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PPT教学课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饮料厂新产品广告在电视台正式播出后,有6名家 长发现广告中出现了自己子女吹小号的肖像,遂播打
电话给电视台要求停止播放,但电视台未采纳。家长 肖某遂“代表”40名小学生家长向法院提起诉讼,状 告学校、饮料厂和电视台侵犯了40名小学生的肖像权 请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实践与探究
法院立案后,对三被告行为是否侵犯了40名小学生 肖像权有三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三被告没有侵犯40名小学生的肖 像权,理由是:(1)肖像权一个重要特征是特定 性,即:肖像以一个特定的自然人为其表现的对象 的,本案广告中出现的40名小学生的形象,是一个 群体形象,观众看广告后留下的印象只是壮观的场 面,而不是某一个或几个小学生的肖像。(2)小 学生参加展销会是依次校队活动,有益于他们的身 心健康,不存在对他们肖像权的损害。(3)40名 小学生参加展销会是一次集体活动,学校有权作出 决定。
去年八月六日晚蒋勇军接到举报:在南宁市郊区津头乡
官桥村四组有人藏有枪支。蒋当即请示了南宁市公安局永新 分局巡警大队负责人,该巡警大队负责人口头同意其带本局 治安科的警员一起去查,但因当时治安科无人上班,蒋即私 自与被告人孙长青和陈家豪(另案处理),孟垂军、黄克敏(两 人均在逃)等人于次日凌晨一时许,到官桥村四组罗征宝、 蔡教财等人的租房处,蒋以查暂住证为由进入罗、蔡房内。 蒋手持一把电击防暴仿真手枪,在未办理有关搜查证等合法 手续的情况下,对罗征宝等十多人的人身及屋内的衣柜、床 铺等进行搜查。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3、学会理财是每个人都必须具备 的生存技能。
读故事,谈感悟。
洛克非勒是美国著名的石油大亨, 尽管其家族非常富有,但却一直保持着 重视节俭、严格教育子女的家规。在入 学之前,父母从不给孩子零花钱,孩子 上学以后,才给他们少量的零花钱。发 给的零用钱根据年龄而变化,7-8岁时, 每周3角;11-12岁时,每周一元;13岁 以后,每周2元,每周发一次。
行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构成侵犯公民肖像的要件是:( 1)使用公民肖像未经该公民同意。(2)使用公民肖像的目 的是营利。本案三被告的行为,正符合这两个条件,应该认定 侵犯了40名小学生的肖像权。
这样拍照侵犯肖像权了吗?
我是一名部队业余摄影爱好者,前几天在一 公园游玩时,发现几个女青年边吃东西边把 果皮扔在地上,我立即按动快门。不料她们 立即围过来,要我立即将底片曝光,说如果 一旦报社刊登,就告我侵犯肖像权,我不同 意。现在照片已冲洗好了,我很矛盾,担心 一旦投稿,是否会吃官司?
A、不受非法逮捕 B、不受非法拘禁 C、不受非法搜查(身体.住宅)
逮捕条件: 检(批准或决定) 法(决定) 公(执行) 逮捕程序:前、后
司法机关有权
侦察人员(即公、检)有权
公安机关合法搜查,需要出示县级以及人 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搜查证,且需要严 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
请判断如下搜查是否合法: 1.邻居因为怀疑东西失窃,而来家里搜查。 2.为查找犯罪证明,搜查住宅。 3. 公安机关经常性的进行突击查夜。
• 1、请运用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小甲的行为。
学法点拨台:
法律类答题要领一般是——
2、大胆猜想:事后小乙会怎么做呢?
(1)、判wk.baidu.com(对/ 错、合法/违法等)
(2)、理由(即法律依据,法律规定)
(3)、结论(指正确态度应是怎样的)

