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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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NYC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标准

Q/YNYC(BS).G01.127-2011 7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2011-06-15发布2011-06-15实施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对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做出了规定。本标准由办公室提出,属公司级标准。

本标准由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由办公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婕贺永明杨聪娟

本标准2011年首次发布。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1 范围

适用于适用于保市烟草专买局(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系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3 术语和定义

4 工作职责

4.1

驾驶员职责

认真完成公司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

坚持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运行。

安全驾驶,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

每次出车回来后,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向派车主管简要汇报出车情况。

车辆用毕后,车辆停泊在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等。

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5 内容和要求

5.1 为方便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车辆调度,避免用车冲突,请各部门将当月用车和年度用车计划,统一报办公室,以便统筹调度车辆,满足工作需要。

5.2 凡部门因工作需要到县(区)分公司开展工作,如业务培训,培训期间不动用车辆,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原则上办公室只派车到相关的分公司后不再等候。车辆紧张时可乘坐客车,车票按公司相关规定报销。

5.3 各部门下乡开展工作,能合并乘车,必须合并乘车,不允许出现同时前往一个县,因工作内容不尽相同就各派一辆车,造成车辆调度困难和资金上的浪费,凡此类似情况办公室有权进行调整。

5.4 领导下乡工作时,能与领导搭乘车辆的,办公室不再另行派车。

5.5 参加省公司相关会议和生产经营检查,除载明必须派车的除外,原则上不再派车,员工出差按相关规定执行。

5.6 部门用车仍然执行派车单制度,分管领导不签字,原则上办公室不派车,如分管领导外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办公室方可派车。特殊情况需要派车的事后经办部门必须及时补齐相关手续。

5.7 按国家及省局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驾驶人不能疲劳驾驶。为使驾驶人有一定的休息时间,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星期六、星期天等法定休息日如果不是紧急处理事项,能不出车就尽量不出车。如遇上级检查、业务接待等相关工作,必须以工作为重,不能因此而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5.8 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杜绝驾驶人疲劳驾驶,相关乘车人应监督驾驶人在连续开车3小时左右停车休息15-20分钟,不能催促驾驶人超速行驶,严禁抢时间赶路。因工作接送客人前往机场的必须提前准备、提前出发。

6 支持文件

7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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