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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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商榷

人教版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基本上是成功的,在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有些注释也不无可商之处,比如词语当注不注、注释笼统含混、释义明显错误等等,这些疏漏无疑会给广大师生的文言文教与学造成一定的困扰。本文列举若干有待商榷的文言文注释问题,以供课本修订时作参考。

一、当注不注

1.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鸿门宴》:“范增数目项王。”按:课本的这一句没有注释,但在实际运用中“数”是个多音字,有多达4种读音,意义纷繁复杂。而且汉语里也有“数目”一词,读为“数(shù)目”或者“数(cù)目”。其中“数(shù)目”是指通过单位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多少,如朱克敬《暝庵杂识》卷二:“由督办官绅,逐日考核所收数目,按月榜示通衢。”还有“事实”之义,如关汉卿《蝴蝶梦》第二折:“休说麻槌脑箍,六问三推,不住勘问,有甚数目,打的浑身血污。”“数(cù)目”则是细目的意思,谓眼睛细小,如《周礼·考工记·梓人》“锐喙决吻,数目顅脰,小体骞腹,若是者谓之羽属”,孙诒让正义:“《毛诗》释文云:‘数,细也。’谓细目也。”不过,课本《鸿门宴》的“数目”,应为“屡次以目示意”之义。“数”应读作“shuò”,“屡次”义。一个有如此多义项的词语,课本却没有任何注释,很容易使学生在学习时不明所以。

2.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孔雀东南飞》:“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注:“驻足,停步。寡妇起傍徨,寡妇(听见了)从床上起来,心里很不安定。”

按:“行人”“寡妇”课本均无注,这就容易给文言知识尚不成系统的中学生造成误解,以为“行人”便是路人,“寡妇”就是死了丈夫的女子。其实“行人”在古汉语中一般指经商、出使、从军等出门在外之人,如《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尹知章注:“行人,使人也。”《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八》“行人从此别,去去不淹留”;《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梁诗卷二十四》“行人消息断,空闺静复寒”;《兵车行》“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上述例子中的“行人”都是指出门远行之人。与“行人”相对的“寡妇”,也不是指死了丈夫的女子,而是独守空闺寡居的妇人,如《饮马长城窟行》:“边城多健少,内舍多寡妇。作书与内舍,便嫁莫留住!”因为丈夫不在家,出门在外,在家独守空闺寡居的妻子与出门在外的丈夫互相思念,才会有“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的说法。不然,按字面理解,死了丈夫的女子“起彷徨”是有违封建礼仪的,并非作者本意。

二、注释欠当

3.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论语》十则:“吾日三省吾身。”注:“三省,多次进行自我检查、反省。三,泛指多次。”

按:古汉语中的数字“三”常表示“多次,再三”之意,如《孟子·离娄下》“禹稷当平时,三过其门而不入”中的“三”就是泛指,而

非确指。但曾子所说的“三省吾身”,从后文来看,正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自我反省:“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所以此处的“三”就不应解释为“多次”。再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成语“三思而行”。这则成语出自《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后一句的意思是“孔子听到后,说:‘(想)两次,就可以了’”。这里的“三思”与“再”相对而言,因此也宜把“三”理解为确指。

4.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八年级上册陶渊明《桃花源记》:“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注:“要,通‘邀’,邀请。”

按:“要”表示“邀请”时,不是通假,而是引申。“要”是“腰”的古字,篆文字形的中间象人的躯干,两旁以双手叉腰之形强调腰部,构形之义十分明显。《墨子·兼爱中》有“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要”;曹植《责躬》诗有“冠我玄冕,要我朱绂”。后来“要”引申出“阻拦、约束”之义,如《孟子·公孙丑下》:“(孟仲子)使数人要于路。”《左传·隐公三年》:“周、郑交恶。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后又由“阻拦、约束”引申出“邀请、欢迎”之义,如《史记·项羽本纪》:“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庾信《吹台山铭》诗:“比花依树,登榭要春。”

5.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烛之武退秦师》:“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注:“封,疆界。这里用作动词。”

按:课本把“封”解释为名词用作动词,这是用现代汉语的语法去

看古代汉语的语法。“封”是会意字,《说文》:“封,爵诸侯之土也。从之从土从寸。”篆文字形左边像土上长着丰茂的树木,右边是一只手,表示聚土培植。郭沫若曰:“古之畿封实以树为之也。”李孝定曰:“封之本义当以郭说为是,许训乃后起之义。字象植树土上,以明经界。爵诸侯必有封疆,乃其引申义。”“封”表示堆土植树为界,本就是动词,不存在用作动词的古代语法。

三、注释错误

6.人教版初中语文课本八年级上册刘禹锡《陋室铭》:“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注:“素琴,不加装饰的琴。”

按:素琴不加装饰,朴素无华,这个解释看上去文从字顺、毫无问题。可是下文“无丝竹之乱耳”是说没有乐器之声的扰乱。调琴却无琴声,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实际上文中的“素琴”是引用了晋代陶渊明的典故。《晋书·隐逸传·陶潜》记载:“(陶潜)性不能音,而蓄素琴一张,弦徽不具,每朋酒之会,则抚而和之曰:‘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李白《戏赠郑溧阳》:“陶令日日醉,不知五柳春。素琴本无弦,漉酒用葛巾。”可见,“素琴”就是没有弦和徽的琴。陶渊明抚无弦之琴,有如“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是谓“琴者所以在音,得音而忘琴”,表达的是一种陶情冶性的雅趣。这种寄托情志的追求,与《陋室铭》作者安平乐道、洁身自好的隐逸情趣不谋而合。且只有在陋室抚弄无弦的琴,才能做到“无丝竹之乱耳”矣。

7.人教版新编高中三册《孔雀东南飞》:“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注:“恨恨,愤恨到极点。”

按:“恨”有愤恨的意思。但是“恨”本义为“怨”,《说文》:“恨,怨也。”在古汉语中“恨”一般是“遗憾”义,如诸葛亮《出师表》:“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刘禹锡《三阁辞》之一:“不应有恨事,娇甚却成愁。”前者的“痛恨”是“痛心和感到遗憾”义。后者的“恨事”是指“遗憾的事”。从《孔雀东南飞》一诗的内容看,无论是焦仲卿不违母命休妻,还是刘兰芝听从兄意再嫁,二人的行为都是守礼的。他们的殉情只是为了既遵从封建伦理,又忠于爱情婚姻。对于他们不能长相厮守的遗憾痛苦之情,诗中有大量的描写,如“心中常苦悲”“府吏默无声”“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等等。所以他们谈不上对焦母、刘兄的“愤恨”。这里的“恨恨”只能理解为“遗憾、伤心、悲痛”的意思,是为情而“恨”。

[作者通联:湖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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