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国家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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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跟踪了解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企业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7年7月7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主页(网址:/)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从事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7年6月

— 1 —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

2.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3.企业所在技术领域:_____________

4.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5.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

□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

6.贵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

7.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级创新型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8.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1000人,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小型企业(20≦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贵企业2016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是□否

10.贵企业2016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本企业独自、牵头或参与承担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

— 2 —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租赁机器设备

□为开展自主研发购买软件、专利、版权、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申请、注册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设计权或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

□为开展技术类创新活动临时聘用外部研发人员、技术工人

□将新产品(服务)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11.以下阻碍因素中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影响较大的有(可多选,不超过3项):□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

□缺乏来自企业外部的资金支持

□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

□缺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

□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

□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

□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

□不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

□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

二、政策实施情况

(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2.贵企业是否了解该政策: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13.贵企业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规定(可多选):

— 3 —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上述都不了解

14.贵企业对上述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落实便捷性的看法:

□很便捷□比较便捷□一般便捷□不便捷

15.财税〔2015〕119号文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由国税发〔2008〕116号文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调整为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之外的所有行业,贵企业属于:

□政策调整前即符合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

□政策调整前不符合上述两个领域(或领域指南)要求,调整后符合加计扣除适用范围

□政策调整前后均不符合加计扣除适用范围要求

如选择“政策调整前后均不符合加计扣除适用范围”该项,贵企业所属行业为:□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请具体指出):_____________

16.贵企业是否已享受该政策:

□是□否

(1)如“是”,请填写下表(同时作答17-18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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