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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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物业管理公约

开发商有权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选择自行管理或委托其他管理公司管理ⅹⅹ步行街。在管理公司以书面承诺全盘承受管理者在本公约内的权利、义务的前提下,该管理公司于与开发商约定的管理开始日起,即成为ⅹⅹ步行街的管理者,各经营人应与之签定相关物业管理合同。

一:装修须知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

2、乙方需按照甲方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需经甲方审批

同意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批后的图纸进行装修。

3、乙方不得将运送装修材料的机动车辆驶入街区,而应以人力工具搬运。

4、乙方不得将公共区域和室内的公共设施、门、窗等封死。

5、施工现场不得进行烧菜、煮饭等动用明火的活动。若须要使用电焊、风焊等设施,操作人员须持有效证件。

6、施工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垃圾、装修材料,对公共区域污染、损害的必须清洗、赔偿。

7、装修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需经甲方现场人员同意,并在监督下在指定位置接电源线。乙方离开施工现场,需关妥所有电源开关。

8、乙方(含装修人员)须佩带施工出入证方可出入。

1、乙方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随时提供服务,甲方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装修情况,及时协

助解决问题。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铺位损失,乙方与受损方协商赔偿事宜。

二、管理内容

1、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分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内外承重墙、外墙面、门庭、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落水管、水管、加压水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沟渠、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定期维修、保养、保持设施设备运行无重大责任事故。

3、清洁卫生

公共区域、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保持地面无杂物堆积,设施设备无明显灰尘;保持公共墙面无大面积变色;绿地清洁无明显枯枝、落叶、果皮、大的垃圾;保持垃圾桶、化粪池等无堵塞、满溢。

4、市场秩序维护

(1)大世界步行街内24小时专人巡逻与监控,协助公安部门维护ⅹⅹ步行街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秩序。

(2)禁止车辆进入ⅹⅹ步行街(除特种车辆外)。

(3)停车场秩序维护。

5、绿化管理

(1)树木、花草的补种;

(2)乔木、灌木的整形修剪;

(3)清除杂草、草坪养护。

6、消防管理

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保持消防设备不损缺。

7、装修管理

对商铺装饰装修进行统一的管理。

8、品牌管理

对ⅹⅹ步行街经营品牌准入进行管理。

9、管理方享有在ⅹⅹ步行街共用部分及屋顶天台等地方,建造及竖立招牌、海报、广告板的权利,同时开发商也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这等权利。

注:上述范围外的服务为特约服务,甲乙双方可商定服务价格。

二、费用收取和使用

1、收费

商业管理费用按谁享用谁承担的原则,由各物业的使用人按各自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同时,管理部门须把ⅹⅹ步行街的管理费用的支出项目情况定期公布。经营人应按时足额缴纳商业经营管理费,管理部门对经营人迟延缴付部分可按每天3‰加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不交的,管理部门可采取停电、停水或诉诸法律等措施要求经营人缴付相关费用。

2、费用使用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包括:1、共用部位和共用、公共设施设备所因起的水费、电费、电话费、以及其他能源开支;2、管理员工工资、福利、遣散费及劳保费用;3、环境绿化费用;4、步行街安全保卫服务费用;5、管理ⅹⅹ步行街所须之物品、物料费用;6、共用部位清洁卫生服务费;7、与管理工作有关的电讯、邮寄费用;8、垃圾清理费(不包含装修垃圾);9、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用;10、其他因执行本公约条文和进行ⅹⅹ步行街物业管理的合理开支。

3、收费标准

ⅹⅹ步行街商业管理费为ⅹⅹ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乙方以三个月为一期支付商业管理费,乙方经营之___________商铺,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每期商业管理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

租期内第一年免商业管理费。

三、经营人经营守则

1、经营人须知

1·1本物业不可作为办公、住宅、货仓、工场或其他非零售和批发商业用途;不得将单元或允许该单元用做违法及不道德用途。

1·2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以不防碍物业结构、公共设施及他人利益为准则。

1·3凡擅自改变楼宇结构、用途、外貌或扩建、拆建者,管理部门除要擅改者立即停止并恢复原貌外,同时保留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及要求赔偿∕罚款的权利。

1·4单元内严禁存放任何违禁、易燃及有毒物品。

2、物业外墙

外墙绝对不允许作出更改以至于影响物业的外观。

3、公共设施

经营人有责任保护物业内的公共设施,如排水管线、照明灯具、装饰、电力管线及弱

电系统等不受损害,任何损坏最终由经营人负责。

4、日常保养

★请勿损坏公共设备,否则需要肇事者赔偿损失。若发现有人为损坏事故,请立即告知管理部门。

★请勿把废弃物丢入各渠道(如厕所、下水道等),否则肇事者须对损坏∕堵塞修理负责。

★经营人须将垃圾放置于由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经营人不得放置家具、垃圾、自行车位或祭祀等任何物品于楼梯、电梯门外及走道等公共地方,以免有碍观瞻和不利于日常清洁。任何在公共地方摆放的物品将会被搬走而发生费用将由有关经营人负责。

★凡违反物业使用公约或ⅹⅹ市环保∕市容法规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5、保安事宜

★管理部门安排管理人员及保安人员在监控机房、保安岗位24小时值班及巡逻以保持大世界步行街的安全。

★经营人应妥善保管单元钥匙,若经营人有钥匙流失情况,应及时更换锁具,对经营人单元内部使用不善导致的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6、停车场管理

凡进入ⅹⅹ步行街停车场的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管理。

7、材料∕货品运送

经营人须为他们所聘请运送工人的行为负责。所有因运输搬运不当而对物业造成的破坏,其修补费用由有关经营人负责。

8、招牌与指示牌

经营人不得在未经管理部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ⅹⅹ步行街公众地方或ⅹⅹ步行街外围竖立或放置任何标志、招牌、通告、旗帜、广告及天线等物品。否则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即可将上述物品即时搬离现场而无须另行通知。所有相关费用将由业权人承担。

9、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及其它

未得到管理部门批准以前,业权人不得在单元外或ⅹⅹ步行街公众地方作出任何兜售行为,或派发传单广告及赠品等。

10、营业时间

夏季营业时间:上午开业时间不得迟于8:30,晚上休业不得早于21:00。

冬季营业时间:上午开业时间不得迟于9:00,晚上休业不得早于20:30。

重大活动或重大节假日,营业时间以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为准。除非书面申请,并经管理部门同意,或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经营人不得自行歇业,违者经管理部门书面警告,如再次违反,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整体经营形象或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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