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五题 I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孔子诗论》五题I

一、关于文字隶定和词句释读

《孔子诗论》之整理出自权威学者之手,又经集思广益而成,其成就卓著,功德莫大焉。然该组竹简不如前此出土的《老子》、《易经》、《缁衣》那样有传世文献可资比勘,加之竹简残损严重,学术界又千呼万唤,容不得整理者十年磨一剑,故有不少地方尚需进一步商榷,本文仅就有争议者、需补证者、笔者有异议者和未释出者谈点个人看法。

首简三“亡”字后面的字,作左右结构,左边为“阝”,右边上为“文”,下为“心”,马承源先生隶定为“离”,II这批竹简的最初整理者李零先生起初亦释为“离”,后来,李先生在北大考古中心网站上发表的《参加“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几点感想》(网页更新日期为2000年11月30日)一文中认为“饶宗颐先生读为‘吝’是对的。‘邻’和‘离’读音相差太远,读为‘离’是不太合适的。”在其近作《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一)——〈子羔〉篇“孔子诗论”部分》III一文中,李先生重申了这个观点,并认为简文“意在强调《诗》的宣泄

作用”。

在《郭店楚墓竹简》IV中,“吝”字见于《老子》甲第九简“畏四邻”、《穷达以时》十二简“莫之智而不吝”,《尊德义》十五简“民少以吝”及三十四简“正则民不吝”、《性自命出》第四十八简二见,《六德》第三简“归四邻”,其左边皆无“阝”旁,其右边皆无“心”底;唯《性自命出》第五十九简“凡悦人勿吝也”之“吝”有“心”字底,然而左边仍没有“阝”旁。以“阝”与“心”合作部首者,以释作“隐”字为当,此字以“文”得声,“隐”在上古韵部中即属“文”部。马王堆帛书《春秋事语》已释出部分有七个“隐”字,其中《鲁桓公少章》有四个“隐”字尚清晰可辨,前二“隐”皆作“心”字底,第二、三、四个“隐”字之右边皆有与“文”极相似的符号。V本组简文第二十简有形体相似的字,左边有“阝”,右边无“心”字作底,马先生(以下简称“马校”)隶定为“其邻志必有以俞也”,其中与“俞(喻)”相对为言,隶定为“邻”或“吝”皆不可解,读如“隐”则与“喻”之显白义正相反对,第八简有“言不中志者也”之语,可与本简之“隐志”互释。有无“心”字底,大概全视书写者的意愿,如郭店简《语丛二》“望生于敬,耻生于望”二句,同一简上前一个“望”无“心”字底,后

一个却有了“心”字底;又如“情”字,郭店简中多数没有“忄”或“心”作偏旁,偶尔也有。与“隐志”相反的命题尚有“足志”,《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孔子引述古《志》之语云:“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诗无隐志”“隐志必有以喻”可以看成是孔子对古《志》之语的继承与发扬。

何谓“隐情”?《礼记·少仪》“军旅思险,隐情以虞”VI中正有“隐情”一词,唯词义与此小异。此间孔子“乐亡隐情”之意可以《乐记》中师乙谓“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VII一语解之,歌需“直己而陈德”,需长言之、嗟叹之、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与歌一体并且“感于物而动”的乐自然不能隐情使之不彰。《乐记》云:“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VIII 引文中“足乐”、“足论”、“足以感动人之善心”皆足以提示乐何以不能“隐情”之原因。

何谓“隐言”?《论语·季氏》:“子曰: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

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IX《荀子·劝学》也有类似之文:“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谨顺其身。”X荀子(约前313--前238)未明言引自孔子之语,但鲁《论》“躁”正作“傲”,可知其源自孔子也,荀子“不隐”之说更与孔子“亡隐”之说后先相应,所不同者,文献上之“不隐”乃就“言”而论,竹书中之“亡隐”则就著之竹帛之“文”立论,二者可以互相补充。又,上引古《志》语“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中,“文”与“言”并列为言,则“文”亦当作名词,如此,“文以足言”与“文无隐言”正好构成一对正反命题,二者相反复相成。XI

第二简“讼”后之字,下部从“土”,马校隶定为“坪”,《攻敔臧孙编钟》有“坪”字,其构形与此字相距太远,XII恐非。李学勤先生、李零先生释为“平”,XIII冯胜君《读上博简〈孔子诗论〉札記》谓“此字应分析为从土从旁,释为‘鴃’,在简文中读为‘旁’。”其义则依《广雅》释为“大”。XIV其实,《者减钟》有此字,唯无“土”旁,吾师董楚平先生《吴越徐舒金文集释》释为“旁”,并有详细解释:

甲骨文、金文各有方、旁二字,……方原指土地。至于四方八面的方,甲金文皆用旁字。……上部★是义符,表示东南西北四方八面之边界,下部从方,是声符。后来只用声符之方。XV

因该字有“土”旁,笔者将其隶定为“坊”,义则仍取其本字“旁”,东汉许慎(约58--约147)《说文解字》:“旁,溥也。从二阙,方声。”XVI《广雅·释诂》:“旁,大也。”XVII同期文献上形容美德常用“盛德”、“令德”、“明德”、“崇德”等词,与此大德之义正相应合。

“安而”后之字,作左右结构,左边有“亻”傍,右上为“言”之省文,右下有一横三竖,马校隶定为“屖”,恐非。疑当读为“侃”或“諐”,《论语·乡党》:“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何晏等《集解》引孔安国语:“侃侃,和乐之貌。”XVIII此句形容颂之乐安祥和乐。“绅而”后之字,作上下结构“艹”下“豸”(李零先生谓从“易”,似非),不见于《说文》,但《说文》“艹”部有★(“艹”下“豸页”)字(《尔雅·释草》写作“藐”),许慎谓“茈草也。从草,★(豸页)声。”段注:“莫觉切,古音在二部,古多借用为眇字。”若用其借字,与“绅”之绵长义正合。马校将“绅”与“★”释为二种合乐歌吹之物,与上句

“其乐安而★”词性不类,恐非。

第三简,退,马校认为系“怼”之借字,笔者以为,不如作如字读更合上古以单字为词之习惯,《方言》与《广雅》皆曰:“退,缓也。”XIX《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云:“《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XX或可作“怨缓”之注解。

専,郭店简此字在《五行》简三十七、《尊德义》简三十五、《成之闻之》简二十七、《语丛一》简二十八释为“博”;《老子》甲简十二释为“辅”,《忠信之道》简八释读者释为“傅”,裘锡圭先生认为“也有可能读为‘溥’或‘博’”,李零先生读为“附”;XXI《语丛一》简八十二释读者释为“博”,李零释为“薄”;《语丛二》简五释读者阙释,李零释为“博”。可见其能指极丰富,金文中还有释为“敷”的。释单字皆无不可,要能使句义贯通。这里,马校释为“溥”,谓与“溥天之下”之“溥”同义。观,简文作上下结构,上雚下囧,《说文》“见”部“观”下附有此字,谓“古文观,从囧”,子云:“诗可以观”,此正可为之作注。谷,马校释为“俗”,人俗,犹民风,然“人俗”未闻,似以借作“欲”为当,于郭店简和本组简文皆不乏佐证。佥,简文书作“佥”下“日”,与郭店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