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应该怎样做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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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阶段的中国,我们应该怎样做父母
近期,发生于杭州的保姆纵火案绝对是一个热点。四条鲜活的生命葬身于无情的火海让即使是最冷血的人也难免唏嘘不已。相关的同情、谴责与思考之类的文字早已经铺天盖地,可是逝者长已矣,用不了多久,就“亲戚或余悲”而“他人亦已歌”了!笔者没有见到更多的深度信息,诸如女主人和纵火保姆相处的更多的细节等等,所以,对整个事件的本身没有太多的其它想法,却是想到了另外的问题——那便是,为什么如此“不差钱”的一对夫妇,会如此放心地把三个年幼的孩子和整个的一个家完全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外人?夫妇双方的父母亲人都在哪里?只听说孩子舅舅住在同一栋楼的25层,那么,其他亲人呢?有报道说女主人曾经带着纵火的保姆“回娘家”,那就说明应该还有父母在吧?当然,笔者在此不是为了纠结于这一家人——斯人已逝,还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由此想到了当下中国千千万万个其他的家庭而已!再说明白一点就是笔者觉得当下中国的千千万万儿女已经成家的父母,在相关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尽自己所能为儿女的小家庭提供一点帮助——主要是劳务的帮助,特别是在小家庭有了孩子以后。
都说“痴心父母古来多”,可是如果按鲁迅先生的说法,抛却那些“不可信”的“状元宰相的文章”而“自己去看地底下”,或许就不难发现不痴心的父母恐怕也不少!不久前,有一篇题曰《舍得爱》的文章感动了不少人,有人甚至呼吁将之选人教材。文章说的就是一位“舍得爱”的农民母亲的故事,没有惊风雨泣鬼神的轰轰烈烈,但确确实实感动了众生——包括如我这样通常刀枪难入之人。这位母亲,不仅仅是“舍得爱”自己的孩子,还“舍得爱”乡亲邻里,“舍得爱”儿女的同事同学……一辈子没上过学却真个将儒家的仁义之道践行得实实在在可亲可见!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是否可以说人世间这样“舍得爱”的父母并不是很常见呢?否则,司空见惯的东西,怎么能够引起如此多的共鸣?这样的观点虽然不免有点令人沮丧,可是现实中,却往往是铁一般的事实!
当然,我们绝不是无良地鼓吹年轻人“啃老”直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和汗——那样的年轻人从来都是该谴责的。但是,当下中国的很多父母特别是所谓“底层”家庭的父母的“啃小”恐怕也是一个不小的社会问题——不过似乎被有意无意地掩盖了。例如很多农村父母,以为儿女大学毕业了自己就万事大吉从此可以坐享儿女的清福了!于是甚至在五十岁不到的年纪,无病无灾身体健康的情形下就自行“退休”,要求享受儿女的供养。儿女没上大学的农村父母在儿女结婚以后,不少也是类似的情形,甚至帮忙照顾一下稚龄之孙辈也怨声载道。殊不知,大学毕业结婚生子这个时期,大多是20几岁30岁的年纪,往往正是年轻人最艰难因而最需要人扶助的时候——不要说什么18岁就已经是成年人: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大多数的年轻人18岁以前除了读书考试什么人生和社会的经验都没有,同样也没有任何的经济基础。20多岁才正式开始自己的人生,工作事业都刚刚起步,人生的万里长征刚刚开始走第一步呢,而这个时候又正是其谈婚论嫁生儿育女的最佳时期——这是自然规律的要求,不顺之则后果更加难以承担——种种责任、负担和压力足以让年轻人疲于应付!这时如果做父母的能够施以援手,对孩子们将是多么大的恩惠啊。
看起来,似乎越是“上层”家庭,父母援助子女的意愿越是强烈,行动也越是有效;而越是所谓“底层”(农村或城市小市民)家庭的父母,相当多的反而越是会为自己打算,一门心思想着的就是依靠儿女享福,而且据说他们挺会享受的!而且往往不会做人、自私、缺乏爱心,常常处理不好与儿媳女婿的关系甚至搅和得小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时有所闻。来自这样的底层家庭的年轻人因此而越发感觉压力山大疲于应对——今日中国到处嚷嚷什么“寒门再难出贵子”,在笔者看来这恐怕无论如何也得算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是记得有一个老伯曾经对我说他家儿子儿媳从来没有吵过架:“他们没什么可吵的嘛!”是的,自打儿子儿媳结婚,因为小夫妻工作忙,他们老俩口就成天里里外外的家务大包大揽。
有了孙子以后则更是精心照料,吃喝拉撒,上学下学的接送全都不需小夫妻操心半点!小夫妻上班全心拼事业,下班回到家热饭热菜其乐融融,还有什么可吵的呢?
