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
目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
【发文字号】发改基础[2015]66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12
【实施日期】2015.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66号)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鲁发改能交[2014]164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烟台港原油接卸转运能力,完善山东省沿海港口外贸进口原油运输系统,适应腹地石油化工产业发展需要,同意建设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
项目单位为中海油烟台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
1625万吨,其中接卸能力1470万吨、装船能力155万吨,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