• 三(8)班同学讨论出现了三种事态发展的情形,具体如下, 并将下表补充完整。
A、做法:反正斗不过他,于是只好忍气吞声 结局:在放学回家路上,小甲又向他要 钱,小乙无奈,只 好将自己的零花钱再次交出来。
B、做法:找了两个朋友去“教训”小甲,扭打起来。 结局:
C、做法:去找懂法律的高老师反映情况。 结局:
3、上述做法的共同经验和教训———— A、青少年要认真学法,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B、自己守法,并要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自己:学会自我保护(打110,向公安部门、朋友 等求救) 他人:有享有自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就有义务 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第二节维护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利是什么,包含什么内容P37 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2.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特殊保护 什么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勇军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在未办理 搜查证的情况下,即对他人的人身、住宅进行搜查,其行为 构成了非法搜查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 前不久,成都市几家报纸报道了同一条新闻:三位民 工正在本市府南河边休息,突然来了五六位城管人员, 把他们强行带走,逼他们交出随身钱物并予以扣留, 然后拿出预先准备好的工具,强迫三民工冒着烈日在 街道上无偿劳动了3个多小时,事后城管人员还留下 了部分现金,以迫使三民工第二天再去。三民工“想 不通”,第二天找到报社投诉,在记者的追下,城管 退还了非法扣留的现金,并“补偿了三人60元劳动 报酬和误工费、车旅费”,对此,报道说,“三位收 荒匠满意而归”。受侵害人都“满意而归”了,看来 就没事了。但是,如果社会舆论也“满意”地不吱声, 那么,这就不只是三位民工个人的悲哀了。
这位学者的回答,代表了与会科学家的普遍看 法。把科学家们的普遍看法概括起来,就是他 们认为终生所学到的最主要的东西,是幼儿园 老师给他们培养的良好习惯。 提问:诺贝尔奖获得者认为终生所学的最主要 的东西是什么? 诺贝尔奖获得者认为终生所学到的最主要的东 西,是幼儿园老师给他们培养的良好习惯。那 么,现在的我们,都已经养成了哪些习惯呢?
未成年人,能否从轻或者免予处罚呢?
法律提示
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 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 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三节 保护个人隐私
第一节 维护人身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什么 (最基本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利是什么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 精神健康权
2。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什么法律——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怎么保护 ——----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P31
3.怎样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第一单元 自立自强
第1课 好习惯受用一生
第 二 教 时
播下一个行动 , 收获一种习惯;
播下一种习惯, 收获一种性格;
播下一种性格, 收获一种命运。
-----威廉·詹姆士
诺贝尔奖获得者对习惯的看法 1978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聚会。 有人问其中一位:"你在哪所大学、哪所实 验室里学到了你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呢?"出人 意料,这位白发苍苍的学者回答说:"是在 幼儿园。"又问:"在幼儿园里学到了什么呢 ?"学者答:"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 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 ,饭前要洗手,午饭后要休息;做了错事要 表示歉意;学习要多思考,要仔细观察大自 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 些。"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属肖像权纠纷,而是40名小学生与 学校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因为,厂家向学校支付的3000元 人民币,实际上是40名小学生参加展销会吹小号的劳动报酬 ,学生付出劳动后,学校却扣压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所以,原 告肖某应该“代表”40名小学生家长提起劳动报酬的诉讼。 第三种意见认为,三被告共同侵犯了40名小学生的肖像权。 理由是:《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 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 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该认为是侵犯公民肖像的
3.怎样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自己: 他人:P39(1)(2)
市某饮料厂举行了新产品展销会,并与某电视台商
定对展销会现场录象,制作成40秒钟广告,每周播放 两次,持续两个月,厂家付给电视台人民币1万元,厂 家还与市:第一小学约定由学校组织40名小学生在展销 会上奏乐,厂家支付3000元的报酬,电视台和学校各 自履行了与厂家的约定。
昨日的习惯,已经造 就了今日的我们;今日的 习惯,决定明天的我们。 好习惯,益终生!
中学生应该拥有以下几方面的良 好习惯:
• 有保计划持消费自的习己惯 的、 学习别人的 • 勤于劳动的习惯
• 节约时间的习惯
好习惯 • 卫生习惯
• 锻炼习惯
• 学习习惯
• 处事待人习惯
读名言,谈启示。
1、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一 世穷。 2、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第三节 保护个人隐私
1.个人隐私是什么,个人隐私权是什么?
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是什么?P44 2.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什么法律?---
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邮政法、律师法
•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 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与以何理 由私自拆阅他人的信件。
信公 秘民 密的 受通 法信 律自 保由 护和

通信 自由
通信 秘密
含义: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 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形式自由 表现 书信、电报、电话、 电传、电子邮件等
含义: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 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私拆、毁弃、偷 阅他人信件。
内容保密 原因 它涉及公民的个人生活、 经济活动、思想活动、社会交往等广泛 的内容,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
边学边用
未成年人程某毁弃他人信件,构成犯罪吗? 程某,男,16岁。自小喜爱集邮,他采取撕掉邮 票,把信扔掉的办法,千方百计搜罗邮票。窜遍了 周围的所有大院。有时,趁人不备,还溜进机关、 学校。程某采用此种方法,积攒了 200多枚精美的 邮票。
问题:1、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2、假设要追究程某的法律责任,考虑程某是
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第一节 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节 维护人格尊严 第三节 保护个人隐私
第一节 维护人身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什么 (最基本的权利)

生命健康权利是什么 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 精神健康权
2。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什么法律——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怎么保护 ——----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P31
正律师: 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
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 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 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所谓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 的肖像享有利益而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公民肖 像权的行使,在某些场合下受到限制,如为了国家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有关机关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使用他人的肖像;为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工作者有 权在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你为了向报社反映一些公民 不讲卫生的行为,使用她们的肖像,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 会公德,非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没有非法毁损、恶意玷污 她们的肖像,故你的行为是合法的。
每个孩子都有一个小帐本,把零用钱 的开支情况随时记录在本子上,每逢 向父母领取零用钱时都要给父母检查 ,凡是帐目清楚,开支正当或有节余 者,下次递增5分,反之则递减5分。
做一做
给自己的零用钱记帐,只是举手之劳, 我们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小帐册。
1.个人隐私是什么,个人隐私权是什么?
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是什么?P44
2.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什么法律?--- 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邮政法、律师法
3.怎样尊重个人隐私权?
﹛自己: 他人:P45(3)(4)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初三学生小甲在放学回家路上,向初一学生小 乙索要了10元钱并进了一家名为“假日网吧” (营业性)。恰遇派出所检查,小甲慌称自己 是小乙。事情反映到小乙家长那里,父亲一气 之下,不分青红皂白将小乙打了一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