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困难等级认定及个人诚信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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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贫困生困难等级认定及个人诚信测评表

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郑城镇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张加伟 副组长:马波 成员:付朋金、周启军、汪忠、丁先伟、林清刚、胡超群、苗华清 二、困难学生认定执行小组: 组长:马波 副组长:汪忠 成员:汪忠、林清刚、胡超群、苗华清、各班主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 第三条本细则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二章认定原则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认定及申请条件 第六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第七条各班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参照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人数。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贫困生认定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总人数的15%以内。(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本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 2.父母务农,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 2.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 3.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 1.孤儿、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已故),无直接经济来源或失去主要经济来源的; 2.直系亲属中有长期患重病,无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家庭经济负担的; 3.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救助对象; 4.农村五保户或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第九条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四)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认定标准中相应条款; 第十条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贫困学生认定办法

贫困学生认定办法 西平县酒店小学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主要步骤实行年级摸底调查、个人申请、学校初审、中心校及教体局审核制度,每学年申报一次。 (一)贫困生资助条件: 1、必须是已经在我校注册学籍的在校生; 2、贫困家庭、父母下岗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或农村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者及持有特困户救助证者; 3、家中父母残疾无经济收入者; 4、家中有常年病人致困者; 5、家中突发交通事故致困及因遭受自然灾害而导致家庭生活贫困,无收入来源者; 6、人口众多,无固定收入来源者。 7、无生活来源、父母离异无人照管或随爷爷、姥爷生活者;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8、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 9、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10、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主要指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

疾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家庭学生、无固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子女等。 (二)符合以上第1条及第2-10条中任意一条或多条者,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进步; 2、思想积极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3、模范遵守纪律; 4、生活节俭。 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生扶贫助学基金"资助。 (三)贫困学生认定程序 每年的9月份作为贫困生认定的起始时间。每年秋季开学的第一个月内完成贫困生认定,以后每年春季开学的第一个月内复议调整一次。贫困生评定必须坚持政策告知、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确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程序。 (1)班主任通过家校通、发放告家长书,学校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每一位家长。 (2)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带证明材料主动到班主任处申请。 (3)班主任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贫困生认定申请表。

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

附件1: 湖南商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保证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公正、合理、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就经济贫困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贫困学生申请建档条件 凡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生活基本费用,本人实际生活费用平均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生活费,可以申请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第三条贫困学生的认定比例 贫困学生分为特别贫困学生(特困生)和一般贫困学生两类,分别从申请者中按相应比例确定。 1、特困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5%。 2、一般贫困学生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5%。 第四条贫困学生认定的限制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 1、节假日、假期经常外出旅游; 2、抽烟、酗酒且经教育不改; 3、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4、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当年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第五条贫困学生的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老师推荐 符合申请建档条件的学生应如实填写《湖南商学院贫困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 班主任根据平时对学生全方位的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消费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但未提出申请的学生,可推荐作为贫困生建档建议名单。

2.审核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所在院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班主任结合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学生的实际消费状况、缴纳学费等情况,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加以审核。 3、班级民主评议 由每个寝室派一名代表与班委会成员组成评议小组,在班主任的主持下对申请建档和建议建档的同学开展评议,最后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2/3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 4.学院审查 (1)贫困学生申请建档审查由各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参与下进行。 (2)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建档条件; ②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③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④班级评议情况。 (3)审查方式 ①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在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寝室同学中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5.提出建议名单 在各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审查情况,确定出特困生和贫困学生建档建议名单。 第六条名单的确定和建档 1.将确定的贫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反馈至班级,再次征求同学意见。 2.贫困学生建档名单确定后,填写《建档贫困学生信息一览表》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七条档案调整

贫困生认定工作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4 ----------------------------------------------------------------------------------------------------------------------- 各学院学工组: 为了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将对2012-2013学年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在做困难生认定之前,请各学院做好学工网上2012级学生分班、调整、激活及其它年级转专业调整等工作,否则困难生认定工作无法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比例和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控制在在校学生总数的30%以内,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控制在15%以内。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年级间的比例,但不能突破总的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按照《兰州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8〕36号)要求执行。 二、认定程序 1.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产生班级或年级评议小组,负责收集申请材料。 2.申请学生登陆兰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向评议小组提交申请书和《高等学校(兰州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3.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证明材料和学生网上申请材料,按照细则规定,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或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辅导员和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 4.学校根据学院上报名单,审核并形成最终名单,发文公布。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在学生工作办公系统在线完成审批,此次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24:00时,在此之后停止一切网上申请操作。学校将在

