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4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 案情简介
? 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 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 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 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 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 1993年11月2日至1995年3月10 日。自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封款共 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 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7
案例3: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 案情简介: 2003年3月,被告人顾某 (杭州市余杭区运河
镇个体建筑工匠 )在没有资质承建工业厂房 的情况下,
超越承建范围,与桐乡某搪瓷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胡某签订协议,承建该公司的球磨车间。在施工过程中,
被告人顾某违反规章制度, 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的施工图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10
案例3: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 同时,本案也警示人们,在农村个人建房以及个体工商 业主建厂房时,无资质、超越承建范围、违章施工建房 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但愿本案血的教训能够引起建房户 的关注,杜绝和远离无资质建房,避免因一时贪图小利 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同时,有关部门要重视安全生产, 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这类事故的发 生。
亡事故。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8
案例3: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 桐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的情况 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且在施工过程中违 章作业,造成一起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同时考虑到被告 人顾某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对各受害人的经 济损失作了赔偿,确有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作出如 下判决:被告人顾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 刑1年,缓刑1年。
?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
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2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 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 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
? 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 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 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
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
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3
?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 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百度文库
?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 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9
案例3:施工建房无资质,酿成事故被判刑
[ 案例评析]
? 我国《刑法》第 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
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
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
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成立以行为人在生产、
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
为必备条件 。本案中,被告人顾某在无建筑资质的情况
下承建工业厂房,超越承建范围,且在施工过程中违章
作业,造成一起 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
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受到刑事追究。
? 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 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 ? 3、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 案例评析:
? 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 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 承建工程。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 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 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 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 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5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 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 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1.7万元,已完工 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 5.6万元。
? 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 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 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 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 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 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 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建设法规》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1
案例分析1
?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 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 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 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 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 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 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施工,且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冒险作业 ,留
下事故隐患。 2003年4月16日15时许,施工人员砌筑完
球磨车间西墙后,在墙身顶部浇天沟时,由于墙身全部
采用五斗一盖砌筑,且中间没有立柱或砖墩加固,天沟
模板没有落地支撑,致使墙身失稳倒塌,造成高某被墙
体压住而死亡、沈某等 3人轻伤、韩某轻微伤的重大伤
? 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 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被 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 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建设法规》案例汇集
6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