本来,父母的主要表现于劳务方面的帮扶对于两个什么也没有的年轻人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他们因此而有更多的时间投入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乃至于夫妻感情的磨合。如今年轻人离婚率的居高不下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实际上,其中的相当一部分本没有原则性的矛盾,往往不过就是繁琐的家务而起的争执,久而久之,把小夫妻的感情都作弄没了——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
当年笔者曾经供职于一家事业单位,那里年轻人特多,仅那一年结婚的就有八、九对,而今十多年过去,再回首发现,凡是父母对小夫妻帮衬多的,而今几乎都发展得不错:结婚后读了研究生甚至博士,远走高飞到了很好的单位,而今人到中年,事业正如日中天,夫妻感情好,小孩成长顺,父母则大多依然身强体健安度晚年,有几个父母生大病的因为能干儿女的“给力”得到了及时的治疗也恢复良好。逢年过节,儿女归来,整个大家庭和谐融洽温情洋溢——看着他们的朋友圈,你才会真切地感受到什么才叫做真正的“家”!而另外的那几对当年父母以各种理由或者借口(诸如身体不好、自己事情多、怕处不好关系等等)拒绝给儿女提供帮助的,而今无一例外均不如意:工作无起色,小孩不上进,家庭关系紧张,夫妻貌合神离甚至有的干脆离了婚!而他们的那些那些年纪并不老大的时候就整天嚷嚷要享福的父母,而今的老境几乎可以用“颓唐”来形容——自顾不暇的儿女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疏于照拂,甚至一年到头连面儿也见不着几回!
我们总是讲中国有特别的国情。这特别的国情就要求我们国民有特别的行动——作为父母,尽力而为帮衬下一辈而尽量减少他们的负累就是其中之一。在当下中国的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各项公共服务诸如孩子的托管等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而最近一二十年才逐渐兴起的家政行业还存在着太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从业人员的素质更是一个大大的问题——要真正地改善可能远不止五十年到一百年所能奏效!近年来,关于保姆盗窃财物伤害孩子直至致人死亡的报道屡屡见诸媒体,杭州的这次保姆纵火案不过是其中更为严重的一个事件而已!不知道家有正当为生活打拼年龄的儿女的父母们,听闻了这一桩桩惨剧,有几个还能够依然顾我地安慰自己“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
当然,而今家庭关系特别是婆媳关系难处理也是不少父母对儿女不管不顾的重要原因。然而,笔者总是认为在这样的家庭关系的处理上,作为长辈应该负起主要的责任!儒家讲究“幼吾幼及他人之幼”,儿女结婚以后,作为父母,无疑应该把儿媳(女婿)当自己孩子一样对待,遇到矛盾和问题,作为长辈理应以最大的胸怀去理解和包容他们——毕竟,绝大多数的年轻人(极少数家教缺失的除外)其实最初都是愿意和公婆岳父母和睦相处的,只不过在实际的行动中可能做不到那么妥帖,这其实也不难理解啊:人的成长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怎么可能和四五十岁的公婆岳父母一样的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呢?所以,说到底,真正“舍得爱”的父母是不愁处理不好与儿媳女婿的关系的。
再就是,笔者在此绝不是提倡年轻人在婚后事事倚赖父母——这是另一个问题,于此暂不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