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及讯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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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及

讯问策略

摘要: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各种外在现象的变化与其心理活动密切相关。在讯问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往往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特征,可能产生怕罪、侥幸、冲突、警惕、悲观五种基本心理状态。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要经历四个阶段:探查、对抗、动摇、坦白,最后才坦白自己的罪行。针对这些心理活动,侦查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讯问中的相关知识,因案制宜,合理采用攻心式讯问策略,即政策攻心、思想攻心、证据攻心等策略,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发展。

关键词:犯罪嫌疑人;审讯心理;矫正策略

一、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的一般过程

(一)探索阶段

试探行为往往发生在讯问开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通过肢体动作、语言或眼神交流信息,了解对方的心理活动或性格特征。之所以会有这种行为,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对周围环境不适应,情绪波动较大。同时,他开始反复考虑自己被捕的原因,拼命想知道侦查人员对他犯罪的证据材料掌握到什么程度,以此来缓解自己的紧张和焦虑,制定相应的防御对策。常见表现如下:

1.接下这个案子。接案是指犯罪嫌疑人会有意无意地通过各种方式向讯问人员询问案件情况,希望获得对自己判断当前形势有用的信息。

2.求证据。索要证据是指犯罪嫌疑人会主动向侦查人员公开索要证据,以观察侦查人员的反应,可以作为判断掌握证据的依据。

3.假口供。假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作出事先设计好的口供,这种口供要

么是编造的口供,要么是混合口供,以试探侦查人员的反应。一旦发现调查人员

没有具体信息,会立即推翻之前的口供。

(二)对抗和相持阶段

对抗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语言或武力手段对讯问人员进行反击,试图逃避法律

制裁,妨碍正常讯问的阶段。这个阶段是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最激烈的心理对抗,也是对双方智力、情感和意志力的考验。犯罪嫌疑人通过探查对侦查人员的

心理活动有了大致的了解,认为自己有应对各种讯问情况的经验,所以犯罪嫌疑

人会产生强烈的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在对峙的相持阶段,犯罪嫌疑人通常有以

下表现:

1.拒绝供货。拒不供述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庭审中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差。拒绝供述主要有两种形式:有的犯罪嫌疑人会直接采取与侦查人员

针锋相对的方式,比如肆意对抗;有些嫌疑人会一言不发,保持沉默。

2.假口供。谎言是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故意作出的与事实不符的供述。

通常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担心作案后自己的罪行被揭露,对自己的名誉、地位或前

途等造成负面影响。,这样他就可以通过撒谎来为自己的罪行开脱,从而达到逃

避惩罚的目的。

3.收回供词。翻供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庭审过程中推翻、改变原供述的行为。

嫌疑人经过侦查阶段后,在抓捕过程中的紧张情绪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一些犯罪嫌疑人在供述后,对自己可能被判重刑有一种恐惧或后悔,也可能是在

别人的提示下侥幸心理作祟。在这些心理的驱使下,很容易翻供。

(三)反复摇摆不定的阶段

在侦查员不断出示有力的证据,给予正确的引导,正确使用讯问方法后,犯

罪嫌疑人的自我防卫体系逐渐开始瓦解,侦查员对讯问的抵触情绪开始缓解,是

否如实供述罪行的问题开始反复动摇,但供述的动机尚未完全形成。这个阶段是

犯罪嫌疑人接近坦白的最关键阶段,也是心理冲突最激烈的阶段。主要表现为:

1.嫌疑人的情绪会变得紧张,并伴有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如坐立不安、口干等。,而且他下意识的动作也会增多,比如用手擦汗,用手抓衣角等。

2.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侦查员可以明显观察到,嫌疑人的语气不再强硬,而是逐渐转为议论的语气,原本的嚣张开始收敛。

3.讨价还价,多方为自己辩护,甚至试图将过错转嫁给其他犯罪嫌疑人,以求减轻罪责,获得从轻处理。

(四)坦白阶段

通过双方的反复较量,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开始逐渐瓦解,对抗讯问的意志开始动摇。但是,在趋利避害的心理驱使下,犯罪嫌疑人还是有一些侥幸心理和畏罪心理。主要表现为:

1.只有少数犯罪嫌疑人会供认全部罪行,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往往会根据侦查阶段对侦查人员掌握证据的情况进行供认。对于侦查人员可能没有掌握或者证据不足的那部分证据,他们是不会坦白的,经常会出现侦查人员一问问题就坦白一点,回避重点的情况。

2.一些犯罪嫌疑人受畏罪情绪的影响,希望得到宽大处理,所以在认罪时往往过分强调客观因素的影响,或者试图将罪责转移到其他同案犯身上,解释自己是在他人教唆下犯罪的等等。

二、进攻性审讯策略的运用

(一)政策攻击

政策攻坚是指侦查人员在了解犯罪嫌疑人基本犯罪事实和心理活动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政策教育的方式,引导、督促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一种讯问策略。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法律意识不强、政策水平不高的犯罪嫌疑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和“立功减罪”等法律政策都是讯问中常用的。在审讯中运用政策攻心的策略,既要有针对性,又要善于抓住战机,而且一定要攻心,否则收效甚微。

(二)意识形态攻击

精神攻击通常是审讯中最常用的策略,以缓解犯罪嫌疑人和调查人员之间的

对抗。主要包括三类:以理攻心、以情攻心、以势攻心。

1.以理攻心

以理攻心,就是通过心理疏导,解决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中的供述心理障碍,逐步动摇其原有的畏罪情绪。一般来说,以理攻心,就是侦查人员在全面了解犯

罪嫌疑人的工作经历、家庭背景后,用一些简单易懂的待人接物原则来说服犯罪

嫌疑人,让犯罪嫌疑人放弃侥幸心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情感攻击

情绪攻击被认为是彻底粉碎犯罪嫌疑人意志,使其如实供述的最有效的审讯

手段之一。情绪攻击一般是通过情绪影响方法,如解决困难、心理安慰、提供帮

助等活动,使讯问人员卸下负担和忧虑,从而降低其防御心理,进而使其接受讯

问人员的心理疏导。情绪攻击一般是针对第一次作案的嫌疑人。这种攻击的关键

点是选择能引起嫌疑人共鸣的恰当情绪。在讯问过程中,亲情、爱情、友情等与

嫌疑人密切相关的情感通常是侦查员的最佳选择。

3.以势攻心

一般来说,当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犯罪事实时,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以有

利的侦破形势对其施加压力,使其对不利的形势进行猜测,从而形成强大的心理

压力,促使其改变原有的对抗心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三)证据攻心

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抗拒讯问意志顽固,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导

致讯问陷入僵局时,侦查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暗示或出示警方掌握

的犯罪证据,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不认罪即可定罪的心理压力,从而实现从畏罪心

理到认罪心理的转变。它通常用于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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