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药品比例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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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控制药品比例实施(试行)规定的

通知

一、目的、意义

为把维护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控制患者医疗费用,降低“药占比”,降低住院病人次均费用,减轻医保基金风险,力求让人民群众用比较低廉的费用获得比较优质的服务,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卫生部、江西省卫生厅有关医院药品收入的规定,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院社会效益。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和规章,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参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及医院等级评审的要求,结合医院多年对药品管理的经验,参照省、市同级医院对药品比例的管理,制定科室具体的药品比例和考核办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药品比例的控制管理,提出药品比例管理重点和方向,具体组织控制药品比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成立药品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全院临床各科室药品费用比例控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和奖惩工作。组长:

李建平成员:程传红、朱有斌、钟福德、刘武、刘月生、江锋、苏铭、朱雨娥。

医务科职责:落实医生所在科室和医生职责及处方行为。

药剂科职责:落实处方点评和合理用药监管。

临床科室主任职责:对科内合理用药进行管理,对科内药品比例进行管理和考核。

财务科职责:提供科室药品比例数据和规范医院各项收入统计办法。

监察科职责:负责实施对药品比例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药品比例实施办法

(一)药品比例控制的基本原则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管理原则,即医院对科室进行药品比例管理控制,科室主任对科内医生合理用药进行监管控制。医院鼓励老药新用,鼓励使用实惠药品,鼓励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医院加强《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贯彻落实。住院部医生诊治门诊、急诊病人所产生的药品及各项费用纳入所在住院部科室统一计算。

(二)医院实行药品比例控制的科室

内儿科、外一科、骨伤科、妇产科、门诊部进行药品比例监管控制。

(三)科室药品比例计算方法

科室药品比例%=科室药品总收入÷科室总收入×

100%。药品收入指医院所有在用的药品收入。科室总收入包括药品收入和医疗收入之和,其中医疗收入又包括挂号、诊察、床位、检查、治疗、手术、检验、放射、输血、护理、氧气、接生及卫生材料等一切非药品收入。

(四)考核奖惩办法

1.门诊部、住院部科室考核

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召集成员讨论制定院科室及医生具体考核办法,制定具体药品比例控制办法,具体控制比例如下。

2.奖惩办法

财务科根据电脑数据信息进行药品比例统计、计算,确定各科室药品比例,交监察科考核;科室每超过药品比例1%,扣发科室奖金200元(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从科内医生奖金中扣除),同时按每超过1%扣发科室主任100元奖金进行考核执行;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或邀请市药学专家到院,每季度对各科室合理用药进行督导考核,对不合理用药突出的科室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上通报点评,并由医院对药品比例进行调控;科室每季度连续三个月均在考核标准基础上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部分按每降1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最高奖励

3000元。

五、补充说明

(一)药品比例统计的基本原则

住院部科室以各科室所属医生开具的所有药品及其它医疗收入为基数进行药品比例计算,门诊部医生单独核算。

(二)医生实行固定科室管理

全院所有医生实行一人一岗原则,即每个医生只归属于唯一科室,药品比例统计口径以开单医生及科室为准,医生开具的处方及医疗费用均归属于其所在科室进行核算药品比例。

(三)医生岗位调整

因工作需要,医生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原则上在每月25日进行,由科室报医务科审核后及时执行调整。若因科室原因造成调整不及时,影响药品比例核算,后果概由科室自行承担。

(四)儿科考核

普通儿科(含急诊儿科)考核比例定为65%,新生儿专业建议药品比例控制在45%以内,由科内考核。新生儿室运行正常6个月后普通儿科、新生儿室、急诊儿科药品比例由院方对儿科统一考核,暂定45%。

(五)以下药品列入药占比外

人血白蛋白、静脉丙种球蛋白、拉米夫定、中药饮片、肿瘤病人所用特殊化疗药物、糖尿病使用重组甘精胰岛素或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急性胰腺炎使用醋酸奥曲肽暂不

纳入科室药品费用比例控制计算范围。

六、科室药品比例核算归口管理

(一)住院部科室

外一科含肛肠、脑外;骨伤科含眼耳鼻喉科;内儿科含急诊儿科及新生儿室。

(二)门诊部科室

门诊部包括门诊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儿科、中医妇科、门诊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含康复理疗室及中医骨伤科)、专家门诊等专业。医院对门诊部总的药品比例进行考核与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规范药品比例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减轻群众负担、减轻医保基金风险的重要意义,全院职工要统一思想,努力做到合理用药;严禁以超药品比例为由,拒绝给需要药物治疗的病人开药,变相推诿病人;严禁在月底采取虚记其他费用后退费的方式冲抵药品比例;严禁主动要求病人在院外购药,医院一旦查实,将从重从严处罚。

(二)认真执行,力求实效

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要与国家医改政策为导向,以医院大局为重,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药品比例管理的规定,降低药品比例,科学合理用药,提高诊疗水平,努力为广大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增强中医特色服务理念

为有效控制药品比例,一是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中医药服务比达30%以上;二是要控制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重,从制度上解决“以药养医”带来的问题,保证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和合理治疗,控制药占比;三是实施因病施治,大力开展中医临床路径治疗,倡导特色疗法,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有效控制患者门诊费用、住院病人均次费用和缩短患者住院天数;四是认真落实单病种限价、临床路径管理、医疗服务信息公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制度。

八、本办法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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