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墨家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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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10-26

作者简介:谭元昌(1954-),男,汉族,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内蒙古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中文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先秦文学、形式逻辑学。

2008年第2期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8N o .2

总第31期Jou rnal of H a i nan R ad i o &TV U n i ve rsity G eneral Seria lN o .31

论墨家对中国古代逻辑学的贡献

谭元昌

(内蒙古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中文系,内蒙古乌兰浩特137400)

摘 要:在先秦诸子中,墨家有一个独特的贡献:创立了墨辩逻辑学, 墨辩 的问世标志着中国古代粗具体系的逻辑学的诞生。墨家在创立逻辑学的过程中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十分注重逻辑学的应用。在 墨子 这部著作中记载了大量运用逻辑说理论辩、克敌制胜的生动事例,这在欧洲逻辑史料中是少见的。墨辩逻辑学在世界三大逻辑中独具特色,应深入研究挖掘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

关键词:墨家;墨辩逻辑;逻辑的应用中图分类号:B 81-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43(2008)02-0074-03

一 墨家创立了中国古代逻辑学

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产生要比欧洲早近一个世纪。在世界三大逻辑(中国的名辩学、印度的因明学、希腊的逻辑学)中,它是最早的,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墨辩逻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更值得我们积极深入地加以整理研究。

早在两千多年前,伴随着生产实践、自然科学和思想论战的发展,以思维和论辩方法为研究对象的逻辑学就在中国、印度和希腊逐步产生了。作为逻辑学发源地之一的中国,当时正值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社会的大变革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当时出现了百家争鸣、文化学术空前繁荣的盛况。诸子百家围绕当时社会大变革中出现的问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表达自己的社会理想。为了有效地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别人的思想,扩大自己学派的影响,大家都特别注意对论辩方法和规则的探索和应用,从而促进了中国古代逻辑科学的产生。当时,很多学派学者 如邓析、惠施、公孙龙、墨翟和后期墨家、荀况等人 都研究过属于逻辑方面的问题,其中,贡献最大的当数墨家。

墨家批判地总结了春秋以来的逻辑思想,建立了一个

关于 辩 的逻辑体系,创立了墨辩逻辑学,写出了中国古代第一部逻辑专著 墨辩 。 墨子 一书中有六篇性质相同的文章,这六篇文章是 经上 、 经下 、 经说上 、 经说下 、 小取 和 大取 ,后人统称之 墨辩 (或 墨经 )。研究者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即后期墨家)所作。

墨辩 讨论的逻辑问题相当广泛,涉及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逻辑规律等各个方面: 小取 是墨辩逻辑学的总纲,比较全面地阐述了逻辑思维的主要任务及其基本形式,提出了思维活动的原则; 经上 和 经说上 是概念篇,侧重阐述概念的定义、概念的分类和概念间的关系; 经下 和 经说下 是判断篇,重在列出命题和对命题的说明; 大取 对逻辑推理和论证作了理论上的探讨和总结;六篇各有侧重,构成了初具规模的逻辑学体系。

墨辩逻辑以 辩 为对象。 辩 就是从具体论辩中抽取出来的一般思维过程,指论辩的双方围绕一对同素材的命题(如 这是牛 与 这不是牛 )的真伪所作的论证。如何确立一个命题(即 立辞 ),是墨辩逻辑的中心问题。 立辞 的 故 (论据)、 理 (逻辑规律或规则)、 类 (事物的类属关系),是墨辩逻辑的 三物必具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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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辩 对 名 (概念)、 辞 (判断)、 说 (推理)等各种思维形式都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 墨辩 对 名 从外延上分为三种: 名:达、类、私。 ( 经上 ) 物:达也,有实必待文多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 ( 经说上 )意思是说,达名,为通达万物的共名,比如 物 这样的名,其外延最大,包括一切事物,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范畴。类名,其外延包括具有某种相同属性的一类对象,是表示一类事物的概念,例如 马 就是类名,相当于普遍概念。私名,其外延只包括一个个别对象,即单独概念,比如 臧 (指某个人的名字)就是私名。

墨辩 按外延的不同对概念种类所作的上述划分是很科学的。

墨辩 还分析了 辞 (判断)的种类。对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它分别用 尽 和 或 来表述: 尽,莫不然也。 ( 经上 ) 或也者,不尽也。 ( 小取 )意思是说,尽,所有的都是这样。或,有的是这样。在这里, 尽 是全称量项, 或 是特称量项。

