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监督知识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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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立法监督”知识讲义

目录

一、立法监督

1、定义

2、方式

二、人大监督

1、定义

2、什么是人大的监督权?

3、特性

4、主要形式

5、主要内容

6、人大监督的性质和作用

三、人大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

四、中西方立法监督制度的对比及监督效果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的主要区别

2、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成效

3、西方立法监督的成效

五、案例分析

一、立法监督

(掌握和理解立法监督要结合中西方的不同全面来认识,着重认识中国的人大监督)

1、定义:

立法监督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对行政实行的监督。在我国,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最重要的是法制监督,即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活动是否坚持依法办事进行的监督。

2、方式:

第一:改变或撤销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第二: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四:对政府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提出质询和询问。

第五: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

第六: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第七:罢免或撤销有关人员职务。

第八: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

二、人大监督

1、定义

人大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人民的意志,运用国家权力,依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行为,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的地位

和权力性质决定,人大的监督是国家根本制度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

2、什么是人大的监督权?

人大的监督权,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强制性权力。人大的监督权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的表现。从人大监督权的构成因素看,它包括知情权、检查权、审议权和处置权四方面的权力。

3、特性

根据人大监督权的性质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大监督具有以下特性:

(1)法律性。从人大监督的实际内容看,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种全面的法律监督。监督的核心是保证国家法律的施行,其监督行为也是严格按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

(2)事后性。主要表现在人大监督手段的实施一般都发生在事发之后。强调人大对行政、司法机关监督的事后性,有利于维护行政、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当然,我们不能把人大监督的事后性绝对化,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事先对任何事情作出决定或采取措施,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

(3)间接性。从人大监督的方式看,它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即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时,主要或尽可能地通过间接手段来达到监督目的,而一般不直接去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4)权威性。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以宪法、法律为后盾,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监督权,因此,它的监督效力比行政监察、检察监督和党纪检查等其他监督形式更具有权威性。

4、主要形式

人大法律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

(1)听取和审议执法工作汇报;

(2)提出质询和罢免案;

(3)执法检查;

(4)改变或撤销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和命令;

(5)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

5、主要内容

人大法律监督主要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包括:(1)指对上述国家机关制定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通常称为立法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委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对于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批复以及有关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进行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于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同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规章,以及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进行监督;对于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同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批复、有关案件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进行监督。

(2)指对监督对象的被认为违宪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监督,通常称为执法监督。

6、人大监督的性质和作用

现代政治学认为,国家公共职能的正常行使,是以充分、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制度为前提的,并且提出“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抗拒的必然规律。根据这一规律的要求,现代国家在健全和完善国家机构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监督制度的建设,把健全监督机制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为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够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这项国家职权,杜绝和纠正各种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我国建立了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政党监督和人大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一套完备的监督体系。而在这个相互联系的监督体系中,人大监督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所以我们有必要首先认识和理解人大监督的性质和作用。

第一,人大监督的实质就是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实现人民间接参与国家管理。因此,人大监督权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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