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煤矿掘进系统管理制度汇编[煤矿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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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煤矿掘进系统管理制

度汇编

掘进系统管理制度之一

工作联系汇报制度

一、科、队长、支书向系统领导请示汇报制度

1、各科长、队长、支书对系统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竭尽全力,克服各类困难去落实完成。确因客观因素无法按时、按要求完成时,必须及时汇报,请示下一步安排。凡不及时汇报,一次罚款20元。对于从本单位局部利益出发,消极对待,推诿扯皮,对工作造成贻误的,一次罚款30元。

2、掘进科向各队安排的工作如与系统领导安排有冲突时,原则上执行系统领导的安排。如认为确需改变方案时,应由掘进科长向系统领导汇报。无论施工队还是掘进科,凡是擅自改变系统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罚款20元。

3、科长、队长、支书对本单位职工在工作、生活、思想上的问题必须耐心帮助和疏导。如本单位解决不了,可向系统领导反映请求解决,不许对职工采取简单、粗暴手段,引起不必要的告状、上访,否则,对负责人罚款50元。

4、掘进科在工程检查中对需停头处理的安全、质量问题,可先停头,但必须在4小时以内(夜间可在早会以前)向系统领导作出汇报,一次不汇报对科长罚款10元。

5、掘进科在每次巷道抽门、贯通前,工程遇到较大情况变化以及技术方案需做较大改变的,都必须及时向系统领导汇报,一次不汇报对科长罚款20元。

6、科、队长、支书需外出离矿时,必须向系统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离矿,如不能按期返矿必须续假,违反者罚款30元。要做到手机常开,随时取得联系(下井除外),否则对本人罚30元/次。

7、系统领导组织的会议和系统内各种会议,参加人员要按时到会,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迟到者罚款5元,旷会罚款20元(特殊情况时加倍)。在开会中凡有污言秽语者罚款20元/次。

8、掘进科每半月要给系统领导填图一次,不按时填图的每次罚款10元。

9、凡施工队出现的生产、安全、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科长或科内汇报,否则罚值班队长或队长30元,同时科长和队长向系统领导汇报,若越级汇报者每次对责任人罚30-50元。

10、区队因工程、设备问题造成停产超过4小时,必须向科、系统领导汇报,否则罚30元/次。

11、科、队有疑难或重大问题,要在早会(生产平衡会)前向科长、系统领导汇报,以便安排工作,对不汇报者罚30元/次。

12、各队要在每月底前将下月工作重点及需矿解决的问题以书面材料报开拓掘进科和系统领导,违者罚30元/次。

13、副总经理现场办公问题由掘进科负责在当天升井后以书面材料报系统领导(科长可口头),急活要立即汇报,违者罚科长10元/次。

14、人员调动必须经系统领导批准,擅自进出人者罚科、队长200元/人次。

15、科、队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处理问题不积极主动,在早会(生产平衡会)上受到通报批评对科长罚10元,队长罚20元。矿检查停掘进头一次经分析对责任人罚20元。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检查停头一次,经分析对责任人罚50元;科罚200元,责任队罚2000元。

二、科与队关系

1、科长必须对工作高度负责,对区队反映的问题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要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若既不汇报又不处理,每次对科长罚款30元。

2、科长必须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若发现科长不负责任造成贻误区队工作,每次对科长罚30元。

3、队长必须配合科长搞好工作,凡科长安排的工作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要按时完成,否则对其罚款30元,若某些人胡搅蛮缠,对其加倍处罚。若安排工作时无异议,工程到期未完成时有异议,则对其罚款之后再进行协调处理。

4、队长除配合好科长工作外,应和科内区域管理人员搞好工作配合,决不允许有意刁难或攻击其正常工作,每发现一次经分析对责任人罚款30元。

5、凡队长有事需离矿者,除向系统领导请假外,必须向科长打招呼,并说明主要值班队长名单,以便安排工作,若不打招呼,每次对队长罚款10元,关键时候加倍。

6、科长与队长要密切配合好工作,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决不允许用语言攻击对方,若发现一次对其罚款50元。

7、各队所安排的平地值班队长,必须对本队所有问题给予妥善处理,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若第一次发现除对其罚款外,建议该队停止其值班队长工作,情节严重者,对队处以300-500元罚款。

8、每月组织一次科员与队长座谈会,相互指出不足之处,并对当前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三、队与队关系

1、队与队之间的工作要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互相提供方便,决不允许互相影响工作,若发现有意影响其它单位工作的,对其罚款300-500元。

2、队与队之间凡需互相借用的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时,必须事先联系,若联系不通,再由掘进科平衡解决,决不允许强行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对队罚款100元,若因此发生打架斗殴,经分析对当事人按有关制度处罚,同时对该队队长罚款300-500元,凡有意滋是生非者,对责任人罚款外,对队罚500-1000元。

3、队与其它业务部门科员联系不通工作时,必须再向其科长联系,若不经过其科长直接向掘进科汇报每次罚队长10元。

4、队与队凡需互相联系工作,必须是队长之间联系,若队长之间协商不通由联系人向有关领导汇报,根据落实情况对不配合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对被联系人罚款30-100元。

5、本队内队干之间相互不联系沟通工作,对责任人罚30元。

四、其它

1、正队长、支部书记必须认真组织班前会,每天开二次班前会的天数不少于23天/月,每超欠一次奖罚各10元。每天由科值班人员进行检查、落实并登记。

2、系统内任何人严禁在公共场合无理取闹、影响工作,否则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将作进一步处理。

五、开拓掘进系统每月初5号前召开一次例会,由队长、支书值班副队长、技术员及掘进科管理人员参加。

六、以上所有对个人罚款及系统领导做出的各项罚款决定都必须在每月例会上交。对队或科的罚款以罚款单的形式报送矿调度室。

2008年12月22日

掘进系统工程质量及日常管理

处罚细则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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