交接管理指导规范 V

Confidential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运维交接管理指导规范 Written By TALKWEB T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目录

1.文档说明 1.1.文档目标 本文档作为指导实施与运维交接的参考规范,其目的是使项目从实施阶段到运维阶段能有一个平稳过渡,运维人员具有清晰地职责分工和任务分配,同时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以及标准的服务流程为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2.适用范围 本文档适用于拓维项目实施和运维交接所涉及的部门。 1.3.术语 交维:是指项目从实施阶段过渡到运维阶段的交接过程,一般始于项目实施后期,运维人员开始进驻并参与了解项目信息,直到项目实施末期或运维前期实施团队完成能力以及相关资料交接,并且运维团队能够独立完成运维任务为止。

2.一般规则2.1.交维通用流程

2.2.交维启动应具备的条件 运维人员一般需要在系统实施的后期就进驻现场并开始熟悉系统,因此在项目开始启动阶段,实施团队就需要把握好运维人员进入实施团队的时间点,并制定相应计划。交维工作大部分情况下会在终验完成前就启动。交维启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系统已完成初验; 2)系统上线完成; 3)系统实施已全部或大部分完成,并且满足客户需求,预期距完成项目终 验时间基本符合运维人员培训交接周期; 4)运维人员已具备独立运维能力(如已有运维人员的情况); 2.3.交维资料的查验 实施人员需要提交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需求、设计、测试、部署、培训、运维手册等,具体请参考一节。 2.4.交维系统的查验 针对需要进入运维交接的系统,运维人员需要对其进行基本的核查、验收。根据查验标准,需要确认项目满足各项查验技术要求。查验细节,请参考对应项目的查验标准模板。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查验范围(主要包括软、硬件及其相关各类组件) ●查验指标(主要包括功能、性能以及配置项) ●查验方法(主要包括各项指标的具体查验方法) 2.5.软/硬件交维 实施方需要提供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清单和详细配置说明,同时,需要指明各类设施的采购方、归属方、保管方、运维责任方等。

河北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1]

河北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为了确保手术安全,提高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各级医院和医师的手术管理,规范各级医院开展手术的范围,明确各级医师进 行手术操作的权限,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 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河北省医院管理评价实施细则》,结合医 院分级管理和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要求,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一、手术分类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一)甲类手术:手术操作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高风险的各种手术。 (二)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中等风险的各种 重大手术。(三)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低风险 的各种中等手术。(四)丁类手术:手术术式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 通常见小手术。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 类手术中。二、手术医师分级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任职资格及其相应 受聘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的年限和临床工作经验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内者。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博士生从事临

床工作一年以上(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或博士后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 2 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现场审核标准和国家已发布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目录2016-12-20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现场审核标准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整理) 代码诊疗科目现场审核标准备注 01 预防保健科《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使用说明名词释义与注释01,《山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与管理工作标准(试行)》(鲁卫疾控发[2012]4号) 02 全科医疗科《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使 用说明名词释义与注释02 综合医院一般不核 准此科目 04 外科 04.03 骨科专业(参照)原卫生部《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卫医政发〔2010〕90号) 05 妇产科(参照)专科医院依据《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6〕第24号) 05.01 妇科专业《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卫妇发 [1995]第7号)、《山东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 设标准》》(鲁卫妇社发〔2011〕11号)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 05.04 优生学专业《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卫妇发[1995]第7号)、《山东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鲁卫妇社发〔2011〕11号)、《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3号)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 症专业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卫生部令第 14 号)及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 准等,并取得省卫生厅专项审核批准文件,不再 重复审核验收,按照批准的技术登记。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123号) 08 小儿外科《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使 用说明名词释义与注释08 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 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 专业的,不登记本科目 10 眼科《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咽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5号)、眼科医院眼科依据《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6〕24号) 11 耳鼻咽喉科《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眼科、耳鼻咽喉科和皮肤科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5号)、《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6〕24号) 12 口腔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口腔医院、口腔科门诊部、口腔诊所等标准,《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办医政发〔2013〕32号)。

