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专业本科全程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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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本科全程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意见稿)
随着我校护理学专业本科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现护理学院教育教学资源已不能满足本科教学需求,为有效保障我校护理学专业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利用教学医院的教育教学资源,缓解学校护理学专业扩招以来临床教学资源不足的矛盾,有必要开展护理学专业本科全程教学活动。

为了规范教学环节,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一章护理全程教学目的
全程教学是指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独立承担医学生的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全过程的教学活动。

非直属附属医院开展全程教学是医学院校解决临床教学资源不足的一种新型临床教学模式。

护理临床教学具有很强实践性,既要求护生掌握扎实的护理临床理论知识,也要求护生通过临床见习、实践等教育方式掌握扎实的临床技能。

在学校的指导下由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独立承担护生临床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医院的教育教学资源优势。

通过全程教学,可以在实现护生临床理论学习的同时,让护生早临床、早见习、早实践,切实有效提高护生实践动手能力,有效促进护理学在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

第二章护理全程教学点遴选和评估
护理全程教学工作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进行。

护理全程教学点的遴选和建设原则上选择护理学专业临床教学基地,具备条件的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可以自愿申请,由学校教务处牵头,会同护理学院组织评估专家进行遴选。

由学校教务处对经遴选的教学点进行建设并安排护理全程教学工作。

一、护理全程教学点遴选条件
1.川北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教学医院。

2.国家三级综合医院。

3.具备较好的教学保障和日常保障条件。

4.已开展其它专业全程教学工作、具有全程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护理全程教学点评估
护理学专业全程教学点评估由川北医学院组织成立评估专家组,对符合遴选条件、自愿申报的教学单位进行实地考查评估,评估合格者纳入川北医学院护理学专业本科全程教学点序列。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保障条件、生活保障条件及师资队伍建设三个主要方面。

(一)教学保障条件评估
1.医院领导重视护理教学工作,有明确的教学工作目标定位与发展规划。

2.设有护理全程教学管理机构负责全程教学相关工作,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3.按照全程教学课程设有相应教研室并配备相关教学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职责。

4.预算有护理教学专项经费,有教师激励政策并形成制度。

5.具备全程教学专用教学场地及设施:
(1)具备理论教学多媒体教室及相应设施、学习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室等。

(2)具备护理实训场地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能满足下列实验项目的开展:无菌技术综合实验、氧气吸入法、吸痰法、皮内注射法、皮下注射法、肌内注射法、周围静脉输液法、药物疗法综合实验、导尿术、口腔护理、徒手心肺复苏术、基于高仿真模拟模型的创新实验等。

6.具备社区护理和精神科护理的临床见习基地。

(二)生活保障条件评估
1.配备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生活管理。

2.具备(男、女)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安全、完善、便利。

3.开设学生食堂,保障学生日常就餐需求。

4.具备运动锻炼场所,能满足学生日常体育运动需求。

5.具备学生活动中心,能满足学生综合素质拓展需求。

6.有专属安保队伍,能满足学生日常安保需求。

(三)师资队伍建设评估
1.具备学历层次及职称结构合理的护理临床教学团队,教师愿意承担全程教学工作,教学氛围浓厚。

2.有护理师资队伍培养方案和计划并且实施情况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

3.教师基本要求:
(1)工作严谨认真、态度积极、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愿意从事教学工作。

(2)具备护理学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此为优先条件但非必要条件)。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能熟练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

(5)能进行普通话教学。

三、护理全程教学点审定和建立
经学校评估并入选护理本科专业全程教学单位序列的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由学校教务处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

序列中各教学点每两年评估一次,对评估不合格且未按要求整改者,将移出全程教学点序列,不再承担全程教学工作。

具体细则见附录1《川北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临床教学基地医院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章护理全程教学工作组织实施
一、护理全程教学点教学师资培养体系
(一)护理全程教学点教师遴选方法
1.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教学点申报护理全程教学岗位。

2.教学点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点教师教学基本能力要求对自愿申报的教师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及初选,按照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教学要求建立师资序列。

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点教师教学基本能力要求:
(1)工作严谨认真、态度积极、热爱护理事业,愿意从事教学工作。

(2)具备护理学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此为优先条件但非必要条件)。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4)临床带教两年及以上,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5)能进行流利的普通话教学。

(6)具备一定的专业英语能力,在授课中能使用相关专业英语词汇。

(7)能熟练使用PowerPoint、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8)具备一定的护理科研能力,近5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护理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

3.初选教师纳入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点教师岗前培训,经培训后完成岗前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岗位聘书并填报《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点护理教学岗位聘用申请表》(详见附录2),从事护理全程教学工作。

岗前考核主要方式为课堂试讲,由护理学院组织教学专家根据《川北医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专家用)》(详见附录3)进行评估考核。

(二)护理全程教学点教师培养
1.岗前培训:护理学院职能部门组织教学专家对各教学点教师进行为期1~2周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教学运行与管理、考试管理、教学原则与过程、教学方法与技巧、多媒体教学、教学评价,以及《教育学》、《管理学》等课程学习。

