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简答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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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简答题(二)

11 、简述法的指引作用及其分类。

12 、简述法的评价作用及其分类。

13 、简述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4 、简述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关系。

15、简述法律对人的效力.

16 、法的制定的程序有哪些?

17 、比较公法、私法、社会法在结构要素上的区别.

18 、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有哪些?

19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

20 、简述我国经济法的性质与内容。

参考答案

11、答: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

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的指引是一种规

范指引。这不同于个别指引。规范指引是抽象的。存有针对性弱的一面,但它能克服个别指引偶然性大,缺乏统一性的缺点。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和手段。

法的指引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能够有以下几种:

(l)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实行分类,能够分为确定的指引和

有选择的指引。

(2)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实行分类,能够分为的羁束的指

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3)根据法的构成要素实行分类,能够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折引。

12、答: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所起

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法的评价标准相对于其他两者来说,是国家的一种最低要求。法的评价可分为两大类。

(l)专门的评价。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

人民群众观点的行为所作的评价。

(2)一般的评价,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是人们自发的行为。所以又称为

舆论性评价。

13、答: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在法的制定过程中。应该

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

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稳定性;连续

性和适时性相结合的原则;合宪性原则;法制统一原则。

14、答(1)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是效力是指

法的约束力,而法的实效则是指具有法的效力的制定法实施的现实结果。

(2)法的效力是法存有的表现,是一种社会力量,属于“应然”的

范畴,而法的实效是一种社会事实,属于“实然的范畴”。

(3)两者有具有重要的联系,法律的效力只有在一个实效的法律秩

序中才是可能的,所以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的一个条件。

15、答: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1、对中国公民和中国组织的效力。凡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

公民。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城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公民在国外的

法律适用问题。原则上适用中国法律。但当中国法律与所在国法冲突

时。要区别不同情况和国际条件、协定与国内法的规定来确定是适用中国法律还是外国法律。

2、对外国人的效力。中国法你对外国人的适用包括两种情祝:一是对中国境内外国人的适用问题。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二是对中国境外的外国人的适用问理。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对中国公民或中国国家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能够适用中国刑法。但按犯罪地法不构成犯罪的除外。

16、答,(l)法律制定的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

(2)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

l)法律议案的提出。是指依法享有提案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的相关法律议案成关于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某项法律的建议;

2)法律议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已列入立法日程的法律议案实行审查和讨论;

3)法伸议案的表决,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议案实行表决。

4)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将表决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社会的一个法定程序。

17、答,区别有:调整对象不同;调整方式不同。法的本位不同;价值目标不同。

18、答: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有:

〔1)客观原则。划分部门法不是主观任意实行的,它有相对确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

(2)目的原则。划分部门法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

现行法律。

(3)平等原则。划分部门法理应注意各个部门法不宜太宽,也不宜

太细。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4)发展原则。法律是随着社会的

持续进步而持续发展的。法律部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5)、主次原则。有时。一个法律,法规可被划归不间的法律部门。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应考虑这个法律。法律的主导因素来实行划分和

归类。

19、答: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

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体系是按照社会关系与调整方式两项标

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律调整对像,即杜会关系是划分法伸部门的

首要标准。如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划归民法:调整行政关系的

划归行政法。社会关系的调整方式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比如

民法和刑法。它们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区分民法和刑法两个

部门的就是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方式。

20、答:(1)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是在20世纪随着国家对经

济生活的干预而兴起的。在我国,自80年代初期兴起的一个法律部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

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2)因为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因而关于其调整对象法学

界一立存有争论,特别是它与民法、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如何划分意见

不一。

(3)事实上。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它是

结合了民商法与行政法的原理、原则和规则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

(4)经济法主要包括:竞争法、企业法、财政与金触法、产品质量

与消费者法、计划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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