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的类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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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而逝”这个词最好不过地形容了美国建筑界流派的“飘逝”现象,继后现代派之后,“解构”在近年成为美国建筑院校中经常讨论的主题,这种现象在1988年达到高潮。该年AD杂志出版了“解构”专辑,年末纽约举办了“解构七人展”。解构今日之盛说明它已经成熟达到了在理论上总结的阶段,因此也就是消退的信号。试举一例:1989年柏林政府为扩建当初由美国援建的西柏林中心图书馆而举行竞赛,邀请美国十五位著名的中年建筑师和教授参赛。被邀者中有哥伦比亚大学建筑艺术学院院长、“解构”派核心人物屈米(B·Tschumi),但他的作品落选了。相反,几年前柏林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居住综合体国际竞赛中,解构派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李布斯金(D·Libeskind)的“解构”作品夺得了最高奖。流派的演替与消退现象引起了这样的思考,那就是除了易于消失、变化的那些表面东西外,是否还有一些永恒、长久的东西,即在建筑发展过程中常具生命力的理论思想,这样的理论来自于建筑的自身规律和特点。这种理论在建筑学中就是“类型学”。最近的柏林中心图书馆扩建方案的获奖作品对人们当有所启发在一等奖的三个作品中至少有两个是采用“类型”思想的作品。其作者分别为纽约建筑师霍尔(S·H all)和柏克莱大学教授勒如普(L·Lerup)。勒如普认为从历史的角度看欧洲城市,在这些城市中都有“塔”这个类型,该类型代表了一种文化和一种传统生活方式。因而他在设计中突出了塔这个类型再与其它部分综合组成一具有诗意的组团。

类型学与“现代”、“后现代”和“解构”派不同。后三种派别从本质上说都是“批评理论”,批评理论在于使人们的头脑更加开放,打破教条。这些理论都立足于变,批评历史和传统。类型学则注重“不变”,追寻建筑的内在本质,建筑的不变因素,进而将“静”与“动”联系起来考虑,探索“不变”与“变”之间的关系。类型学观点繁杂,下面择几点与设计有关的思想加以阐述,

一、设计与传统历史和发展

随现代主义或功能主义出现危机而来的是人们重新对类型学的重视,即类型学复兴。作为设计方法的类型学十分讲究理性。欧洲一些建筑师认为人类的文明史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建筑类型。意大利的格拉西(Grassi)认为建筑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这些类型进行集合、排列、组合和重建(组)。罗西(Rossi)则认为一种特定的类型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一种形式的结合,并进而认为房屋的类型从古至今在本质上没有变化,这些观点是一种传统和历史的特定视界,它是从历史的恒定面上看待历史上出现的建筑,即看待传统,这种视界又是从人类生活的文化角度来观察而非局限于实用的角度。例如对现代生活中的建筑加以研究,可以发现许多

新的建筑类型,如大型购物中心、高层办公楼、银行、机场等,但这仅是从功能分类上来认识这些建筑。如从文化的角度讲,这些建筑形式均可从历史中找到先例,可从人类的文明史中发现。这些新的形式大多可从历史上的建筑类型中衍化而来,可从对历史上的类型加以重组、构成而来。例如,购物中心通常由一大型空间和一排长檐廊组成。而大型空间在欧洲建筑史上并非新的发现,最通常的就是被称作“库房’的建筑类型。而廊子则更不用说了。因此,简单地说一个购物中心就是一个“库房’和一个“檐廊”的组合。而高层办公楼则可说是底层为“廊子”的“塔’。高楼就是“廊子”和“塔”两种类型组合而成的。

从功能角度和文化角度来研究和设计建筑是截然不同的。在西方文化中,诸如“塔”、“仓库”、“廊子”、“柱廊”、“广场”、“中心空间”、“十字形组合”等都有着各自的深层意义和特殊意味。它们在文化中有着自己的位置,都是植根于历史和文化之中的。因此,同样设计办公楼和购物中心,从文化类型角度和功能角度出发,侧重不同、指导思想不同,得出的结果自然也不同。

