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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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上小学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招待费支出,明确审批权限,规范支出标准,保证业务来往中必要的接待,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费使用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学校每年根据规定制定全年招待费支出预算,不超过公用经费的2%,预算一经批准下达,要严格按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超支。

2、实行业务招待费用定额、陪客定人的管理原则。

3、坚持公务招待原则,严禁利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活动的招待。

4、坚持简朴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制止“预算必用、顶额用完”的浪费行为。

二、招待费使用范围

1、招待费可用于有关单位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及业务单位联系的接待。

2、招待费可用于学校因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三、招待费审批和报销程序

1、学校接待的来宾和校领导对外联系工作的用餐,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向校长报批,才能报销。

2、业务招待,报销单据完整,数字分明,填写清晰,无涂改,内容完备,必须注明用途和列支渠道。

四、招待费使用标准

全校接待工作由校长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填写招待申报表,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校长安排对口接待。

1、一般接待:不超过200元/桌,酒水开支不超过40元;

2、中级接待:不超过350元/桌,酒水开支不超过50元;

3、高级接待:不超过500元/桌,酒水开支不超过60元。

4、若是午餐接待,原则上不饮酒。

五、几点要求

1、各部门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对招待费的监管,严格控制招待费使用额度,合理安排资金。

2、各部门要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不得随意扩大人员范围。

3、各部门一般不得以工作餐名义,进行部门职工内部招待,特殊情况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六、学校会议确需安排用餐时参照此标准执行。

七、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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