贫困生认定会议记录37294

会议记录 时间:2016年x月x日 地点:xxxxx 学院4313 教室 参会人员: 会议主题:x 级xxx1xx 班贫困生认定 本学期申请认定的学生一共xx 人,现评议小组成员讨论意见如下:精 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辅导员:评议小组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申请同学的情况,真实反映,做出公正的评议。 1 、不予认定为贫困生的 XX、XXX、XX经常旷课,XX、XX、XX申请理由均为爷爷奶奶身体为由,并且根据平时相处来看不符合家庭困难,小组成员认为其家庭经济不困难,不符合贫困生认定的标准,不予认定为生生活困难。 2、可以认定为困难生: 1 .XX (单亲家庭) 2. XX (家中人口多,且父母年迈劳动力弱) 3. XX(母亲患有心脏病,父亲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家里仅仅靠父亲一人挣 钱维持生计) 4XX(父母双双失业父亲手部患有残疾,母亲体弱多病,整个家庭靠父亲

一人维持生计) 5. XX (父亲失业,母亲身体患病) 6. xx (父亲与姐姐失业,家里经济来源紧张,父亲患有轻微的哮喘病,无法工作,生活困难) 7. xx (父母年纪较大不能正常工作,几乎没有收入并且外债累累,生活上实在艰辛) 8. xxx (受台风影响家里田地受到巨大影响,并且母亲身体较差,常年吃药,几乎无工作能力) 9. xxx (母亲患病,花了家里好多钱,导致家里贫困,全靠父亲一人维持生计,生活困难) 10. xxx (母亲胃病,全家靠父亲一人做农活,并且奶奶腿摔断了,只有父亲在家照顾奶奶) 根据上述情况现认定:xxxxx、xxx、xx 困难;xx、xxxx\xxx 一般困难。 辅导员: 班长:

贫困生等级认定[1]

数学建模竞赛论文论文题目:贫困生等级认定问题 2011 年 5 月 2 日

贫困生等级认定问题 摘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实现,高校生源结构发生了变化,贫困学生数量急剧增加,解决就学问题已成为社会性问题。采取合理的方法对贫困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更好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关键,而当前的贫困生认定以定性为主,无具体统一的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本文通过结合模糊数学思想和层次分析思想,综合评价贫困因素,实现了对高校贫困生进行认定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针对问题一,本文首先应用模糊数学统计法的思想,建立一套贫困生认定的评判标准,统一量化申请者的相关信息,即建立模糊矩阵,从而降低主观定性判断的影响,使评定结果趋于合理公平。再者,考虑到各种评定因素对造成不同等级贫困的影响不同,应用层次分析法将各评定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建立模糊集,使评定结果更加科学。综合以上两个方面,用模糊层次分析法构建了贫困生等级认定模型,将定性与定量结合应用于贫困生认定中,并通过实例进行了验证。 针对问题二,首先对申请者的信息进行量化,即根据所建的评判标准为每个影响因素赋予分值,将每一位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数值化,得到体现各年级申请者的贫困情况的模糊矩阵。将该矩阵代入贫困生等级认定模型的表达式中,得到判定贫困生等级标准值Z。将Z进行大小排序,再依据题目要求从各年级选出25%的名额,将选出的这些名额按题中A、B、C等级的比例要求对其进行等级划分,由此便得到各年级申请者贫困等级认定结果如下表所示: 04级05级06级07级08级09级10级总数 A等 5 5 9 10 10 15 9 63 B等7 7 15 16 17 22 15 99 C等 3 3 7 7 7 10 6 43 合计15 15 31 33 34 47 30 205 关键词:贫困生助学金等级认定模糊统计法层次分析法

贫困生申请表

附件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校: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开发银行 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 2.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 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五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本授权委托

书之日起生效。 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 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 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重庆市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 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贷款需要担保吗?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小学贫困生认定办法

小学幼儿园贫困生认定工作方案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有效规范我校贫困生的管理工作,避免通过简单、模糊的印象来认定贫困生,而影响对贫困生的有效援助。特制定本贫困生认定办法。 一、贫困幼儿条件 1、家庭主要人口无职业,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无固定收入。 2、孤儿或是单亲家庭且家庭无稳定收入。 3、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最底保障线。 4、家庭主要成员的健康状况: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或近两年内,家庭主要成员或直系亲属中有患重、恶、大疾病的。 以上情况必须有镇、村两级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镇、村两级开具的证明,在每学年初将申请及证明材料交班级认定小组。 申请内容如下: a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所从事的职业状况; b近两年来家庭经济收入及支出情况; c本人在校生活状况及学习、品德等表现; d其他特殊情况。 2、班级评议