2.岗前考核合格者将纳入全程教学点教师培养体系,由教学点医院按照培训方案进行师资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素养,保障教学质量。

3.管理培训:根据教学管理要求,各教学点教学管理人员定期到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进行教学管理培训、参与教学管理实际工作,以熟悉教学管理流程,提高教学管理能力,每学年不少于1次。

4.专题培训:根据教学需要、教师实际情况、教学检查反馈制订专题进行专项培训,可由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职能部门组织院内外教学专家进行培训,每学年不少于1次。

5.外派进修:各教学点应定期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到国内外相关知名院校进行1-3个月进修,每学年1-2人次。

6.教学观摩:各教学点应组织教师到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进行课堂教学、临床教学观摩;学校应定期安排教学专家到各教学点进行观摩评课或组织教师到各教学点示范授课,以促进教学交流和能力提升。

7.教学比赛:各教学点教师可以参加川北医学院开展的临床教学大赛,如
课堂授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护理操作、教学多媒体制作等,对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8.教学专题会议:定期举办教学研讨会,针对全程教学中存在、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研讨,解决问题并提高教师教学实践能力。

9.科研资助:设立全程教学点优秀教师教学科研资助项目,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护理全程教学点教师考评方法
1.考评方法:每年1次,考评教师覆盖率达100%,学生参评率达90%及以上;分常规考评(90%)及特殊考评(10%),两部分分值相加即为年度考评总分100分。

(1)常规考评:由自评(5%)、同行(专家)评价(40%)、学生评价(35%)、学生期末考试成绩(10%)四部分组成。

每部分评价根据量化指标进行评分取均值后相加即为常规评价总分。

A.自评:授课教师自我评价。

评价工具《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护理教师自评调查表》(详见附录3)。

评价频率:每年1次。

B.同行评价: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与教学点共同组成评课专家组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临床实践教学分别进行考评。

评价工具:《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专家与同行用表)》(详见附录4)、《川北医学院实验课教学评估表(专家与同行用表)》(详见附录5)、《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教学评估表(专家与同行用表)》(详见附录6)。

评价频率:每位授课教师每年不少于1次。

C.学生评价:由全程教学班学生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及临床实践教学进行实时评价。

评价工具:《川北医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详见附录7)、《川北医学院实验课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详见附录8)、《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详见附录9),可通过学院官网教学评价平台进行。

每位授课教师每年不少于1次。

D.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教学点与本部采用统一试卷进行考试及统一标准进行阅卷。

每门课程考试平均分所占权重对应分数即为该课程每一位授课教师该项所得评分。

(2)特殊考评:包括各项教学比赛、教学科研立项、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科研论文、外派学习和进修等。

2.教师考评的结果用于个人年度教学考核及教学点集体及个人评优参考。

二、护理全程教学学生的遴选与管理
(一)学生的遴选
1.遴选范围: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本科大三学生。

2.教学规模:每个全程教学点承担1个建制小班的全程教学,小班人数由学校现有建制小班决定。

3.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服从组织安排、自律性强、自愿参加全程教学。

4.全程教学点的学生分配:坚持公平、公开、自愿的分配原则,由护理学院组织学生与全程教学点教师代表进行“双选”,如有名额不足,可由护理学院组织学生以填志愿的方式进行调配补足。

(二)学生管理
1.学院总体把控学生管理: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向各教学点提出学生管理要求并制订考评方案,定期实地督导、检查教学点学生管理工作。

必要时,可组织各教学点交叉互评,以保证学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教学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各教学点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要求,制订完善的全程教学学生管理长效机制,有切实可行的学生管理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并配备专人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行为管理,定期与学院进行沟通与反馈,保障学生安全。

同时,教学点应积极进行自查,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严格的实施。

每个教学点遴选并配备辅导员1名接受科教科管理,具体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向学生及时传达校本部信息及相关工作的落实。

3.学生自我管理:在每个小班设立学生班团组织,进行自我管理。

符合条件的,可以设立党组织,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

班团组织负责人定期向教学点学生管理部门和护理学院分管年级辅导员反馈班级情况。

4.为丰富学生学习生活,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知识讲座、文体活动等课外文化活动。

5.各教学点应对学生宿舍配备宿管工作人员,解决日常住宿问题,严格执
行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安全。

6.学生违纪处理、休退学:各教学点对违纪违规学生视违纪违规情况按川北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做出处理意见并立即报护理学院,由护理学院按程序上报学校处理。

学生的休退学由各教学点上报护理学院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三、护理全程教学点的教学组织与实施
每个教学点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工作,完成学生大三、大四学年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

(一)课程设置
1.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课程设置安排,包括《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老年护理》、《社区护理》、《护理管理》、《中医护理》、《精神科护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教育学》、《护理技能操作训练》等课程,课时安排、学分设置与护理学院教学保持一致。