关于性质判断项的周延情况, 墨辩 作了精辟的阐述: 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 小取 )指出,在 甲乘马 这个肯定判断中, 乘马 这一概念是不周延的,而在 甲不乘马 这个否定判断中, 乘马 这一概念是周延的。

对假言判断, 墨辩 也作了分析。必要条件和充分必要条件,它分别称之为 小故 和 大故 。 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无之必无然(此句孙诒让认为,当为 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 ),若见之成见也。 ( 经说上 )意思是说,必要条件是:有了它不一定这样,而没有它则一定不这样,比如构成全体的部分。充分必要条件是:有它一定这样,无它一定不这样,例如,有视觉一定有所见,无视觉则必无所见。 墨辩 对必要条件和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逻辑特征的分析可谓简明扼要。

墨辩 对 说 (推理)的研究。 小取 指出: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即在思维和论证过程中,用概念来反映事物,用判断来表达思想,用推理和论证来申明立论的根据。 大取 对 说 的原则作了探讨,提出 故 、 理 、 类 三条推理论证的基本原则,指出 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 , 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 孙诒让说, 三物,即指故、理、类而言之,谓辞之所由生也。 ( 墨子间诂 ) 故 即推理论证的理由、论据, 理 指正确的推理形式, 类 是推理论证所涉及的类与类的包含或排斥关系。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故、理、类三者具备了,然后结论才能产生;结论是由故产生,由理呈现,由类来推演的。

在中国逻辑史上, 墨辩 首次提出 类 、 故 这两个逻辑术语,认为故、理、类是命题成立的必要条件,对推理论证有效性的原则作了探讨。

关于推理的形式, 小取 中提出了七种:或(即选言推理),假(假言推理),效(相当于演绎推理),辟、侔、援(均属于类比推理范围),推(具有归纳推理的特点)。

墨辩 还探讨了正确思维的基本规律。 经说下 指出: 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 意为,那个 彼 之名只指 彼 之实,这个 此 之名只指 此 之实, 彼 此 的名都不能既指 彼 又指 此 。这实际上相当于欧洲逻辑中关于同一律的规定:A是A。只是由于中国语言的特点所决定,在表述上没有使用欧洲逻辑中那样的符号(字母)而已。但是,这里所谓 彼此 如何如何,已经相当于公式化的概括了。 墨辩 对矛盾律的研究更为深入: 辩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 ( 经说上 )意思是说,对同一个对象,有人说它是牛,有人说它不是牛,这是争辩一对矛盾关系的命题。双方所说的不能同时都对,必有一方不对。这里,非常生动地揭示了矛盾律的基本内容:两个矛盾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墨辩 还指出了排中律的要点:墨家认识到,矛盾命题的逻辑特性不仅在于二者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也存在着二者不能同假,必有一真的一面。因此 不可两不可 ( 经上 )。

二 墨家对逻辑学的运用

在研究墨辩逻辑学时,我们还注意到,墨家学者们在创立逻辑学的过程中,有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非常注重逻辑学的应用。 墨子 一书中记载了大量的运用逻辑说理论辩,克敌制胜的生动事例。

公输 篇记载了墨子运用逻辑这一强有力的武器和高超的论辩技巧,止楚攻宋的故事。墨子在北方闻知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 ,便日夜兼程赶到郢都,去制止这场即将发生的侵略战争。可是当他见到公输盘之后,并不立即提及此事,而是请公输盘替自己去杀人,从而引出公输盘 吾义固不杀人 的话。于是墨子便抓住这句话,并以此为前提,转入正题,与对方展开正面论辩: 吾从北方闻子为云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在与公输盘的论辩中,墨子先是避开直接提出问题,而诱使对方说出自己所需要的前提 义不杀人 。然后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助楚攻宋的行为是不智、不仁,而明明知道是不智、不仁,却不劝阻楚王攻宋,则是不忠、不强;最后得出结论 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指出公输盘在逻辑上犯了 不知类 的错误,揭示了公输盘的 吾义固不杀人 的自我标榜与助楚攻宋的行为是自相矛盾的。墨子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陷对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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