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有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有关规定

1、目的

对制梁场段箱梁预制工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以及相关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控制,实施标准化,防止混淆或误用,便于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箱梁预制工程中时速350km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整孔箱梁施工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3、部门职责

3.1、物机部负责原材料进场后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并予以保护;

3.2、工程部负责箱梁产品的标识;

3.3、安质部负责产品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3.4、试验室负责提供检验、试验的结果,并对两类标识加以检查和监督;

3.5、作业队(班组)负责本队(班组)生产产品的产品标识,并负责保护两类标识。

4、工作程序

4.1、原材料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下列所指原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粉煤灰、矿粉、外加剂、防水材料、钢绞线、钢筋、锚具等。

4.1.1、原材料进场后,由物机部负责标识,未经检验试验时应标明“待检”。

4.1.2、原材料标识方法采用挂牌、贴标签、插牌在产品的适当部位。

4.1.3、原材料标识的内容有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进场日期等,其内容应与所有的相关文件(如图纸、材料单、质量记录等)保持一致。

4.1.4、原材料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原材料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原材料进场后尚未进行检验和试验,即待检状态,标明“待检”字样。

其二:原材料已经检验和试验,且合格,即检验合格状态,标明“合格”字样。

其三:原材料已经检验和试验,但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决定,即已经检验,待决定状态,标明“待决定”字样。

其四:原材料已经检验和试验,其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即

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标明“不合格”字样。

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于“待检”和“待决定”可将写字牌挂在与产品标识相同的位置,以便随时改变,对于“合格”“不合格”可直接写在产品标识牌的下面。

4.2、产品的标识

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均由技术主管负责按要求标识,由质检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2.1、箱梁梁体

箱梁梁体的产品标识,必须标明梁号和孔跨号,标注样式如下:桥名:陈家大屋大桥,表标该梁为架设在陈家大屋大桥上的桥梁。

梁号:32mQY(QW)-001,Q—表示曲线上梁,Y—表示有声屏障。W—表示无声屏障,32mZY(ZW)-001,Z—表标直线上梁,Y—表示有声屏障,W—表示无声屏障。

墩号:0#~1#,表示该梁架设在0#台~1#桥墩上。

标识方法:标在箱梁内侧端腹板上,两端均有同样标识。

4.2.3、箱梁梁体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由安质部质检工程师负责提供检验试验结果并核对检查,梁体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根据其检验试验状态的不同,分为四种标识。

其一:未经检验即待检,不作任何标记。

其二:已经检验且合格,用“√”表示。

其三:已经检验待决定用“/”表示。

其四:已经检验不合格是拒绝接收的产品,用“×”表示。

4.3、设备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4.3.1、计量器具的校准状态标识

计量器具:如压力表、氧气表、磅称等经检验合格后,应由试验部门予以标识,标识内容应有校验日期、有效期,并予以记录,保持记录与标识相符。试验室需建立台帐备查,并将检验结果传递至有关使用部门、作业分部(班组)。

4.3.2、张拉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

配套的张拉设备(油顶、压力表两者匹配)校验完毕后,由试验部门在张拉油顶上贴标签予以标识,标识内容应符合公司计量体系的有关规定,其中油顶号、油泵号、压力表号,应具有唯一性标识,并将油顶、油表校验报告单及时交主管技术员。

4.3.3、自验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

自验设备如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梁体外形尺寸检测等设备,应由使用负责人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合格后应标贴“合格”标签,并予以记录,建帐备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