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价制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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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价制度之我见
东新庄镇后毛庄小学刘小云
新课程的实施,将改变学生的学习生活,也将改变教师的教学生活,这就必然要求对传统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改革。传统的教师评价常常仅以学生学业成绩论定教师工作业绩,仅以一、两节的公开课或一、两次的常规听课判定教师的教学能力,而且,评价者只限于检查者,教师本身完全处于被动挨查的状态。这种评价的过程中,偶然性和主观性的因素较多,难以对教师作出全面、系统和客观的真实评价,也从而难以发挥激励和改进的评价功能。这种评价还常常造成学校的人文气息淡薄,教师失去了对工作的热情主动,教师之间封闭保守,关系冷漠,甚至猜疑嫉妒,互不服气。
新课程的教师评价,既要发挥评价对教师的甄别功能,更要发挥对教师的教育功能,激励与改进的功能,使每一位教师自身素质的各个方面(不仅仅是教学能力)都获得最大的发展。如果说,“教育不仅仅是捧上一张张高一级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而是捧出个个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人;教育不仅仅是追求百分之多少的升学率,而是追求每个学生的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教育不仅仅是汇报时的总结、评比时的数据,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度的生命历程、共创的人生体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三联书社 2001年版)这样的教育正是新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那么,教师评价制度的改革就必须与这样的教育相适应。
与新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相适应的教师评价制度,至少应该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教师评价的主体,不应只是学校教育的管理者,而应建立以教师自我评价为主,学校领导、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主体,即把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领导评价结合起来,使教师能从多渠道、多角度获得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自我评价是教师评价的第一阶段,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必须予以充分重视,教师本人也应实事求是和严肃认真地对待。自我评价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为整个教师评价过程提供充分信息,因为教师本人对自己的情况最熟悉;它的过程又是教师自我诊断的过程,也是自我整改的过程,因为评价不是目的,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改进工作。以自我评价为主,则改变了教师原来消极被动的被评价地位,将极大地激发教师的主体意识,从而增强教师内省的自觉性,促进其反思能力的提高。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夸大、缩小、掩盖乃至“报喜不报忧”等现象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然而,这些现象本身不也是同行和领导等对其再评价的一份很好的材料么?——一份关于其人格品质或认识水平的评价材料。正因为这样,同行、学生、家长等的评价,则具有更多的客观性,并且对教师的自我评价具有一定的补充、纠正和监督作用。
评价主体多元化,并不排斥领导评价的权威性和最后鉴定权。学校领导是学校教育的管理者,他们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更加熟悉,对整个教育形势和学校总体状况,了解得更加全面和深刻。一份经过教师自评和同行、家长乃至学生等他评后的材料,学校领导就有可能据以作出恰如其分的具有最后鉴定意义的权威性评价了。
评价主体多元化,应该十分重视加强教研组的建设。教研组是教师活动的基本单位,每个教师的工作、教学、学习乃至个人的习惯、性格、家庭状况等,组内教师相互之间都了解得相当清楚。必须把教研组建设成为一个基本的“教师集体”,一如学生的“班集体”那样,每个教研组必须具有共同的奋斗目标,必须培养起积极分子骨干,必须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优良的风气。这样,才能保证教师自评和同行他评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加强教研组建设,关键是必须选配好教研组长并赋于其一定的责权。教研组长不仅应该是本学科的资深的教学骨干,还应在个人品质、职业道德、组织能力和爱校如家等方面,堪为表率的人。在学校分配给教研组的各项工作任务中,教研组长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督促,以保证其落实的职责;同时,也应赋予教研组长相应的权力,如对具体工作的指挥分配等。在教师评价过程中,教研组长在教师自评和组织全组互评的基础上,应该对本组每一位教师的评价材料作出初步分析,并就其对教研组工作的参与状况作出评价,最后签署“组长意见”。对于总结性的评价,教研组长还应该在小组投票的同时,提出奖惩等
第的建议,供学校领导参考。在以奖惩为目的评价活动中,如发现有采用“轮流坐庄”或“抓阄”等不负责任手法以确定奖惩等第时,则应追究教研组长的责任。
二、评价内容的多维化
教师评价应集中体现在教师教学的评价和对教师素质的评价两个方面。传统的教师评价内容往往只局限于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忽略甚至缺乏对教师的素质评价。而教学评价的依据和手断又往往只是学生的学业成绩或公开课后听课者的主观印象。最后甚至简单化为:谁的班级学生成绩高,谁就是优秀教师,并以班级学生分数总评的名次决定教师奖惩的等第。这种评价的偏颇性,为广大教师所共知,长期以来大家习以为常而又无可奈何。新课程的教师评价内容必须广及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各个方面。不仅评价其教学方面,还应评价其公民基本素质、职业道德、心理品质、团队精神等方面。即以教学而论,也不仅要考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检查其课堂上的活动,还应评价其对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积极利用,评价其对课外工作的开展和对学生需求的满足,等等。为此,我认为评价教师应该在全方位的基础上,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似应更加注意以下几条内容:
1、是否具有一定的公民基本素质
一个好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个好公民。而新课程更对教师提出了全面要求,教师的个性和个人价值、伦理价值与专业水平发展一样,受到了高度重视。公民基本素质包括诸如诚信正直、文明礼貌、生态环
保、遵纪守法等这些最起码的要求,应该是现代人所具有的有效地从事一定社会活动的内在条件,或者说一种从事任何一项社会职业的准备状态。教师如果缺乏公民基本素质,纵然有再好的势能、潜力和聪明才智,他也无法形成教师的伟大人格魅力。作为少年儿童的智慧的启蒙者和人格的奠基者的小学教师,不管从事哪一学科的教学,他更首先是少年儿童道德形成的最初也是最直接的榜样。所以,小学教师是否具有一定的公民基本素质,有着重大的教育意义,关系一代新人的健康成长,决不仅仅是教师的个人问题。
2、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必然会献身教育事业,热爱自己的学校,热爱每一个学生,做到所谓“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积极向上,默默耕耘。很难设想那种一心捞足资本就跳槽、厌恶后进学生、败坏学校形象的教师会是一位真正的教师,能为教育事业做出什么切实的贡献。
3、是否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团队合作精神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位从事任何职业者的基本要求,教师更不例外。团队合作精神首先要求我们必须有着良好的参与意识和相应的积极行动,大到参与学校的建设,小到参与教研组的活动。要有“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意识,从而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能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校正个人目标,使它与学校的目标相一致;平时还应积极参与教研组、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