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2-3人组成评议小组,根据个人申请、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民主评议,提出贫困学生名单,报政教处。 3、幼儿园审核 对各班上报的贫困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出“拟推荐贫困生”名单,并按其困难程度排序后上报校长室;同时要将每位学生的调查情况书面一并报上。 4、领导小组审批 对上报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学校需救助的贫困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1、考虑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会有变化或好转,贫困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由学生处组织集中统一认定一次;贫困生资格保留一年,如要继续保留,必须第二年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申请内容要详尽真实。 3、各班级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要提高效率,按时完成。

贫困生救助工作会议纪要

贫困生救助工作会议纪要 本纪要请给校长汇报后,保存于贫困生救助的档案袋内,不得损毁 1、成立专管小组:各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校长、分管主任、各班主任、具体分管人员,超过10个班级的学校,班主任不必列名单。名单邮箱,或者。用Word或Txt随意。 2、重新认定贫困生:可在以前认定的基础上,加以补充认定。但要跟家长说明白了,本次行为只是认定和建档,不一定会发救助金。贫困生认定一定要认真负责,卡实责任,将来各种救助对象一般都从这次认定的名单中产生,务必重视。本次认定,不给比例,符合条件,就应认定。贫困生认定范围一般掌握:城乡低保家庭(低保户必须要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信,标明证明信的编号)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三峡移民学生(需要有移民证复印件)、残疾学生、孤儿、单亲困难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家庭有重大疾病和变故的学生等,对参战及伤残军人的子女要适当优先,管理小组要深入学生家庭和村居调查了解,确保不漏掉一个贫困学生,也不虚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次认定工作,应包括前些日子已经认定的学生,但有可能有增加。认定结束后,各校要按格式填写“烟台市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名单”,是Excel表格。先填写以前认定的,资料要补充完整;再填写本次追加的。 3、档案管理及建设:学生本人需提出申请,填写《龙口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如果本次统计的贫困学生名单包含在前段时间基教科“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金”发放范围内,则直接可用“龙口市爱心救助学生登记表”。申请表上学校和村居委会印章齐全,专柜存放。档案需长期保管,即使学生离校,也不得损毁。 4、资金发放:资金的获取和发放,都需要记账。认定后,教办接到资金后,各校要登记台帐,发放时,也要登记台帐,并及时结出余额。本项工作不是会计负责的,则需在贫困生需要资金(当然他账户中有资金)时,向会计提供名单和金额,由会计到教办联系款项,款项到手后,及时发放,完善手续,并登记帐务。 5、贫困生资金的使用,按以前的渠道使用。当学生因毕业等原因离校时,其账户尚有结存,则要写出书面报告,连同结存资金上交到教办,教办统一上交到上级部门。 6、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对一些救助贫困学生的突出事例要加大宣传。每学期各校至少上报一篇关于救助贫困学生的活动、先进事迹等的宣传稿件或者影像、图片等,发到教办邮箱。 以下是教体局计财科吕科长的重要讲话(与我们相关部分),请认真学习 吕科长讲话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按照省和烟台文件要求,市教体局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目前,我市在高校、中职、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都建立起了健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各级各类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因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关心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下面我介绍一下我市对家庭经济因难学生的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蒲城县荆姚镇魏村小学 2016年11月26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 为了适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需要,精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精准识别贫困学生和非贫困学生,根据蒲城县教育局转发《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渭教发〔2016〕31号)精神,依照渭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中省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明白贫困学生条件和标准,并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开始贯彻执行。为了做好学校此项工作,现制定《蒲城县荆姚镇魏村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资金发放方案》如下: 一、认定范围 1、荆姚镇魏村小学的全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贫困生”)。 2、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学年首次认定和学期再次复查两类,首次认定的对象为新入学的学生,再次复查的对象为已认定的贫困学生,认定与复查时间分别在秋季学期9月和春季学期3月进行。 二、认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的认定学生贫困状况,准确识别贫困生和非贫困生。 2、坚持调查评审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以客观

