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老司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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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时: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鉴赏(二)

永顺老司城遗址

2015年7月4日,从正在德国波恩召开的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传来喜讯: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遗址、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联合申报的“土司遗址”通过审议和表决,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这是中国第48个世界遗产。湖南实现世界文化遗产“零的突破”。

此次世界遗产大会,共收到38个申遗项目。会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介绍中国“土司遗址”后,菲律宾、日本、芬兰、德国等16个国家代表发言,支持中国“土司遗址”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大会主席宣告中国“土司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老司城遗址位于永顺县城以东的灵溪河畔,是彭氏土司政权统治古溪州地区近600年的治所。这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历史最悠久的古代土司城市遗址,完整反映了土司及土司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全过程。该遗址发现的考古遗存类型十分丰富,包括城墙、城门、道路、排水沟渠、建筑基址、墓葬等地下遗存和古建筑群、牌坊、石刻等地上遗存。此次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为湖南赢得了又一块国际品牌。

中国“土司遗址”申遗项目于2012年启动,由湖南牵头,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遗址、贵州播州海龙屯遗址联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是中国政府2015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唯一项目。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中央政权针对西南地区族群聚居的少数民族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此次申遗的三处土司遗址,均是土司制度鼎盛时期的遗存。老司城遗址和唐崖土司城址是土司职级序列中不同等级的土司治所,海龙屯遗址则是等级最高的土司的军事城堡。

苗族古歌

苗族古歌是苗族人民世代相传的口头叙事古歌,是我国苗族地区民间文学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苗族古歌广泛流传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花垣县、吉首市、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泸溪县以及与之接壤的贵州、重庆和湖北等地。

花垣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云贵高原的余脉武陵山区,这里山峦叠嶂、森林密布,经济相对落后,环境相对封闭,成为民间文学繁衍的土壤。

苗族古歌从古流传至今,源远流长,这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自苗族先民三苗、灌蔸、南蛮、武陵蛮,到宋时的苗,都一直把它视为自己的“百科全书”而广为传诵,家喻户晓。“文革”十年浩劫中,它的手抄本和方块苗文记载本被焚烧殆尽,但苗族人民还是悄悄地用民间口传的形式,将其保存了下来。

苗族古歌内容十分丰富,涵盖特别广博。主要包括开天立地、战争迁徙、风俗习惯、生产劳动、神话传说、爱情故事、情歌礼辞、丧葬火把、苗医苗药以及天文哲学等方面。

苗族古歌是中国苗族中特有的口碑文献,历史悠久,内容极为丰富,对研究苗族古代的历史、政治、经济、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祭祀、医学、美学、农学、天文、饮食、生产、生活、婚姻、民俗、军事、科技、部族战争以及、民族迁徙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苗族古歌在湘、黔、渝、鄂四省市边区深受苗族群众喜爱。对加强边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踏虎凿花

凿花是传承在湘西泸溪县踏虎乡各村镇的民间手工技艺。

“凿”即雕凿镂空之意,当地称为“凿花”或“扎花”,苗语称之为“压本”,将从事这一技艺的艺人尊称为“花客”。踏虎凿花用于服装刺绣装饰和祭祀和婚丧喜礼的仪式装饰之中。踏虎凿花题材丰富,品种齐全。大致可分为服饰类、鞋帽类、床上用品类、生活用品类、婚嫁喜礼用品类、祭祀用品等六大类型。踏虎凿花纹样丰富。有蝴蝶纹样、狗头帽纹样、鸳鸯采莲纹样、傩神纹样、福寿纹样、龙凤纹样、喜庆纹样等等。仅衣袖边花就有近百种造型。

2006年,踏虎凿花入选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泸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保护主体。

踏虎凿花代表性传承人邓兴隆

邓兴隆,男、苗族,1949年9月出生,湖南省泸溪县踏虎乡人。

邓兴隆6岁随母亲黄贵兰学凿花,12岁后得到著名凿花大师黄靠天的不断指点,技艺大增。1993年至1997年在泸溪县第二中学职教部任凿花专业教师,培养了大批剪纸人才,在这期间他先后创作了大小凿花作品300余件。主要代表作有《新嫁娘》、《苗山春早》、《百鸟图》等等,其作品被各家博物馆收藏。2000年他被湖南省剪纸研究会和湖南省群众艺术馆评定为“剪纸艺术家”,2009年5月,被国家文化部认定为“踏虎凿花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土家族哭嫁歌

土家族哭嫁歌(永顺县)

湘西土家族婚嫁歌是全国土家族中唯一用土家语言演唱的长篇民间叙事

歌谣。主要流布在云贵高原余脉武陵山区、湘、鄂、渝、黔等省市土家族聚居地。土家族婚嫁程序通过哭嫁习俗同步演唱,故此,土家族称“哭嫁歌”又称“十姊妹歌”,土家族哭嫁歌是1957年土家族确认后第一部出版的民间文学作品,用哭声来庆贺土家女出嫁,充分体现土家族独特的文化意识。

湘西土家族哭嫁歌历史悠久,明末清初十分盛行,清代土家族诗人彭秋谭记载说:“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披”遗意也。”(标字)具体描述了当时土家族“哭嫁”的场景。能述唱“哭嫁歌”,是衡量妇女才智的标准,湘西土家女子自幼都要学唱“哭嫁歌”。随着时代的变迁,湘西土家族在土家婚俗中以歌代哭,以哭伴乐的习俗却仍然盛行。其婚嫁仪式充满了离别牵挂,喜悦欢乐的群众文化娱乐氛围。

湘西土家族哭嫁歌,在艺术风格上,语言朴素、形象生动、意境清新、音韵和谐。在表现手法上,普遍采用了比兴、比拟、夸张、谐音双关等手法。巧妙程度令人拍案叫绝。

以女子口头文学方式传承的土家族哭嫁歌对研究和发展中国民间文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湘西土家族婚嫁歌用土家语言述唱,对研究土家族历史、社会生活、宗教信仰及保护土家族语言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土家族婚嫁歌(古丈县)

土家族婚嫁歌,俗称“哭嫁”,又名出嫁歌,土家语叫“毕基卡锉柱祭”。是一部土家族妇女在千百年来的婚俗活动中、口耳相传、集体创作的抒情叙事长歌。它主要流布于湘、鄂、渝、黔等省市的土家族聚居地区,能用土家语演唱婚嫁歌的古丈县境内尤为流行。

土家族婚嫁歌,历史悠久,特色鲜明,风格别致,清代改土归流后,“兴哭”、“哭发”作为土家族婚俗的主要内容而盛行。清代诗人描写土家族婚嫁歌场景的《竹枝词》屡见不鲜。

“新梳高髻学簪花,姣泪盈盈洒碧纱。”(田泰斗)

“十姊妹歌歌太悲,别娘顿足泪沾衣”。(彭秋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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