2.由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根据学生与教师人数统一提供教材与教辅书籍。

3.教学点承担全部课程的教学任务,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学本科专业总体培养要求进行教学并达到培养目标。

(二)教学过程管理
1.各教学点实行医院与护理学院—科教科—各教研室负责人—教学成员四级网络教学管理体系,成立全程教学管理小组,制订并落实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全程教学实施方案、计划,保证全程教学顺利进行。

2.根据课程特点成立教研室(同时接受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教务科的垂直管理),每个教研室设立三种管理岗位,分别为1名教研室主任、1~2名教研室副主任、1名教学秘书,对所属课程按学院要求组织日常教学实施及教学管理工作。

3.各教学点教学质量控制由川北医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

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成立全程教学工作专家组,每学期与学校教务部门对本专业各教学点的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进行开学、期中、期末共3次教学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教学点;各教学点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整改。

护理学院全程教学工作专家组成员包括:护理学院领导,教务科、学生科负责人,各教
研室主任、课程组长等。

4.所有教学资料在学期末由教研室进行汇总整理,按要求进行档案管理。

5.对重点教学环节的质量控制:
(1)备课:各教学点教研室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集体备课并做记录,全程教学工作专家组将不定期参与集体备课。

期末将每门课程教案、讲稿、课件归档并上传至学院教务科,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以上资料进行点评并反馈检查结果。

(2)授课:护理学院全程教学工作专家组根据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听、评课制度对每门课程进行课堂评价(包括理论授课、实验授课及临床实践教学活动,评价量表见附录),要求课程覆盖率达100%;同时由学生通过网络进行实时课堂评价,要求授课教师覆盖率达100%,学生参评率达90%及以上。

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部分。

专家组结合评价结果,形成书面结果并反馈至各教学点,各教学点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3)见习:抽查各教学点临床教学科室临床见习记录,考勤记录。

考勤不合格的学生不授予该课程学分;观摩教学查房,课程覆盖率达100%;学生通过网络进行实时教学评价,要求带习教师覆盖率100%,学生参评率达90%及以上。

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评的一部分。

(4)对于正在授课的课程,护理学院应派驻该课程授课经验丰富的本部教师到各教学点进行为期1周的驻点督导;各教学点每门课程授课教师应到护理学院进行为期1周的教学观摩,以增进教学交流,相互提高。

6.课程考核:
(1)考试:全程教学点采用学院编制统一试卷,与本部同步进行期末考试。

由护理学院指派教师监考和巡考。

(2)阅卷:由全程教学点教研室授课教师与本部教师使用统一标准共同阅卷,试卷归档护理学院相应课程教研室。

(3)试卷分析:阅卷完毕后,全程教学点教研室要填写《川北医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根据分析表中的各栏目要求如实对试卷命题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进行分析,找出教与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课程评价:学院将根据全程教学点与本部教学的考试结果,结合学生学习表现、听评课结果等对各教学点教学质量进行总体评价。

(三)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教师考评结果(30%)、教学过程评价(70%)两部分。

1.教师考评结果:见前述“护理全程教学点教师考评方法”。

2.教学过程评价:详见附录10《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专业全程教学点教学过程评价表》。

第四章护理全程教学工作评价
一、护理学院在每学年末组织各全程教学点举行教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经验,并布置下一学年教学工作重点。

每两年进行全程教学点教学工作评价,表彰优秀教学单位与个人,进行优秀教学示范课。

全程教学点教学工作评价方法: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全程教学点建设评估得分(40%)、教学质量评价(60%)两部分组成。

二、各教学点根据年度教学评价结果,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自改并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学院将在来年教学检查中重点检查上一年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三、对教学评价中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组织全程教学工作专家组进行培训与再评估,合格者继续参与全程教学,不合格者取消教学资格。

四、全程教学点全体学生与本部学生采用统一标准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异者按规定评定奖学金。

五、每学期由学生对辅导员、专职宿管员等进行评价,各教学点根据评价结果对以上岗位进行人事任免及奖励。

第五章其他
一、第一学期结束,学生按学院规定寒假时间离开教学点和返回教学点,各教学点做好组织工作,明确学生去向,保障学生安全;留院的学生,各教学点应清点登记并安排教师假期值班,应做好生活保障与安全保障以满足学生需求。

二、第二学期结束,各教学点按照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本教学点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原则上各教点学生在本教学点实习),各教学点做好准备工作,以便迎接下一届学生。

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7年6月
附录:
附录1《川北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临床教学基地医院评价指标体系》附录2《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点护理教学岗位聘用申请表》
附录3《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全程教学护理教师自评调查表》
附录4《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专家与同行用表)》
附录5《川北医学院实验课教学评估表(专家与同行用表)》
附录6《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教学评估表(专家与同行用表)》
附录7《川北医学院课堂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
附录8《川北医学院实验课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
附录9《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临床教学评估表(学生用表)》
附录10《川北医学院护理学院护理专业全程教学点教学过程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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