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周期及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准操作程序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RE

制检验及评价的进度。

2.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成品人取样到报告的全过程

3.化验申请单的发送:当仓库收料员将物料检查验收后,在由货四联单上填上内容并签名,将化验申请在2日内交质客部取样员,转给评价部门。收料后,因故不能在2日内交质客部取样品,应有收料员在“备注”栏中证券交易明原因和日期并签名。

在化验申请单上填写控制号,并按SOPQC-701“取样指令”填写后,作为取样指令交取样员取样。

在增补取样的情况下,如需全检,则应另发一份批化验记录,如仅有个别项目,则可在增补取样单上注明要求。

因故不能在收到化验申请的2日内到达取样指令时,指令人应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和日期并签名。

5.取样:取样员在取样完毕后,应在化验申请单上著名日期并签名。取样不得超过3天,否则应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

6.样品和批化验记录的递交:取样员应取样的当天或次日将样品及化验记录交有关人员。如系增补取样,仅作个别项目则可另发批化验记录,只随样送一份增补取样单。

收样人员接收样品时应核对样品和批化验记录或增补取样单,包括下列内容:

——品名

——代号

——批号

——控制号

标准操作程序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RE

并在收样日期内签名和注上日期。

检验结束后,检验员及有关审核人员应在化验记录或增补取样结果栏目内,填好检验结果,(或审核结果),分别签名并注明日期。

7.检验周期:根据本企业生产有关品种而制定检验周期(附件1)检验人员必须按要求出具报告。

物殊情况下,要求提前出出具检查报告时,应由质定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予以安排。

发文人:

心文人:

分析评价延迟报告书

名称:代号:

批号:数量:

到货(生产)日期取样日期:

分析延迟

仪器、设备原因

试剂原因:

其它原因:

估计的分析完成期:

评价延迟:

取样延迟:

分析延迟:

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修改

有争议:

其它原因:

估计的评价完成日期:

说明

签名日期

E:\标准操作管理\标准操作程序702.doc

E:\标准操作管理\标准操作程序702.doc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