事实为依据,坚持调查与评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走访群众、学生、家长或单位,并依据村(居)委会、乡镇政府、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医院、公安或其他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原因,综合评议审定贫困学生资格。 3、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省学生资助政策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开展贫困学生认定工作。贫困学生认定结果和复查结果应每学期在校内分别公示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为学生所在班级和姓名,其他学生信息不予以公开。 4、坚持信息动态管理原则。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对贫困学生进行管理,每学期对贫困学生信息进行一次录入和异动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无误的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及时上报本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认定机构 1、学校应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宣传、诚信教育、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信息填报、评审上报、装订归档以及咨询投诉答复等工作。 2、班级应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评审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和复查工作。 四、认定标准 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贫困助学金会议记录

贫困助学金会议记录 1、时间;2017-10-18 2、地点笃行楼办公室 3、参评人:班主任、许晨晨、章啸宇、欧国松、周可可、常苏生等班级成员。 4、参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慎重审批上交的助学金申请书,通过多方面考虑及调查申请人的家庭背景及在校综合表现,最后才考虑给予相应的助学金等级金额; 参评经过: 上交的申请书共有23份,班级获得的名额只有7个 3、经过评定小组的认证评定,确定7名助学金名单,并等级化评定原则 (1)家庭贫困 (2)家庭有特殊情况 (3)家庭因某事遭受经济损失 (4)在校表现良好,本学期无挂科 (5)团结同学,热爱班级体 3、综合评定:经过评定小组的认证评定,确定7名助学金名单,并等级化 一等助学金名单:张振、叶苗苗、 二等助学金名单: 李红星、柯承远、秦锦峰 三等助学金名单:谢宝银、刘源清 四、班级临时困难补助名单:陈晓辉白磊蔡国辉 评定情况如上,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希望同学及老师呈上宝贵意见!!! 3、参评人:班主任、章啸宇、欧国松、毛大帅、周可可、杨克伟、何炎等班级成员。 4、班级临时困难补助名单:陈晓辉白磊蔡国辉 申请贫困生助学金会议记录 2017-12-22 11:25 | #2楼

时间:2012年10月22日 地点:1412外语系办公室 参与会议人员:李小鹏王小龙李清侯天琪史珍琪许尔娟 会议内容:讨论新一期的申请贫苦助学金同学的各自的情况 这次申请贫困生助学金的同学一共有七位,分别是刘俊秀,邹婷,陆佳,肖箫,郑伊玲,符欣,祁玉侨。会议里大家首先传阅了各位申请同学的申请资料以及贫困证明,紧接着讨论了各位申请同学在平时生活中的表现,消费情况以及家庭条件和状况。最后根据相关的评定准则以及贫困生认定办法和各位同学在平时生活中的表现初步得到以下结果:各位申请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没有违纪或不遵守学校规章纪律的现象,并且家庭条件确实有困难者,我们确实应该给以一定的帮助和支持,所以初步认定申请贫困助学金的五人为一般困难,其中的刘俊秀和陆佳两位同学因为结果还暂时有分歧,暂时确定为困难。最终的结果将会在之后作进一步的讨论。 参与会议人员签名: 2012年10月22日 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讲会会议记录 2017-12-22 16:56 | #3楼 会议时间:2015年10月9日 会议地点:国际商学院101教室 会议对象:2015级全体递交贫困证明同学 会议主持人:黄海怡 会议记录人:许诗源 会议记录: 一、吴越老师解读《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沈阳师范大学贫困生、特困生认定办法》 二、公布2015级贫困生评议认定小组 组长:吴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参照烟台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一)学生本人或学院能够证明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基本生活费用,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1.家庭所在地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省级或国家级贫困县), 2.家庭收入以种地为主,人口众多,只有一个劳动力,支付学费有困难者; 3.家庭有一定收入,但维持在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支付学费有困难者; (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1.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者; 2.家在老、少、边区以种地为主,且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者; 3.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单亲家庭者。 (三)除以上条件外,如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孤儿、烈士子女、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者; 3.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4.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无房屋或无父母、无收入者。 (四)如有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得将申请人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购买与困难家庭条件不符的贵重物品或奢侈品,如贵重金银首饰、名牌服装、高档化妆品及高档手机、电脑(特殊情况除外)等; 2.经常有与困难家庭条件不符的高消费现象,如抽烟、酗酒、经常请客吃饭、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等; 3.拒绝参加或不能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为其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它社会公益活动者; 4.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正当手续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5.休学、保留学籍者; 6.在校期间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或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7.因家庭经商、办厂等情况而导致的临时困难。

