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案: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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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

毛泽东关于执行枪决黄克功的批复信件

黄克功之死被誉为毛泽东“挥泪斩马谡”。

黄克功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是“老井冈”中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将领。

1937年10月,26岁的红军时的旅长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当时,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但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黄克功给党中央、中央军委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支持法院判决,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全文是:雷经天同志:

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

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的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和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厉的纪律。如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在公审会上被宣判了死刑的黄克功心服口服。临刑前,当黄克功听说中央已安排对他的家人进行安抚时,痛哭流涕:“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红军……我给党和红军的脸抹了黑……我死有余辜……来生之世,我一定要将功补过,重塑红军形象。”

“黄克功案”始末及其引发的思考

孟红

2015年03月11日07: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史文汇》授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独家发布,请勿转载

电影《黄克功案件》法庭宣判剧照

温故知新。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选择这天在全国公映的电影《黄克功案件》自然就颇有深意。这部取材于党史上真实经典案例的主旋律题材力作所述历史大案,凸显了情与法、罪与罚、特权与公正的较量,虽然发生在1937 年抗战爆发不久、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特殊背景下,但其中蕴涵的破除特权思想、倡导平等观念,执法如山、取信于民,对当今中共正在大力推进的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价值。

居功自傲———逼婚不成怒动杀机

黄克功,江西南康人,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红军,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且在长征中立过大功,年仅26岁就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团级干部。红军到达陕北后,进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随后留校任职,先后任军政大学第十五队、第六队队长。但“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

受害人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当时16岁。原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她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毅然舍家弃学,于8月间冒险通过敌人的道道封锁线辗转来到延安。进入“抗大”黄克功任队长的第十五队学习。那时延安年轻人多,多数尚未结婚,外来的青年都很崇拜长征干部,而黄克功正是这样一个战功赫赫、身居高位的军人。刘茜是个容貌清秀、活泼有气质、年轻而知性的姑娘,也深深吸引着黄克功。二人相识并经短期接触,经常通信往来,渐涉恋爱,感情尚好。

1937 年9 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不久黄克功被调回“抗大”转任第六队队长。以后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起来。但黄克功依然对刘茜追求不已,还数次给刘茜送花、赠礼。同时,他看到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有来往,便心怀嫉妒,写信责备刘茜,并迫切要求立即结婚。

相处久了,两人在人生观、爱情观、交友问题及生活情趣和习惯爱好等方面表现出诸多不同,最后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缝。少女刘茜对爱情充满幻想,渴望浪漫,她在给黄克功的一封信中说道:“我希望这态度永远下去好了!将来的问题,将来再解决,你不要再急急地想结婚……”“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在另一封信中她强调了爱情的共同基础:“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意志认识的相同,你不应用物质来哄我,这是我拒绝你送我钱和用品的原因,

希望你不要那般的来了,你无形中做了降低朋友的行为。”她写信批评黄克功心胸狭隘,言语鲁莽,表示要中断关系。

黄克功对此恼羞成怒而渐渐丧失理智,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他忘却了自己是革命队伍中的干部,放弃了十年革命斗争的历史,更全然不顾当时国家民族正处于空前危难的形势,陷于私欲膨胀、恋爱第一的泥淖中不能自拔,萌生了杀害恋爱对象藉以发泄私愤的可怕念头。

10 月5 日晚饭后,黄克功佩带勃朗宁手枪,偕同“抗大”训练部干部黄志勇来到陕北公学寻找刘茜,见到她还相随着董铁凤等数位同学,提出要与刘茜单独谈一谈。刘茜只好离开同学,跟随黄克功走向河边散步。这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结伴同行的黄志勇见他俩有私人话要说,便识趣地先行分手回到学校。黄克功交谈中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茜却以坚决的态度和严厉言辞断然表示抗拒。气愤之下,黄克功立即拔出手枪对刘茜进行威胁恫吓。刘茜依旧拒绝不从。两人的冲突迅速激化,黄克功失去理智,竟然以消灭敌人的枪弹对准革命同志扣动扳机,刘茜被击倒在地。她忍着伤痛大呼救命。然而,黄克功却愈发像一头发疯失控的狮子,残暴地再次举枪朝刘茜的头部补了一枪。刘茜当即被打死。

事后黄克功迅速回校。他麻利地脱下外衣和鞋子等逐一进行细致清洗,并且将手枪擦拭干净,企图消除做案留下的证据。还在刘茜过去谈恋爱的信上加填上10 月4 日的日期,藉以作为反证掩人耳目……

10 月6 日清晨,刘茜的同窗好友董铁凤等见刘茜一夜未归,担心出事,立刻跑到黄克功的住处急切询问刘茜的下落。黄克功答曰不知道,神色慌张但极力掩饰。

随后,有群众在河边发现了刘茜的尸体,赶快向陕北公学当局报告,并且在当地捡获勃朗宁手枪弹壳两颗,弹头一颗,转报法院检验。在刘茜身上,右肋下有枪伤,入口污黑色,无出口;左耳背有一枪伤,弹穿脑门,血浆模糊;左腿有伤痕两处,紫黑色,实属枪杀毙命。

明镜高悬———力排异议依法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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