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核保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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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寿险核保的现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保险行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领在,和保险行业的分业经营战略的经营下,寿险行业得到快速的发展,其产品非常丰富,定期和终身寿险,伤残和疾病的健康保险,以及生存年金和两全等一些列的保险产品,产品销售的结果是:寿险明显比产险增速快;同时保费收入在近十年呈现高速增长状态;在2010年到2011年这两年,寿险密度年复合率高达百分之24.18,寿险深度同比2010年的百分之1.3增长到百分之2.6,此增长率超过欧洲和北美市场。根据2011年9月的数据得到,中国保险行业在那时间的总资产就已经达到57260亿。131家的保险机构中外国机构就占了54家。尽管我国的保险行业得到比较大的发展,但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人处于低水平的初步发展阶段,寿险现阶段出现很多问题,如我国寿险密度和深度处于较低水平;垄断情况很严重,现如今,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中国人保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这四大保险公司便占据龙头地位;人口老龄化严重;寿险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等还有这样的问题层出不穷。
而核保在寿险工作环节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核保在西方国家是核心工作是唯独掌握在自己公司的,保险公司可以将寿险其他工作如:核保前的查询、保险销售、损失控制以及寿险理赔工作交给其他中介机构以及个人处理,这便直接的反应西方国家对核保的重视程度。我国便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通过认识到核保的重要性,对核保工作程序内容,核保人员以及核保制度都相应的做出清晰明确的指示,尽管有些不够完善,但是在现如今的环境以及核保基础上已是很不错了。
1.2寿险核保的目的
寿险核保,是指核保人员对前来投保的人员进行危险的评估、分类的过程。
在这过程中,员工对风险加以审核,核对信息的正确性,从而对被保险人进行分类,这样才能决定寿险公司是否能够承保,条件如何以及决定采取哪种费率,只有经过严格的核保,才能确保保险的公平合理,也能使得保险公司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等事故。寿险核保的主要目的便是能使保险顺利进行下去,使得保费是公平合理的。寿险核保工作的主要其目的:
1.2.1保证经营公平合理
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维持保险工作公平有效,这样才能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保费支付是根据投保人的危险程度来决定的。而被保险人危险程度的来源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其患病率和事故发生率等都不相同,这些便决定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理赔率。所以保险公司将其按风险程度的大小进行分类,并依此收取保费。这样便可以相应的公平合理,这样下去,客户便会知道该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的原则,老顾客会越来越多,新顾客也会在老客户的告知下,在我方来投保,这样下去,公司才能有效的经营下去,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1.2.2规避逆向选择
在风险信息的收集过程中,投保人可能会隐瞒或错报被保险人的信息,从而骗取高额的保费,及可能导致理赔纠纷,因此严格的核保是有必要的,通过核保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水平,年龄,生活环境,职业环境等进行调查研究,证实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这样才能减少逆向选择,从而避免给保险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2.3保证经营安全
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便是投保人交的保费,其外出的主要内容是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公司如果没有严格核保,骗保的现象便会屡次发生,那么机构的支出便
会大幅度增加,势必会影响公司的经营。
1.3寿险核保重要性::
1.3.1防止信息不对称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我们都知道不可抗辩条款中的一些模糊不清的词加大投保人做出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的概率,投保人投保的目的便是降低风险,在风险发生后能够得到最大的赔偿,而保险公司相反,在最大可能的情况下,赔付率能够越低越好。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下,隐瞒信息或者错报信息等信息不对称是很有可能发生的,阿罗在1953年就指出信息不对称的危害,可能会影响保险机制的运行。只有严格核保才能防止保险业务中可能会发生指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且保险公司是事先不知道投保人存在的风险大小,这样便使得保险水平不能达到理想状态。只有严格核保,防止信息的不对称,才能提高业务质量,保险经营才能稳定。
1.3.2保险公司获得稳定承保利润的必要手段
商业保险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盈利,经营利润的来源,保险公司主要是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以及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费投资得到的利润。而保险公司的利润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在于保险精算师对被保险人的死亡率的预测从而制定的保费的多少,核保在这里起到很大的作用,通过严格核保,使得被保险人的实际死亡率等于或者远远低于先前所预测的概率,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能获得稳定的经营利润。以上所说的,才能作为制定核保工作人员的核保依据。寿险核保只有通过严格的程序,使得每一位保户享有公正平等的被受理的待遇,即支付他们实际风险程度所要支付的保费以及理赔时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能于预定死亡,这样保险公司才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润。
2人寿核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然而,寿险公司因其在社会中所承担的作用,因其行业的特殊性,核保的结果是与利益直接相关的。从业务的经营状况着手,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上升、实际效益下降、控制风险的能力薄弱等问题是普遍存在。在实际核保业务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2.1核保依据不统一
客观的来讲:我国地域管阔,人口众多,多民族的特点使得我国人口分布不平衡,由于经济的发展地域性较强,各地区的经济水平也很不一致,保险公司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沿海城市,同时医疗技术等核保技术也大相劲庭,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本地的人口和投保信息来确定核保的数据,导致各地区的理赔经验数据也不尽相同。这便造成核保数据的依据缺乏一定的统一和准确性。当然,也由于地区差异的存在,不同地区的人身体健康程度、高发病、死亡率等可能会有些不同,全国统一性还有一定的难度,而且有些同一地区的不同保险公司之间的核保数据也存在较大差异,有失准确性的问题。现在我国寿险公司很少有自己的保险指导手册,大部分的寿险公司都是借鉴外国的保险公司的核保技术,如瑞士的《寿险核保评点手册》,借鉴外国的技术既有好处同时也有一定的风险,毕竟该国家的核保客户的信息资料与我国的客户无论在健康还是经济状况都有很大的出入,所以针对性很强的书籍我国智能借鉴其核心的技术不能全部照搬照用,这样不完全适应我国的寿险和保市场的要求。其次,我国的寿险核保工作已经进行了14年,而14年前的准则在如今已经完全不适用了,经济。政治。文化。医学等快熟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健康,同时新的疾病的出现同样证明核保依据的不实用性,面对在这14年中出现的新疾病,寿险公司没有相应的对策,核保工作不能开展下去。最后,我国寿险核保的依据只有重大疾病等依据,并没有医疗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的核保依据,针对这样的问题,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样并不利于寿险核保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