罗西、格拉西等人的类型学方法就是对历史上的建筑类型进行总结,抽取出那些在历史中能够适应人类的基本生活需要,又与一定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建筑形式,并去寻找生活与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住宅中的中心空间的主题,建筑中的柱廊,教堂的集中平面等都是历史上适应人类生活方式的形式。对这些对象进行概括、抽象,并将历史上的某些具有典型特征的类型进行整理,抽取出一定的原形并结合其它建筑要素进行组合、拼贴、变形,或根据类型的基本思想进行设计,创造出既有“历史”意义,又能适应人类特定的生活方式.进而根据需要而进行变化的建筑。

著名的建筑历史学家和理论家柯尔孔在他的《建筑评论选:现代主义和历史变迁》一书的类型学章节中,批评现代主义不讲类型学思想,即不讲传统与历史的方法论。他认为类型学的重要性其实质在于类型学的思想辩证地解决了“历史”、“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即“不变”与“变”的关系问题。类型学理性地对待历史与传统,对其筛选和批评,从中提取有益的、精简了的历史文化内容,代入现代社会.并结合特定需要进行再设计。

二、设计的层次—“元设计”和“对象设计”

“元设计”的概念在类型学中是一重要的概念。波兰哲学家塔尔斯基在分析语言的逻辑问题时认识到:讨论语言问题时人们常常陷于混乱的境地.而这正是由于人们没有分清语言的层次问题,即试图用同一种语言互相描述。但是,用一种语言描述同一种语言在逻辑上是有着困难的。因为所用于描述,即用作工具的

语言与所研究的语言的内部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与缺陷。这样就需要将语言分出层次,从一个层次来研究另一个层次的语言。例如研究英文n就要用英文n十1来加以描述。这种分层次的,在某一层次上来研究另一层次的语言所引发出来的逻辑问题即所谓“元逻辑”(meta-logic)。在分层次的语言系统中,描述语言的语言也就是用作工具的语言被称作“元语言”(meta—language),被描述的语言被称作“对象语言”(objective-language)。在当前国际建筑书刊中出现的“meta—”就是这个意义。就现在所见的有“元理论”(meta—theory),“元设计”(meta-design),“元设计过程”(meta-design Process),“元历史恒量”(meta historical Constant),“元方案”(meta-project)。而勒如普还提出了诸如“元现代主义”(meta-modernism)的概念。

“元”这个概念是类型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柯尔孔指出目前建筑理论的焦点问题集中在类型学上。这是因为大多数建筑理论讨论来讨论去总是在一个层面上,而建筑类型学则是研究建筑、建筑理论的“元”理论,即与其它理论不在同一个层面上的方法论。而英国AASchool的班蒂尼(Bandini)则指出:正是通过类型学才使得建筑师们了解到设计的“元范畴”(meta-Category of design)这个概念,即在设计或设计的过程阶段中区分出层次,区分出“元”与“对象”,区分出“元设计”与“对象设计”的层次。

类型学既然考虑到层次问题,在作为设计方法时,它也要在设计中指导人们对设计中的各种形态、要素部件进行分层的活动。对丰富多采的现实形态进行简化、抽象和还原而得出某种最终产物。但这种最终产物不是那种人们可以拿它来复制.重复生产的“模子”。相反.它是某一原则的内在结构。人们可以根据这种最终产物或内在结构进行多样的变化、演绎.产生出多样而统一的现实作品。例如北京四合院的概念是某种确定了的概念,也就是某种最终产物.或四合院设计的内在结构。这种“概念”是人们从无数种四合院的变化中总结出来的,根据这个概念,人们仍然可以设计出千变万化形态各异的四合院。同样.我们可以将这个道理施之于建筑的较低层次。

卢森堡建筑师克里尔简化还原而得来的欧洲城市广场无非是圆形、方形和三角形的几何构成。因此,对于据此进行构思出来的各种形态不同的广场,即在历史中为适应不同需要而逐步发展的作品来说,这些几何形是一种“元设计”或“元方案”。再如研究评议文艺复兴时期建筑的维特科瓦(Witt Kower)在对帕拉第奥若干别墅进行分析后,抽象出帕氏别墅的基本几何图式,该几何图式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元历史恒量”。它不仅从总结帕氏别墅而来,而且人们可以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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