运维服务技术研发规划

1. 目的 在运行维护服务实施过程中,随着运维业务的扩大,可能面临各种问题(如硬件故障)、风险(如安全漏洞)以及新技术和前沿技术应用所提出的新要求,因此为解决相应的问题满足运维需求,制定本技术手册研发规划,用以解决在运维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应用所提出的新要求。我公司针对运维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控制风险,提高IT 运维水平,同时在本研发规划中明确了研发方向、研发投入、研发进度计划以及研发成果等。 我公司在运行维护服务的主体定位于数据中心机房、智能化系统、桌面外设、操作系统等各种运行维护,通过系统监测和例行巡检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系统运行中存在 受 控 分发号

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故障,确保系统稳定、高效的运行,并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了用户的系统持续性运行。技术研发体系依据公司运维服务的要求、结合目前主流的监控工具使用技术,为运维提供技术的解决方案,研究使用运维工具,辅助提高运行维护效率,为运维实施提供服务支撑和技术保障。 2.研发方向 4.技术手册研发规划

GFA6700用户手册2015.3.16 2015.4.16 NTSC9000网络服务器使用说明2015.4.10 2015.5.10 慧锐高清平台系统操作手册2015.4.25 2015.5.10 IBM TS3200带库操作指南2015.5.10 2015.6.10 IBM BladeCenter H SMM管理 使用手册2015.5.15 2015.6.25 BRT网络系统培训教材2015.6.28 2015.7.30 廉政宣传教育 基地 5.监控工具综合使用研发规划 类型研发内容启动日期结束日期部署项目 监控工具Watch up 网络监控软件 使用 2015.01.20 BRT中心机 房,市行政 服务中心 排队叫号主机监控工具 使用 2015.3.10 市行政服务 中心卓豪监控软件应用2015.06.21 廉政宣传教 育基地 6.应急预案规划 类型研发内容启动日期部署项目 应急预案BRT中心机房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预案 2015.1.24 BRT中心机房机房断电应急方案2015.3.10 市行政服务中心机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2015.3.10 市行政服务中心排队叫号系统应急预案2015.3.10 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系统应急预案2015.10.15

(技术规范标准)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心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心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心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心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心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心脏移植项目,有心血管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三)心脏大血管外科 1、开展心脏大血管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开展其它大器官移植手术。 2、每年开展心脏手术500例以上,能够开展重症晚期心脏病的外科治疗、主动脉内球囊反搏和心室辅助技术。 3、心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心脏移植病房,床位5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心血管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开展心血管内科临床诊疗活动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80张,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心血管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为心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III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1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心脏移植专业需要。 2、能够开展有创压力监测、心排量监测、床边生化、血气监测、有创呼吸机治疗以及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治疗。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六)心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其它辅助科室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心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 抗体检测和HLA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2、能够开展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检测。 3、病理科能够进行移植器官的组织活检诊断、排斥反应的诊断和监测。 4、医学影像部门能够进行常规检查和开展无创性心血管成像与血液动力学检查、弥散与灌注成像。 5、心导管室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有应急抢救设施与药品器材,能够开展心导管、心血管造影、心内膜活检等。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版)

附件7 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2017年版) 为规范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是指将角膜捐献人(供体)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全部或部分角膜,植入接受人(受体)的相应部位,以恢复受体角膜形态及功能的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必须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眼科诊疗科目。 (三)开展眼科显微手术临床诊疗工作15年以上,床位50张以上,每年可完成内眼显微手术500例以上,包括白内障、青光眼和玻璃体切割手术等。其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备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包括眼科AB超检查、角膜内皮镜检查、光学相关断层扫描(OCT)、共聚焦显微镜、超声生物显微镜(UBM)、眼电生理检查、视野检查设备以及角膜移植器械等。 (五)手术室。 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02》。 2.有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配备有显微外科专用显微镜设备和器械。 (六)重症医学科。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眼科显微手术诊疗专业需求。 2.有空气层流设施,配备有多功能心电监护仪、组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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