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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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员工队伍素质,加强公司人才储备,建设一支稳定高效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木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招聘和聘用人员时使用。

三、招聘途径和录用条件

1、招聘人员主要是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内部员工介绍、中介推荐等

途径。

2、招聘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无不良社会记录者。

3、严禁招聘年龄未满18周岁者;

4、健康状况不良或有不良恶习者不得招聘;

5、身份不明者不得录用;

6、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学校的推荐材料。

6、应聘司机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驾驶证件、2年以上驾龄和上冈

证。

7、应聘司机人员必须有固定单位的介绍人担保。

8、未满足用人部门招聘条件者不能录用。

四、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公司对此作出评估。

2、组建招聘人员领导小组。

3、确定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数量。

4、拟定招聘途径、方式和日程安排。

5、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者材料。

6、车队将收集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确定入选人员名单,交人力资

源部审核。

7、通知入选人员进行而试,必要时可进行笔试。应聘司机人员要经过

实际操作考核。

8、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9、经公司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做出录用决策后的3个工作日

内,向其发出录用通知;对未被公司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也

应礼貌地以口头、电话、邮件或者信函(主要是员工录用通知

书)的形式告知对方。

10、被录用员工在接到公司的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

司报到。若在发岀录用通知的15天内不能正常按时报到者,公

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11、被录用报到的应聘人员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和

《个人简历》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上岗证以及

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证件。

12、对录用者统一进行体检,对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

13、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14、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并填写试用期员工考评表。

15、员工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需填写《新员工转正申请表》、《新员

工试用登记表》及《试用期员工考评表》一起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鉴定,经总经理审核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公司对职员进行绩效月考核和绩效年度考核。

1、试用期员工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做辞退处理。

2、正式员工达不到合同标准,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如连续两次均

达不到合同要求,有职务的降职、无职务的辞退,并只发放基木

工资。

六、任职待遇

1、在试用期期间,工资根据各用人部门标准给予,公司提供住所,可

在公司食堂自费用餐。

2、对于工作表现突出,技术过硬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或

者加薪。

3、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采用基木工资+ 岗位

工资+效益工资的方式支付,并享有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

4、公司每个月月底准时发放工资。

七、处罚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车队主管领导有权报请总经理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工作态度不端正、消极怠工、业务不思进取者;

2、不团结同志,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者,

3、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4、工作疏忽、玩忽职守,情节轻微者;

5、领导下达任务不认真完成,给公司造成轻微经济损失者;

6、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尚不够辞退条件者;

有以上行为之一,视情节给予通报、警告、记过等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的,按20跖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在3万元以上,按辞退处理。

八、辞退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辞退。

1、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一年内受处分2次者;

4、工作疏忽或违反车辆驾驶规定,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3万元以

上,含3万元);

5、违抗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或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损失者(3 万元

以上,含3万元);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等行为,致使公司

遭受损失者;

8、擅自做主用公车为其它单位和个人干私活者;

9、违背国家法令及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10、工作不力、玩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

11、精神或身体机能发生障碍、身体虚弱、衰老、病残等,经公司认定

不能从事驾驶工作者;

12、员工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此工作者;

13、为谋个人利益,伪造证件,虚开票据,冒领各项费用者;

14、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5、工作期间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6、营私舞弊、倒卖油料、车辆配件以及收受贿赂者;

(二)部门需辞退职员时,由用人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三日向解雇人员提供解聘通知。解聘者根据解聘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三)试用期期间,对未达到工作要求或不胜任木岗位工作者(按天数核发试用期工资)。

200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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