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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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党员群众满意,实行本制度。

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服务党员群众前来预约、求助、咨询等,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要如实填写预约服务登记,办理服务事项,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得落实。如遇服务专人不在时,接待人员应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并负责在事后将情况转告,由服务专人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答复,努力给予“一个满意结果”。

尼街道工委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锡度、政务公开制度

锡尼街道工委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是指首先被服务对象询问(含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尽自己所能给其提供最满意的服务,直到问题得以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

二、第一位接待来访(含来电)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按照“五个一”。即“接好每一个电话,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办好每一件公事,一张笑脸迎人,一句走好相送”的要求为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当即给予办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整个部门的,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的,应想办法及时帮助服务对象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不能一推了事。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将服务对象指引到相关业务干部或告知到相关单位咨询。

四、首问责任人接受电话询问时,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礼貌地给予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不属自已但属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明确告知与相关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告知其找相关单位咨询。

五、文秘办公室为实施首问责任制的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服务对象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投诉,并在一周内予以调查并答复投诉人。

投诉电话:5221582

街道主任热线:5226820

锡尼街道工委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单位或部门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

(三)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

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三、严格按照“贴心服务四承诺(即亲民、爱民、为民、和民)”的总体要求,具体承诺内容为《民政工作服务承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承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承诺》。

四、对本单位或部门职权内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等要素,分别采取编制服务指南、便民服务卡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

五、违诺处理:

对违反服务承诺、查证属实的,在干部例会上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根据情节轻重,年底考核为不称职。同时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街道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的,可直接投诉电话:5221582。利用信函等形式举报投诉的,请写明举报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姓名、违诺事件事由,联系地址:锡尼街道工委办公室。接到投诉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锡尼街道工委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锡尼街道工委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各办公室或业务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各办公室或业务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第三条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第四条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办事时限的,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时限,尽可能简化和规范审批环节手续,优化办事规则和程序,压缩办事办文时限。

第六条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锡尼街道工委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公正、便民、廉政、勤政。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1、街道领导分工、主要职责;

2、街道工委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执行情况;

3、街道工委机关上级验收情况;

4、街道工委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情况;

5、基础设施及社会公共事业建设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

7、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城镇低保、教育救助、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及创业贷款、零就业家庭扶助等对象的申报、审批及资金兑现情况;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9、干部分工、考核、奖励情况;10、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11、党员发展、后备干部推荐;12、工作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等;13、征兵工作;14、干部群众关心的其它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1、街道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务,实行专项公开。

2、通过会议、便民手册、下发通知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五、政务公开的时间

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半年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六、监督检查措施

加强监督,成立街道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街道、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驻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监督小组要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七、对监督小组和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和原因。

党委组织部首问责任制

一、为强化工作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党员、干部和师生或其他人员来访、来电咨询业务、办理事项、反映情况时,党委组织部第一位被问到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不论询问的事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应当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做到用语文明、规范,服务周到,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拒绝,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四、接待来访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说明情况,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方法。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来访者引导到具体承办人员。承办人员不在时,应当与承办人员联系,落实有关事宜。

五、接听电话时,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解答。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请具体承办人接听电话,或向来电者告知承办人办公电话。

六、按规定不能办理有关事项的,应当向来访者或来电者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七、不属于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告知来访者或来电者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八、违反本制度,引起纠纷或产生不良后果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党委组织部

2007年3月30日

科技处服务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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