大学生贫困认定申请书模板

大学生贫困认定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们好!我叫xxx,是xxx大学xxx 学院xxx班的学生,我来自祖国的西南地区——xxx 省西部的xxx市xxx县xxx 乡xxx组。那是在祖国的西部的一个贫困小山村,虽然交通堵塞经济落后,但却是个群山环绕民风淳朴的美丽村庄。然而,这里依然是靠着人背马驮来耕作农田和与外界接触,人们勤劳,质朴却很热爱家乡和祖国,拥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梦想。这里祖祖辈辈的人一直坚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并教导孩子们一定要好好读书,因为读书是我们唯一走出贫困山村的办法。我就是自这样一个美丽而拥有梦想的村庄。

我家有爸爸、妈妈、弟弟和我,另外还有年越80的奶奶。作为这个村庄的人,爷爷奶奶虽然明白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个道理,读书是唯一可以走出去的路,可是在那个连反都吃不饱的年代,生计才是最重要的,因此父辈的人们都不认识字,都没上过学,至于妈妈那边就更不用说了。由于爸爸妈妈的知识结构限制,这也无疑的导致了爸爸妈妈只能务农耕地,就连外出打工的能力都没有,因此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只能是靠几亩薄地,不过几亩薄地对于勤劳的农村人来说也勉强可以生活下去。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由于基本不用花钱也就没什么可担忧的。 可是随着我和弟弟的逐渐长大,爷爷奶奶的年岁增大,父母的压力就越来越大,可是地还是那么多。同时,早已埋在父母脑海深处,爷爷奶奶也常常说个不停,我们在学校的成绩也还比较优秀,所以父母就一直要我和弟弟好好读书,无论他们怎么苦,也要我和弟弟

实现我们这一家几辈人的梦想,好好考个大学,走出去。每当父母这样说的时候,他们都是带着担忧和喜悦的。不只一次的,看着父母那样的心酸劳苦,我都准备放弃,可是每次全家人都在含着泪水骂我不争气,说只要我好好的实现他们的愿望,那他们就无怨无悔,再累再苦也值,要是我就这样因为家里情况就放弃,那就是对他们最大的不肖,他们也对不起祖上。因此我不得不忍着痛继续我的学业生涯。 终于,在父母的一次次含泪教导下,在我的努力拼搏下,于xxx年xxx 月我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我梦想中的大学通知书——xxx大学的通知书。此时,一家人是悲喜交加,喜是我终于完成了几代人的梦想,算是说能走出我那贫穷落后的而美丽的小山村;悲是在我和弟弟这么多年的求学生涯中,家里早已负载不少,40多岁的父母头发早已花白,看着高昂的学费顿时是一个晴天霹雳。那段日子,父母除了每天要干的农活外,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贫困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贫困生资格认定国家标准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 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3、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方为有效; 4、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 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 具证明; 5、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 方为有效; 6、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7、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别贫困两个档次 (一)、贫困生 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家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5)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二)、特困生 1、完全无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贫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1)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4)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5)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8)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认定为贫困(或特困): 1、在校学习期间行为不端正,如: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2、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 3、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违反学校纪律受校规校纪处分者;

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由学生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的原则。 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家庭贫困学生认定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较低,难以支付该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费用; 2、本人生活俭朴,没有高档消费品或非生活必需品。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等级划分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一)特殊困难。家庭境况特别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提供其学宿费和生活费有较大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学生,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特殊困难。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直接经济来源; 3、无经济来源支持其正常学习的单亲家庭子女; 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灾祸,损失重大,造成经济困难的; 5、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二)困难。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其家庭可提供部分生活费和学宿费,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完成学业有困难的学生,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困难。 1、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下岗(失业)的; 2、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含两个)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父母双方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4、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而导致家庭收入明显下降的 5、家庭直系亲属成员中长期有自费负担的危重病人;

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认定办法

家庭贫困生资助工作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宝城街道幼儿园家庭贫困生资助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省、市制定的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身上,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园就读的3-6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第三条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儿童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四条申请认定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学习的3-6岁儿童。 (二)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园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儿童。 第五条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档次按困难程度设置为“1、2、3”三个档次(其中3档为最困难)。对孤儿、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儿童。 第六条幼儿家长或幼儿园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一)学前教育儿童家庭租住高档社区或拥用高档交通工具。 (二)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第三章认定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的管理工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具体实施工作。幼儿园负责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的具体认定工作。 第八条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以幼儿园老师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九条以各班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以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家长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 第四章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和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为了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生身上,进一步做好我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贫困生认定工作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个人自愿; (二)实事求是;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民主评议与集中评定相结合; (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生工作处负责,全面领导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七条班级(或专业)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人数为奇数,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要在本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并报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章认定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八条对贫困生的认定需参照四川省教育、财政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 第九条贫困生需持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第十条贫困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贫困生认定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一)贫困生中有下列情况者,根据困难程度,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特别困难学生:

贫困生申请表格范文

贫困生申请表格范文 附件1:高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人”): __号码: 被授权人(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__号码:授权事项: 授权人兹依照中华人民 __的相关法律法规授予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办理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的全部事宜(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必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 1.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的要求签署、续签、修改《国家开发银行生

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及国家 开发银行及其分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 2. 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依照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 定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授权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五年,自授权人、被授权人及见证人签署 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生效。声明及保证: 授权人特此声明及保证未经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分行事先书面许可,不再向被授权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授权办理本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 授权事项。任何与本授权委托书内容不一致的其他授权委托书的效力均不得对抗本授权委托书。签署: 授权人(签字、捺印):被授权人(签字、捺印): 见证人:重庆市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指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二、生源地贷款需要担保吗?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 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共同借款人要督促学生按合同规定将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在借款学生毕业后,督促其按期还本付息。同时,借款学生毕业后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四、申请贷款有些什么条件?学生及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贷款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 __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 本科、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贫困生认定参考标准

附件1 贫困生认定参考标准 为了便于学院开展工作,提供以下标准予以参考,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而实施。 对于贫困学生的认定,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硬指标,二是软指标。硬指标包括经济困难调查表,学生家里的居住条件和地点,家庭人口具体情况,学生是否有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民主评议排名等,其中家庭人口的具体情况以及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排名是关键。软指标则是指学生平时生活的节俭程度和穿着等。 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一、A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完全无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特困生。特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困的参考条件: 1.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 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4.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5.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6.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7.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8.来自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9.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 10.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11.经济困难单亲家庭; 12.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学生; 13.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二、B档——家庭经济困难 能勉强支付个人生活基本费用,但无力支付学习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贫困。贫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贫困的参考条件: 1.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家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5.单亲家庭且家庭经济一般贫困的; 6.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 8.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三、C档——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殊困难 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性灾变(如自然灾害等),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D档——家庭经济不困难 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 1.存在超过一般同学的高档消费现象,如拥有较高档次娱乐电脑、高档次通讯工具、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手表,饰物等; 2.节日假日及其经常外出旅游; 3.吸烟、酗酒、大吃大喝等有悖于《大学生行为准则》者; 4.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5.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一般同学,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6.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者。

贫困生认定流程

贫困生身份认定流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 1、自行下载并打印表格(学工部资料下载处)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供学生使用) 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供学生使用) 附件3: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供学生和系部共用)附件4:全院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统计表(供系部使用) 2、在暑假时的准备内容 准备1: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到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供学校复查。 准备2:用材料纸手写一份申请书(标题为:贫困资助申请),内容为家庭成员和其经济情况的详细介绍,结尾必须有如下内容“本人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签名,无需盖章,供学校复查。 3、开学后班级准备工作(大约9月中旬) 工作1:各班成立贫困生认定小组,其成员名单在班内公示。 工作2:公告附件2的收取时间,学生自愿填写并提交附件2。 工作3:范围确定后,再收取附件1和申请书。 请注意:贫困生的申请是自愿,不按步骤或时间提交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4、民主评议与认定(大约10月中旬)

工作1:贫困生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结合学院标准、日常消费、家庭经济和在校表现,认真进行评议,确定贫困档次。 工作2:组织评选上的学生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工作3:各系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及档次公示3个工作日。 5、上报材料并备案(大约10月下旬) 工作1:各系将公示人员的书面和电子档提交给学院有关部门。 工作2: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建立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二、助学金的发放形式 1、助学金的发放采用卡卡转账,直接由财务处转账到个人建行卡。 2、助学金每学年只评选一次,其金额分两学期发放完毕。 3、公示后,请获得助学金的同学提供学校办理的代扣学费的建行卡号。 4、补办建行卡的同学,必须到财务处报备账号,否则无法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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